2006年03月30日 星期四

長編續史通

        題目太大了﹐看起來有點有心殺賊﹐無力回天的味道。呵。。。

        <吳絕傳>是我的舊夢﹐亦是我的債。前兩年動手寫過四部小說﹐兩部完成﹐兩部未完成。<吳絕傳>便是未完成的一部。如今回過頭去讀以前的東西﹐臉上總是熱辣辣的﹐讀得氣喘心跳﹐不敢見人﹐唯有<吳絕傳>﹐一面讀一面歡喜﹐總想著若是完成的﹐必滿世界授給朋友看。停筆的這兩年﹐也總想著它﹐那故事在我心裡﹐顛過來倒過去﹐從來不曾褪色。另外一本未完成的小說﹐<心史錄>﹐每每想起﹐也總是淡淡的﹐只說倘有時間不妨續完。當初停下來﹐是因為要學拉丁文﹐以為自己沒有時間。如今連古希臘語都學了﹐實在也沒有借口了。連他也常鼓勵我﹐要我繼續下去。如此種種﹐怎麼可以不重拾舊筆﹐把<吳絕傳>寫完﹖

        所以前幾天開始寫了﹐寫得戰戰兢兢。畢竟停過再寫﹐每寫一段﹐總要回過頭去再讀讀﹐可同以前的風格一致﹖可忘了些什麼本來要寫的東西﹖如今總搞不明白當初為什麼要停在卷六﹐前面鋪陳良久﹐都在這裡要有個結果﹐怎麼就停了﹖也許當時就不大敢寫﹐怕一不小心寫死了誰﹐日後卻要後悔吧。現在是不管了﹐但要把它寫下去。只是這個故事原本構想甚大﹐要寫到何時﹐卻沒有一點把握。

        所以從現在開始﹐每寫過一部分﹐都貼在這裡﹐讓我自己也有個鞭策﹐不然再一懶散﹐又停了。倘再擱筆﹐真不曉得什麼時候能完成。既是我的舊夢﹐總要做完它﹐不然像心裡的影子﹐永遠醒不了。

        卷一到卷五都在這裡。以後完成一卷﹐也都整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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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29日 星期三

Who Owns Art?

中午吃飯的時候看New York Times, Art版一篇文章占了整整一個版面:Who Owns Art? MET最近同意歸還意大利政府幾件有可能是從意大利Getty博物館裏偷出來的文物,算是給天底下無數文物之爭豎了個範例。除了這種被偷出來的文物是否該歸還的問題以外,還有一個更本質的問題:到底文物歸屬權該如何定義?且莫說在現代社會裏被偷竊出來的東西,單說殖民時期西方國家從全世界搶來的那些東西,如今面臨了所有被搶地區的質疑,這可怎麽辦?

首當其沖的便是大英博物館。他曾經說過,在大英博物館看到自己文化下面的藝術品時,感覺是很複雜的。沒錯,這種感覺也有過。我們兩個在某一點上的感受相同,那就是當時並沒有被激起一種被掠奪的氣憤,也沒有義憤填膺的覺得人家該馬上把東西還給我們。歸還文物這種事情,總是很複雜的吧。更何況牽一發而動全身。大英博物館目前爲止一直態度強硬,誰來要都不還。這些年希臘政府在重修Acropolis上面的古希臘神廟,很久以前就開始找大英博物館交涉,想要回一些Acropolis的東西,未果。那年我在希臘,看到Acropolis到處都在訴說18世紀的時候那個蘇格蘭男爵如何從這裏拆了多少東西打包回英國、某某女神像現在還在大英博物館云云。可東西就是要不回來。也是,還了這個,那個怎麽辦?倘都還了,大英博物館實在不剩什麽東西了。

New York Times上一直在講考古學家們如何希望所有東西都保留在出土地以便研究,但文物歸屬權如今已經成爲政治問題。這話雖然不錯,但如今流行政治正確性,我心裏想的,報紙就未必敢說。其實我覺得,文物的歸屬同文化傳承有直接關系,譬如現在的埃及人,對于古埃及文物,恐怕真不比西方人更多所有權,因爲西方文明對古埃及的繼承,恐怕要多于阿拉伯文明,雖然他們現在占著那塊地方。同理類推,如今的希臘,未必就比英國對古希臘文物更有主權,因爲古希臘文明早斷代了。然而中華文明不同,因爲文化未絕,傳統仍在,曆史也是一直連續下來的,所以西方博物館裏的那些華夏文物,當我們看到時,會感覺那是真真切切的“我們”的東西,沒有一點可以爭議的地方。介于兩者之間的,是諸如美洲文明的東西吧。美洲文明被基督文明徹底滅絕了,雖然人還在,文明卻斷了,如今拉美人想從西方博物館裏要點什麽回來,到底能有多少底氣?呵,也許有人會以爲我的觀點也牽強,無非厚己薄人。也許吧。New York Times上說,其實很多人不關心某某文物到底在哪裏,只除了那些讓你覺得和你自身有關的東西。這話說得不錯。

    報紙引述一個Princeton的哲學系教授的話說,文物的歸屬權不是問題,關鍵在access,文物應該放在能夠被最多人看到的地方。我想到那時候聽說Yale的一個博物館有許多從秘魯挖出來的東西,秘魯一直想要回去,Yale就是不給,當時就想著去Yale看一看,倘這東西在秘魯,我大概不會想要去看。沒有錯,西方“自由”國家確實是全世界最容易來到的地方,可這位教授忽略了一個問題,那就是,那些“地主”國家,往往比較貧窮,那裏的人民基本沒有機會來到西方世界。當他們的文物被世界上“最大可能人群”觀賞的時候,卻恰恰是這些地主們,完全沒有機會看到。這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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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24日 星期五

A Citizen, a Detective, and a Thief

        斟酌著要不要寫這個電影的影評,還是寫點吧,算是為我們俩留點紀錄。

        這是一個埃及的電影。我還真是第一次看埃及片,不過他一部分的歌舞很有印度歌舞片的味道。這個片子外表搞笑,其實題材挺嚴肅的 。

       介紹人說這片是以總統被暗殺的前一年為背景埃及人估計比較對當時環境有感覺這片叫"A Citizen & a Detective & a Thief" 是講本來是人生平行線不相交的三個人因為一連串發生的事件有了交集因為作家車被偷了去警局尋求警察的幫助 被一個私家偵探說服 讓他來找車結果真是一下就找到了偵探硬是介紹了個女佣來幫作家打掃房間女佣和作家曖昧了一陣眼看要發展成其它關係女佣的男友小偷馬上要從監獄放出來他想和女佣結婚女佣因此偷了作家的錢和他最重要的東西他的文稿作家找偵探幫忙就把這些人物串了起來

       作家(citizen)是那種出身好一路平順的citizen(這裡的citizen似乎有一點階級的意味) 住在豪宅開轎車過著舒適的生活小偷當然是住在貧民區卻是喜愛讀書信奉回教基本教義的理想主義者偵探像是兩者之間的一座橋一方面希望親近上層階級的作家一方面又著迷於小偷的想法理念當我想到回教基本教義的時候有時候我不自覺會聯想到那些炸彈客可是這個小偷雖然偏執認為作家的作品沒有傳達正義忠誠的信息因此判定這不是好作品同時很多想法都歸結到伊斯教的好但他本人卻是一個帶給周遭的人歡樂的一個人他對作家有一種責任感認為要導引他的作品走向正途”,因此燒了他的作品而作家盛怒之下弄瞎了小偷的眼睛但小偷不但不生氣還繼續熱心的給作家寫作上的建議作家從此每個作品都給小偷看讓他給意見而這兩人成了好夥伴導演在許多零碎的片段 丟出了一個問題這兩個不一樣的人成為朋友究竟是一個理想主義的實現抑或是一些作家自主性的流失但另一方面小偷豐富的社會大學的經歷 似乎也豐富了優渥出身的作家,而小偷也喜歡上作家的女友的sophistication, 這是不是也暗示失去了他自己的一部分 

        這個電影的另一個面向是表現在整個大環境上從作家和女佣或是小偷食衣住行上的強烈對比說話的方式的對比(雖然我都是看字幕)到導演用警察局發生的事以及女佣經常覺得害怕來暗示社會的不安定都處理的很不錯其中兩段讓我印象深刻的一個是外面的作家苦等了很久警察都不處理他的案件警察局長卻坐在房間悠閒的聽著音樂等到作家找上門他非常平和的說這個世界的公權力不是一切每個地方都有它的秩序暗示這事應該交給偵探去管另有一段是偵探喝著酒質問女佣有沒有偷搶東西死命的踢女佣完全沒把她當人看作家在旁邊害怕不敢出聲等偵探走後作家驚魂未定還是受傷的女佣來安慰他這些小細節讓我覺得一方面埃及當時的各階層十分的不平等(這可能也是女佣雖然堅強內心卻時常有不安全感的部分原因)一方面整個國家很亂法律起不了作用還要靠私刑這也難怪在埃及放映時很多都被剪掉了(當然對回教基本教義的嘲虐也是原因)  

        我看完電影後有我的理解但和她談論後受了一些啟發覺得很多地方自己沒看明白也覺得很多畫面情節不一定就一種解釋或許我在某些時候也像那小偷一樣也是某些基本教義份子而真正的理想主義我覺得是要很有耐心的先去傾聽了解別人多元的不一樣想法才有希望可以達成

    我們都很喜歡此片,她也寫些感想,上一篇就是了。兩相對比看看,也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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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埃及電影

        從周三到周五,哥大有一個International Film Forum的活動,周三、周四放兩個晚上的電影,周五panel discussion。周四晚上我們去了。原本是要放一部印度片,一個發生在混亂的六十年代的絕望的愛情故事。晚上有了變化,印度電影不見了,改成了埃及電影。其實本來也不曉得那個印度片到底是什麽,只不過他在IMDB上看到這個電影評分很高,才說去看看。其實美國電影院對外國電影向來不友好,有這樣一個機會,還是免費的,不去把握,也真對不起自己守著紐約和哥大,所以埃及就埃及吧,我們兩個都是從來沒有看過埃及電影的,也剛好見識一下。電影名喚“公民,偵探,小偷”(Muwatin, wa Mukhbir, wa Harami,A Citizen, a Detective and a Thief) ,導演叫Daoud Abdel Sayed。對電影和導演一無所知,對現代埃及的社會狀態也很陌生,就這樣一頭紮進去,讓我看得深受震動。

        電影開始在1980年,講了三個人的故事。一個影片開頭正在坐牢的小偷,他還有一個正經職業是唱歌。一個人到中年還沒有任何危機感的偵探,整天坐在警察局大院裏給自己找案子做。一個繼承了一點財産整日遊手好閑談情說愛有點纨绔的年輕人(這個人就是題目中的citizen了,但我總懷疑阿拉伯語裏面的“公民”有另外的含義,可能僅僅表示他沒有任何職業而已),忽然有一天決定要寫一部小說出來。這三人原本各不相幹,但有一天這位年輕作家的汽車被人偷了,于是他上警察局報案,遇到了院子裏的偵探。偵探同他說,警察不會給你破案的,讓我來幫你吧。他帶著作家滿城遊蕩,終于在一個荒無人煙的地方找到了車。從此偵探自居爲作家的朋友,而且忽然從天降下一個好運讓他以爲是作家在高層爲他疏通的關系,雖然作家自己都不曉得怎麽回事。偵探又幫作家找了一個年輕女人Hayat來收拾房間,並以一種讓作家無法拒絕的熱情和呱噪成功讓Hayat留了下來。男主人開始不情願,可是後來漸漸習慣了Hayat的存在以及從此幹淨整潔的房子,甚至在Hayat無故消失又重新以病弱姿態出現的時候,對她産生了一種責任和好感,而這種感情最終轉化成男女之間的吸引力,並且得到了實質性的發展。此前很久,作家已經一個字都寫不出來了,但和Hayat發生關系之後,文思居然一瀉千裏,飛快的完成了他的第一本小說。然而有一天,在作家開了個盛大的party之後,Hayat又消失了,並且席卷了作家的貴重器皿、金錢和那部剛剛完成的小說。

       偵探震怒,帶著作家找到Hayat家裏,就在兩排平房間的院子裏狠狠地打了Hayat一頓,Hayat在地上一面滾一面叫著:我懷了男主人的小孩。作家嚇呆了,連阻止偵探打人都不能夠。事後Hayat歸還了所有東西,卻偏偏少了那部小說。作家很懊惱,要偵探無論如何找回自己的書。偵探對于小說十分不以爲然,但他還是找Hayat問了個清楚,並同時搞清楚了對他來講更重要的事情:Hayat並沒有懷孕。原來Hayat把小說給了自己的愛人,那個影片開頭正在坐牢的小偷。小偷這時已經出獄了,在人家婚禮上唱歌,偵探帶著作家找到他,發現他是個酷愛讀書的人,號稱讀遍了天底下的小說,可是他讀書有個堅持,那就是但凡沒有“價值”的書,看過統統燒掉。作家的手稿他還沒有看完,所以不肯還給他,並且對偵探和作家大談特談對神的恭敬、穆斯林的價值體系等等一切做好一個穆斯林的事情。原來,他還是一個fundamentalist。偵探聽得肅然起敬,作家卻很不以爲然,好說歹說要回了自己的小說手稿。一切似乎回到原點了,Hayat也沒有懷孕,畫外音說,作家終于明白不同階級的人不該混到一起,否則後患無窮,階級原來是個保護傘,你躲在下面,就是安全的。可是夜深人靜的時候,他卻不能否認,自己已經愛上了Hayat。

        我曾經短暫以爲電影要停在這裏了,可是新的情況發生了。即使作家已經吃了教訓,卻無法阻止其它階級向他靠攏。小偷偷了個雕塑,認爲作家會喜歡,竟然搬到他家來,但是那個裸體的女人雕塑,實在不合他的宗教價值觀,于是他找人給雕像縫了條裙子穿起來,更搞笑的是裏面還穿了條內褲。作家無法忍受小偷對藝術的侮辱,罵了他幾句,把他趕了出去。小偷心有不甘,回去再度偷走了他的小說。作家憤怒了,去找偵探,偵探認爲丟了小說根本不能算丟東西,拒絕爲他服務。作家去找Hayat,卻撞見她和小偷在一起。嫉妒令他更加憤怒,于是他去報警。在警察局枯坐幾個小時,中途幾次拒絕偵探的“勸告”,最終他強行進入警官的辦公室,被爆打一頓,卻發現警官正是他的同學。這下偵探不能不幫他破案了,可他不去找小偷,卻將Hayat強行帶到作家的家裏,一面喝著作家的藏酒,一面狠狠地毆打Hayat,而作家卻只能在沙發上痛苦的看著一切。Hayat熬不過私刑,招認自己偷了小說,小偷是她的幫凶。偵探滿意了,趔趄地走了,作家卻在Hayat的懷裏痛哭失聲。這一刻,那個平日裏養尊處優風度翩翩的年輕公子,竟然那麽軟弱無能,而Hayat,這個不識字的窮姑娘,嘴角還流著鮮血,卻溫柔的安慰著他。

        偵探再度帶著作家回到小偷那裏,又一次恭敬的聆聽了小偷的基本教義觀念。這回小偷終于看完了作家的小說,但他認爲此書毫無意義,因爲一個已婚女人居然和其他男人搞在一起,而且二十年間的故事,居然沒有一個場景是描寫向真主祈禱,也沒有一個字提到真主。于是他把作家的手稿丟進火堆裏燒了。他燒得那麽理直氣壯,對作家又是那麽友好真誠,他是如此徹底的相信自己。然而作家的憤怒可想而知,在極度的瘋狂中,他戳瞎了小偷的一只眼睛。那時候我心裏一直在哀歎,千萬不要做fundamentalist啊,千萬不要總以爲自己相信的就是一定是真理,別人就一定錯,僅僅因爲“神”的名義;千萬不要judge別人,更別理直氣壯的以爲旁人的“神”都是錯的,只有你的是對的。後來蒙著紗布的小偷在醫院裏唱歌,哀悼自己的眼睛。然而,那音樂竟然是喜氣洋洋的,病房裏還有一群缺胳膊少腿的病人給他伴奏配舞。畫外音說,如果讓小偷在一只眼睛和真主交給他的責任之間再選一次,他還會做同樣的事情。所以那音樂才是喜氣洋洋的吧。我覺得導演在這裏諷刺得有些太狠了。

        我以爲電影結束了,可是沒有,又有了意想不到的發展。偵探對整件事情不滿意,他讓小偷不去控告作家,只說是自己的意外,作家也因此從看守所裏出來,回複了正常的生活。可是,鬼使神差的,他又去找小偷,似乎心裏還是有內疚的。但小偷並不恨他,兩個人,再加上偵探,竟然成了好朋友。小偷退出了爭奪Hayat的戰爭,作家和Hayat終于在一起了,而作家的前女友竟然和小偷互相吸引成爲一對。作家又開始寫小說,這一回,他發現小偷的每一個評語都極其深刻,並且小偷豐富的人生閱曆也給他開啓了一扇窗。書出來了,小偷成了他的出版商。許多年過去,小偷成爲埃及最成功的商人,作家成爲名小說家,偵探成了執政黨的核心人物。小偷和作家的前女友,作家和Hayat,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一切好像很完美,只除了Hayat總是生活在巨大的莫名其妙的恐懼和抑郁當中,只除了作家心中一直懷念著自己第一本小說,那本燒掉了的小說,他心裏明白,那是他最好的作品。然而他再也寫不出來了。這個遺憾,一直到他靠著小偷的財路和偵探的政治權力奪得文學大獎爲止。在一個溫暖的午後,作家舒服得靠在他的沙發裏,抽著雪茄,畫外音說,他終于完成了從一個doubter到一個believer的轉變。

        電影終于結束了,結束在一個假面舞會上。三個男主角各自扮成citizen,detective,thief。原來人到了某種階段,要靠著裝扮才能變回原來的自己。

        這個電影給我很多震動,最深最直接的,就是對fundamental宗教的諷刺。電影開始在1980年,正是埃及社會基本教義者重新掌權的時候。小偷不是壞人,他不像偵探那樣會投機會很殘忍,他是真心地相信他的理想狀態,只要人人按照他說得做,一定會是美好的世界。可是看看後果吧,一只眼睛。導演諷刺得讓他自己丟掉了一只眼睛,但當基本教義掌控社會的時候,災難將是巨大的。偵探再殘忍,畢竟Hayat也平安無事。影片結尾的假面舞會,小偷開心地唱著:我要這世界只有愛,沒有恨,我剛剛把羊嫁給了狼,我還要把老鼠嫁給貓。是啊,他的理想是很美好,只有愛沒有恨,可是這不是簡單的告訴老鼠不要怕貓、貓不要吃老鼠就能做到的。電影讓作家莫名其妙地接受了小偷的哲學,也許導演想要暗示,在一種社會的文化的壓力以及財富的誘惑下,軟弱的人是會變的吧,變得連自己都沒有知覺。

        看過電影,我滿心只想著這個層面,和他交流以後,也意識到了導演要表達的其它方面。社會的不安定,政府的無能腐朽,富有階級的軟弱,普通人的堅強。我想導演是用Hayat來代表普通百姓吧。她貧窮,沒有勢力,總是生活在恐懼和壓抑下面,社會的無保障讓她沒有安全感吧;可是她又很堅強,雖然總是被侮辱被欺負,然而她也只能靠忍耐而生活下去。我想導演借著電影想說很多事情,又生怕哪裏想說的沒說到,又掌握不好講故事的節奏,使得電影本身有些拖沓,讓我至少兩度以爲電影該結束了。除此之外,這還真是一部非常好的片子。

        想想看,即使是在紐約,一般人能看到的外國電影還是太少了,便有,也大多是歐洲片,而在這個西方文化範圍之外的社會,除了我們自己的文化圈,那些大的小的各種文化,只有一些政治代號吧。像伊斯蘭,這個全世界第三大的文化世界,我們平時聽到的,恐怕就只是和恐怖主義還有石油相關而已,而其中的人民是怎樣生活的,真是一點概念都沒有。更不要說那些更多的連政治符號都沒有的地方了。這部電影給我開了一扇窗,讓我多了一點了解,也多了一點思考,讓我提醒自己,以後的眼界可以更寬一些。

        我們都很喜歡此片,他也寫些感想,下一篇就是了。兩相對比看看,也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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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22日 星期三

牛腩

dinner_niunan2.jpg 牛腩好像只在粵菜裏見過。我對其他菜系,見識的都很晚。俺娘每年也會做兩瓶辣椒醬,不過據湖南的親戚嚐過以後說是甜的,虧得家裏每次吃還只舀一點點出來“調味”。大四做畢業論文的實驗室經常合夥出去吃飯,他們必點的一個菜就是水煮牛肉,原來川菜用水煮,而且可以辣成那樣。還有一個就是當時食堂裏一旦出現就會讓男生們趨之若鶩的回鍋肉,當時我覺得回了鍋的肉可還怎麽吃?多年以後才曉得原來這還是川系名菜。至於水煮系列的其他菜,都是到了紐約才見識到的,一直很疑惑川菜到底是不是什麽東西都可以“水煮”,還是紐約的川菜館缺乏創意。在朵頤吃過一次水煮鱔魚,天哪,這不是生生糟蹋了鮮美的黃鱔嗎?

        第一次吃粵菜也是大四,寒假去廣州和深圳投奔表哥,表哥請我去吃了一次早茶。除了不喜歡廣式甜點,鹹的點心一個賽一個的好吃。特別對蝦腸粉和蝦餃記憶尤深,用表哥的話說,我是吃得眉開眼笑。干炒牛河是從張國榮的《滿漢全席》裏看到的,第一次吃也是到了紐約了,大街小巷的小型中餐館都有這道菜。而牛腩面好像在港劇裏常常聽到,似乎是那種路邊小攤最常見的果腹食物。去年表哥帶我們在芝加哥唐人街吃了一次牛腩面,那叫一個香。上周末在唐人街走了條“非傳統路線”,看到一家店裏賣牛腩,馬上買了一塊,準備回家來燉。dinner_niunan.jpg

        回想我吃過的牛腩面,裏面的牛肉又酥又軟,想必是燉得久一些才好。所以周日吃過午飯,就開始做。牛腩該是牛肚子,一般人的肚子脂肪一定不少,但牛腩多的只是筋袢,並不見什麽肥肉。那麽多的筋,難怪會好吃,小時候家裏燉牛肉的時候,媽媽就常說筋多點的好吃。飛水去血時發現水的表面其實有很多油,遇冷就凝結成黃油,想來是隱藏的“肥肉”,把這些同血污一起棄去,就只剩瘦肉和筋了。我總以爲筋會讓肉變得很鬆軟,後來才曉得,正好相反,是要鬆軟了以後筋讓肉更加好吃。從兩點鍾開始燉上,到晚上七點才見酥軟,差點以爲晚飯要泡湯了。通常燉上三個小時,紅燒肉已經要化了,連排骨都酥到骨頭裏了,沒想到牛腩這麽堅韌,難怪人需要骨頭也要筋。下次索性從上午就開始,燉它八九個小時,要它的筋也化開。我在想,也許正因爲牛腩費時,才只有喜歡燉湯的廣東人常吃?

        七點鍾以後,切了根白蘿蔔一起燉。最近發覺,白蘿蔔真是好東西,燉排骨燉肉,皆鮮美無比,而且宣行氣、化痰、消食,委實是好東西。最後調味的時候,把上次做pasta剩的番茄醬倒了進去,略略加了點鹽,不鹹,卻香氣逼人。吃在嘴裏,果然是想象中的酥軟。剩下的又吃了兩頓(當然還有其它菜),差不多所有的湯都用來做了一次牛腩面,畢竟這才是它最經典的用處吧。好像牛腩在湯裏更添一層香,其實那湯用來拌飯也是上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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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21日 星期二

花田錯

        小時候看過一出黃梅戲《花田錯》。當時以爲是新戲,聽都沒聽過,同黃梅戲裏面幾出經典的,天仙配、女駙馬一類,實在不能比,連打豬草、看花燈都不曉得聽了多少遍。在黃裳的《舊戲新談》裏看到這一篇,才曉得原來早有此戲,而且是京劇裏來的。瞧黃裳的描述,意思和黃梅戲是差不多的。是小戲,花旦戲,卻是出與衆不同的好戲。

        好便好在整出戲是寫一個小丫頭。還記得演小姐的人長相清秀,一亮相就讓我生出好感,結果她一副扭扭捏捏抹不開的樣子,好好一個大家閨秀被她演的窩窩囊囊,連戲文都沒有唱幾句,看了一陣,才明白,原來主角是那個丫頭,可算違“常理”或者也可算驚喜。富家千金和窮書生相愛,母親不許,全靠丫環暗通消息,中間又扯出了當地的一個小霸王,這霸王的妹妹(演員長得好似馬蘭)居然同縣令的兒子相愛,亦在受折磨。丫環於是又扛下一則重任。全靠了她的運籌帷幄,兩對有情人終成眷屬,這丫環也感于小霸王的俠義心腸,自己作主將終身許了他。這丫環很搶眼,普通聰明伶俐又能幹的丫環就罷了,又很獨立有主見,有擔當有情義,小姐們和飽讀詩書的秀才們都是唯唯諾諾,更顯得這個丫環光彩奪目。不過反過來想,若是小姐書生們也各自婉約風流,而不僅僅做配角,這出戲豈不是更妙了?舊戲裏的丫頭,除了《花田錯》,只一個紅娘最是靈巧可愛,然而那也不過一個小丫頭而已,被老夫人一逼供,什麽都說了,她的存在亦無非替張生鶯鶯乃至觀衆們發些牢騷。花田錯的丫頭,雖做的也是紅娘的事,卻儼然一個有勇有謀的小將軍,實在是替所有跟班的、應聲的、跑腿的丫環們,長長舒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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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19日 星期日

凱撒

我不喜歡凱撒。雖則他身上有很多特質,只一條已足令天底下很多人喜歡他了。他是出色的軍事領袖,也有出色的政治手腕,光這一點,已經可以讓他同時代乃至此前此後的古羅馬將領們失色。他又有個人魅力,雖然具備所有能殺出一條血路登上頂峰的人共同的冷酷無情,但他可以讓追隨他的人對他折服,又能夠重用敵人,讓反對他的人也爲他吸引。他甚至還寫日記,高盧戰記,雖然不是很文學,但一個軍事統領在征戰途中居然會記下一路的過程,讓後世的我們對當時居住在法國一帶的凱爾特人多了很多瞭解。連他的死,都那麽悲劇,可以讓喜歡的人一直吟著“出師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淚滿襟”。可我就是不喜歡他。爲什麽呢?

我寧可去同情他的敵人,比如Pompey。又嫌他硬冷無趣。或者以“先進”些的觀念來看,他可是侵略者的代表人物啊,只不過這一點,當初被凱撒征服的部落的後代現在都尊他是英雄了,哪輪的到我替人家發酸。有時候我想,可能是小時候伊麗莎白.泰勒的埃及豔后給我太多負面影響,那雖然是英雄美人的故事,可是英雄怎麽能是老的?黃蓋呢就只能做周瑜的副手,被他鞭打,假裝叛變。當然凱撒也年輕過,可他畢竟不是少年英雄。---- 霍去病是多麽讓人眩惑啊。周瑜和諸葛亮,---- 雖然諸葛亮在戲文裏都作老生打扮,但他火燒博望坡的時候可只有27歲啊,---- 又是多麽有魅力呢。所以我淺薄,只喜歡少年英雄?

其實呢,我對古羅馬缺乏感情,少數有點喜歡的人,好像也都是因爲我念過他們的作品,像Virgil,一方面喜歡他把希臘神話挪爲羅馬“歷史”,一方面又笑他們到底缺乏底氣;像Cicero,他的拉丁文可以算是古典時期的經典範例吧,我喜歡讀他的文字,雖然到現在那本De Re Publica還只讀了幾頁而已,其實也知道Cicero並非善與之輩,但可能因爲讀了他的東西有些親切,又同情他對共和國的眷戀,所以還是決定偏向他。凱撒的高盧戰記也讀過一些,但僅僅當成拉丁文練習而已。 大約是嫌棄羅馬好勇鬥狠,文化上又只是希臘餘殤。羅馬要到了西元前2世紀,才有些像樣的作品出來,真正成熟的作家要等到西元之交,那時候羅馬都要變帝國了,----因爲凱撒。

傳統羅馬作家對凱撒不算友好,都認爲他是共和國的破壞者。等到八百年後,歐洲初具規模,他就已經成了英雄了。現在更不要說。其實有時候我挺疑惑,按說歐洲人應該都挺恨羅馬的,當初那可是死敵啊,要不是因爲羅馬,英法德之類的國家能早建五百年吧?可是現在,大多數西方人好像都對羅馬懷著美好的向往,特別是美國人,感覺在義大利見到的遊客,絕大多數是美國人。其實羅馬留給歐洲的遺産,最主要就是法律體系和文字體系,以及歐洲重新統一的夢想,儘管語言文字這一條,按說是有些被侵略的雜交吧。不過現在人都忘了,可見時間的殘酷。Sinnigen對凱撒也很好,認爲古羅馬的作家們委屈了他,他雖然斬釘截鐵要做皇帝,但是比起同時代的獨裁者,他無非更成功而已,更何況,那個時候貴族議會已經徹底腐化,沒有辦法有效治理羅馬了,還不及凱撒。其實呢,有了皇帝,貴族們就不腐化了嗎?以平民利益來說,一頭還是寡頭統治,並無差別。他不妨說的更露骨些,以羅馬的發展趨勢,有朝一日會變成帝制的,凱撒可算引領潮流。呵。

Posted by cchang at 下午08時54分 | Comments (2)

白頭偕老

Yihsuan_wedding.jpg

Y和C的結合,相信周圍的朋友都已經等了很久了,我們也由衷地爲他們高興,所以借這四個字,把幾千年來對新人的祝福都濃縮起來,表達我們的心意吧。

飯局的照片,他的同學們可以從這裏下載。裏面除了Y和C,都是各路歌手的玉照。


Posted by cchang at 下午02時42分 | Comments (3)

2006年03月17日 星期五

鋼琴獨奏會

recital.jpg

昨晚上去Lincoln Center的Allis Tully音樂廳聽了一場鋼琴獨奏會。學校提供的免費票,慷它之慨,多要了幾張,邀了兩對朋友一起去聽。從孟德爾松,到肖邦,再拉赫曼尼諾夫,到李斯特。先是很輕快俏皮的變奏,再進入肖邦痛苦壓抑的世界,跟著炫弄了拉赫曼尼諾夫喜歡的技巧,他覺得還是有些壓抑,可有一支卻讓我忽然間聯想到高山流水的古筝曲,最後一曲李斯特簡直有些一飛沖天的歡喜,讓人聽著真是有點欲罷不能。觀衆掌聲熱烈而持久,鋼琴師一遍遍加彈曲子,居然多彈了四首,也算是異數了。


        琴師名Olga Kern,俄羅斯人。其實我們以前也聽過她的演奏,是和華沙愛樂的合作,那一次恰好也是學校提供的免費票。好像此人過去曾經來我們學校表演,看起來從此她到紐約學校就全力捧場了,這倒便宜了我們。上半場她穿紅,高挑的身材配一襲紅裳,蠻不錯。下半場忽然換成嬌嫩的黃綠色,後面還披了披風,顯然有點震驚全場的味道,一片嘩然之聲,再繼之以掌聲。回家的車上,幾位老先生老太太還在大聲談論這場獨奏會,其中一位老太太視肖邦爲偶像,拼命的說沒人能寫出像肖邦那樣的音樂,又評論現在何人的肖邦彈得好。那老太太說得神采飛揚,我們在一邊偷偷看她,也忍不住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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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15日 星期三

獻給J的魚湯

dinner_fishsoup.jpg 莫怪我不會折騰這種照片,味道要比看上去的好太多了。

以前在家,炖魚湯常用魚頭,有一種角胖頭魚的,頭很大,切下來專門炖湯,身子還可以紅燒了吃。又或者有新鮮的鲫魚,做湯也是極好的。如今呢,唐人街的魚,絕大多數的名稱是我聞所未聞的,哪種魚好吃,適合如何吃,都要試過才知道。但人懶,沒有一種魚買上幾條各種做法嘗試一遍的動力,往往估摸著做一種,如果好吃,就不會再試其它的。通常我的原則是,買的時候是現殺的活魚,可以用來清蒸,死魚多半紅燒。

只有魚湯,其實魚也是越新鮮越好,但還沒試過用清蒸的來炖湯(總覺得有點殺雞用了牛刀)。目前有兩種覺得不錯,一種是唐人街號稱黃花魚的東西,有些瘦長的身子,確實有那麽點黃色,這也是我這次用的。好像這種魚還有大陸黃花和加拿大黃花之分,然而我覺得哪一種都不是我們小時知道的黃花魚,而且買的時候一般都已死了,不過炖湯,還是不錯。再一種是體形很小的被稱做海底雞的魚,不曉得是什麽,但炖湯來吃很不錯,--陸上的炖湯講究用雞,水下的莫非就屬此物最好炖湯?瞧它那名字起的,好似專爲此而生一樣。因爲小,我一般至少用四條。


        這次的黃花魚也不大,買了三條,一次都做了。洗淨,魚身兩面各自斜紋切上幾刀(視魚大小而定,寸許一刀就好),盡量控幹身上的水,放到熱油裏煎。鍋一定要幹淨,否則魚皮會粘在鍋上影響外觀,油要熱,但煎的時候不必用大火,中間或者稍大就好。煎到兩面微黃。給魚翻身很麻煩,而且容易弄掉魚皮,所以一邊煎好再翻過去煎另一邊,省得要翻幾次。至此,通常我會另起一鍋,若只有一個,則建議把鍋洗幹淨了再來用。煎過魚的油棄去,因爲比較腥,洗鍋也是爲此。加酒、姜片、蔥段(姜片和蔥段我最後都是要撈出來不吃的,只是要它們去腥而已,所以這樣切方便後面打撈,但若是吃蔥的人,可以切細點讓它化到魚湯裏去)、水,大火煮開,轉中小火慢慢炖。通常炖個十幾分鍾,湯就變白了,便可加你喜歡的其它東西一起炖。我常放的有豆腐(我只吃嫩豆腐,但其實炖湯可以用老點的都沒關系)和白蘿蔔(切成片,其實青蘿蔔也成),這次家裏只有豆腐了,就沒放其它的東西。你也可以放些你喜歡的,都丟進去一起炖。炖的時間越久,魚便越是化入湯中,哪怕炖上個把小時,都沒有問題,但這種情況,其它東西可以晚些再放,除非是需要炖很久的,否則吃的時候都沒了。若是時間不夠,通共炖上半個小時,也成了。湯極鮮,莫放多鹽,一邊放一邊嚐一下,鹹了,會掩去鮮味,可惜。

        我曉得這個菜同你不吃油的原則相抵觸,但魚若不煎,湯便難白,又腥。其實這湯營養甚好,用過些油,又算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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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

        《學術研究》05年的一期有一篇文章,研究傅斯年和陳寅恪的關係。這是好聽的說法,換成通俗語言,就是八卦啦,它“爆料”的基礎,是史語所一些地方保存的傅斯年、陳寅恪、以及其他一些人的通信。有些“料”呢,“爆”得挺有趣。

        這兩個人我都喜歡,不過私人感情上更喜歡傅斯年,因爲他可愛,那種象大炮一樣的性子,隔了年代來看,更見得他的爽直和無城府。那時候張歆海請朱家骅寫推薦信,因爲美國(還是英國)一所大學想聘他做漢學教授,朱去問傅斯年,傅說,此人英文雖好,國學太差,未足以任教授,國中漢學造詣遠過他者,車載鬥量啊。這話多讓人尴尬,雖然是實話,而且是同好友私下所言,但仍未免讓人難堪。可是我看著,暗暗笑得很開心,喜歡傅斯年的爽直。不過話說回來,張歆海的國學造詣,放到現在,也不能算差。

        然而他也霸道,尤其成立史語所以後,更有點威重權高、咄咄逼人的味道,他和顧颉剛的關係惡化,好像就和這個有關。雖我常惋惜他們的交惡,但私低下惡趣味的我,總在猜測胡適到底偏愛誰一點,感覺上是傅斯年,因爲他們兩個都有點積極從政的味道,不似顧,離得遠些。陳寅恪後來和傅斯年漸行漸遠,同傅的咄咄逼人,看那文章所言,好像也不無關係。抗戰時,陳流落香港,貧病交加,還要躲避日本人的侵略,數次寫信求援,最終似是靠了傅斯年的幫助,舉家回到內地,然他留任廣西(其妻是廣西人,傅斯年似對她略有微詞,嫌她滯留了陳在廣西。――瞧我這八卦程度。),未能應傅斯年的催促去四川史語所工作。這文章推測,他一則是心力交瘁,無力再遷,一則是忌憚傅斯年的“高壓”,另一則也是爲了自己學術的自由之精神。其實陳寅恪對自由精神的堅持,真是讓人肅然起敬,不但後來沒有隨中央研究院遷去台灣,亦未接受社會科學院的聘請,最終弄的內外煎憂。然而也正是這一點,讓人敬慕。

        這些八卦,我向來喜歡看,然又不能太著意。後來在圖書館看到一本《胡適之戀》,光看題目,真真讓我從頭寒到腳。勉強翻開來看看,好像不是專講胡適的感情生活,只是胡適人在哪裏,便戀上哪裏而已。然而此等過分浪漫化的人物傳記,實在是適得其反。其實我雖八卦,卻極不喜歡讀現代的人物傳記,因爲旁人寫來,終是演繹。覺得古人的年譜比較好,起碼客觀。

        還看到一篇文章分析古羅馬的希臘化,說羅馬一方面希臘化,一方面努力保持自己的文化傳統,比如雅典不會給雅典以外的人公民權,羅馬給了。這個例子實在舉得不好,羅馬給予外省人公民權也是迫不得已,那是打仗打出來的;況且羅馬的妥協也是爲了換取更多的人力和財富資源。希臘不同。倘若希臘也最終成爲一個帝國組織,這種妥協也不可避免。古羅馬文化雖然有許多拉丁元素,但是大方向上全面希臘化,政治組織的不同卻也未能將其拉出希臘化的道路,這是從根本上就決定的了,羅馬的發展,就是靠的希臘文化,不然還是意大利土著啊。

       再一篇是中央研究院的人寫的上博楚簡的讀書筆記。唉,怎麽沒有人懷疑上博楚簡的可靠性呢?真的對傳世文獻沒有疑問了?只我多疑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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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13日 星期一

喧賓奪主

friedrice.jpg         懶的時候,會做炒飯。其實也會饞它。可因爲沒別的菜,就總想往炒飯裏多放些東西,往往就變成圖裏這個樣子,一眼看下去,好像沒多少飯,都是些亂七八糟的配菜,有些喧賓奪主。

        吃pizza也是如此。我喜歡吃豐富的topping,只要裏面沒有我不吃的東西,那就是多多益善。一直不明白怎麽會有人更喜歡吃plain的,除了西紅柿醬和cheese,空無一物啊。有時候學校有免費pizza,免費的啊,也會有很多西方人專挑plain的吃,那一定是真喜歡了。我不一樣,去Famiglia,一定點special,好像有七種topping。從Domino's叫外賣,也必叫一種extravaganza,聽名字就曉得有無窮多的topping。

        最近發現家裏附近的一家小店,Giogio's,做的pizza別有種與衆不同的香,瞧店裏的廚師像是墨西哥人,不曉得是不是加了些非傳統意大利pizza配料。總之我們是愛上Giogio's了,更何況它的pizza面餅都是又薄又脆。是了,我很怕厚厚的面餅,那種Sicilian式的pizza,厚如磚頭,又沒topping,那不是把pizza裏面不得不忍受的壞的部分彙加起來,卻將精華盡數剔除嗎?然而還是有人喜歡吃的。我還記得那個燦爛的午後,在西西裏的敘拉古怎麽都找不到營業的餐館,好容易發現一家小店,卻只有那種磚頭式的pizza等待著我空空如也的肚子,最後只好吃他的冰淇淋。哎,苦啊。我猜真正喜歡pizza的人,定以爲我是喧賓奪主,就好像吃面條只吃湯和裏面的配菜,卻不肯吃面一樣。---- 不幸的,我正是如此。偷懶的時候煮面,也會加很多東西進去,盛的時候卻要將大部分面條給他,美名其曰:你的飯量比我大。我想我是喧賓奪主到不可救藥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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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11日 星期六

《霍元甲》

他說:

        看了霍元甲覺得在山區那段劇情編的不好。要是我是編劇本的,我會編成像下一段那樣,雖然有點俗,不過我覺得至少會讓電影更豐富一點,也不脫離他想拍武術精神的主軸。

        一開始他很沮喪失落,但慢慢的村里的人的單純熱情,讓他重新生活。在這樣的大自然裡,微風吹動,四季變換,或是插秧這些農家生活,讓他將大自然融入他的武學裡。這裡可以拍一些他隨著自然的脈動的一些武學動作,應該不錯。甚至從農家生活中看起來機器化的動作,也可以體會一些事情。或是教村民一點強身健體的動作,學了後,做一些像插秧的動作,靈活多了。一方面觀眾會覺得有點趣味,另一面也啟發他練武的意義,為日後精武門作個鋪陳。

她說:

        挺好看的。武打設計很出彩,好像這些電影裏面真會打的,只有李連傑的動作很是有種行雲流水的飄逸感,雖然他老了,----真真是老了,不得不歎,但是動作還是很漂亮。另一個打的好看的我覺得就是吳京了,可惜此人運氣不好,始終未能大紅起來。到底是從小練武術的,比不得旁人。李連傑的封山之作,可以理解他要說的那些話,也挺佩服他的用心,所以就忍受了他的不太高明的說教方式。同田中的比武,李中毒再回到擂台,煽情煽的我都要入戲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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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家畫卷

        Met的中國館和日本館,最近都在做以季節爲主題的小展覽。昨晚上去Met,隨便逛了逛。日本館的主題是春季和夏季,畫作不多,還有一些屏風,畫著春夏兩季常見的花草。中國館的主題是四季,東西也不多,但讓我看到兩幅極喜歡的農家畫卷。

        都是長長的從右向左展開的卷軸,作者也都散佚了。一幅是元代的耕稼圖,從收割到最後白米入倉,其中一幅幅的情景都勾勒得極生動,每幅畫面還配上一首五言的小詩,詩雖未見得大佳,卻也甚入畫,兩相看著,更添一種豐收時候的喜氣洋洋。這畫還令我們好好上了堂農學課,原來從收割到大米,要經過這麽多道手續。另外一幅是南宋時候的作品,以詩經國風中《七月》的主題作畫,将詩中所繪皆畫成一幕幕的圖畫。農家打獵務農,蟋蟀玩耍,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上一幅是絹布上著色的畫,這一幅全用水墨,更覺古樸。Met怕人看不懂畫裏乾坤,專門在每幅畫面下面貼上一塊說明版,把相應的詩經裏的句子翻成英文標在那裏。這原本是好事,不過讀著打來的野豬"the one year old I keep, the three year old I give to my lord",心裏想著“言私其豵,獻豣于公”,實在是又想皺眉又想笑。詩真是不能翻譯的,尤其是中國古詩。

        出亞洲館,覺得還未逛夠,便去了一個特展Samuel Palmer。這是19世紀英國的一個畫家,本來不太了解的,只是隨便逛逛。進去就看到一幅奧德賽揚帆遠去的油畫,囚禁他多年的女神在岸邊掩泣,奧德賽的沐在一片金色的陽光裏,燦爛得讓人舍不得移開眼光。景物的勾勒頗爲現代,我當時就說這是用現代手法表現古代,而且很成功,馬上就喜歡上這個畫家了。仔細看下來,這個畫展做得很不錯,把他一生的階段都做了回顧,我們是逆著時間軸看的(錯入了出口),卻也能看出他隨時間的成熟。我尤其喜歡他在Shoreham鄉下那幾年畫的農家風光。這人以風景爲主,人物只是風景中的一部分,那些農家的風光,在他畫中,溫柔極了。他對光的處理做了許多很大膽的嘗試,讓人觸目驚心。後來發現,Palmer原來是古典主義者,還入了倫敦一個古典派,the Ancients,標明自己對現代主義的反對。原來如此,終于明白我爲什麽第一眼就喜歡上他的畫了。可是,奇怪的是,他專門仿古的那些畫我倒不大喜歡,還是比較欣賞那些有他強烈個人風格的作品。所以他說,瞧,當代藝術也不是全無可取。這個Palmer是William Blake的好朋友,Blake我也喜歡。呵,趣味相同。嗯,這個展覽真的很好,推薦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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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08日 星期三

我最適合學什麽

昨晚上在網上做了一個小測試,看看你最適合學什麽,結果居然是語言學,居然不是歷史、文學、人類學什麽的,事實上這幾個在我的測試結果最終排名裏面好像還挺低的。

        其實是題目的問題。那種題目大概比較適合給高中生去做。比如有一道問題是:Are you fascinated by anything molecular?我成天折騰的都是分子的東西,怎麽可能還會被它迷惑?Fascinate這個詞吧,好像只有不瞭解的時候産生的向往用起來才合適,瞭解了如果還喜歡,那就是真的熱愛,也不是fascinated了。不過這套測試裏同生物有關的幾個問題都是fascinate,不曉得是不是原作者覺得學生物需要強烈感情才成。不過生物在我最終測試結果裏面排第四,倒也不賴,似乎這測試還是有點可信度?還有同人類學沾邊的,比如你是否對研究人類的東西感興趣。這算什麽問題啊,這麽空大,當然不能一股腦的同意。所以我說這個適合給高中生做,對高中生而言,人類學就是“研究人類”。排名最後的是哲學,哈,這個意料之中,因爲題目中有一道:你是否同意“我思故我在”?廢話,我當然不同意,而且選了最最不同意的那一檔,哲學自然成了我最不適合學的科目。他測試的時候這個問題選了同意,於是他的測試結果裏哲學排第一,----當然他平時是比我對哲學有興趣;但engineer排第二,居然被認爲最適合做engineer。估計這個出題的人對現實有很清醒的認識,在這樣的情況下麵包比較重要。呵呵,數學在他的排名裏也是第四,哎,怎麽搞的?我覺得他對數學的興趣應該大過我之於生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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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son's History of Art

New York Times上面有篇文章,美國大學裏面藝術史的經典課本:Janson's History of Art,最近出了新版本。新版是由許多位藝術史專家一同改編,而且出版社請他們想怎麽就怎麽改,一點都不要猶豫,結果新版就變得面目全非,很多非常經典的畫作都被拿掉,換作了其它的東西,大部分原因是編者們認爲新加進來的畫比原來的更能反映出藝術家的特色;又加進去了很多女畫家的作品;還添加了室內設計的章節,以及非洲的一些藝術作品;對畫作的解釋也極其偏向其背後的社會文化隱喻。New York Times問了好幾個用Janson's History of Art教書教了許多年的老師,大家的反應基本上都變成了無所適從。

        藝術的輕重主次優劣,真是很主觀的東西啊。當然大的共識總是存在,比如藝術史裏一定要講米開朗琪羅,但細致到取舍他的那幅作品那個雕像,恐怕就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了。其實不僅僅是藝術的評價,甚至什麽是藝術、特別是在現在這種很讓人眼花缭亂的時代,恐怕都很能引發一番爭吵,比如大多數現代藝術博物館裏的大多數東西我都覺得是個人就能批量“創作”出來。那你說,這藝術的標准在哪裏?也許哈,標准就在評論家身上。大約現代的任何一個藝術家,想要得到認同,必然要先過那些評論家的關口,可是他們真的就比較懂得藝術、或者說比較懂得欣賞嗎?我的朋友X就覺得藝術評論家們類似寄生蟲,創作的人無論優劣,好歹是在創作,可是批評家們卻不過是依靠人家的作品而生存。好像有道理。不過我大概更激進一點,有時候我覺得很多“創作者”們也不曉得自己在幹什麽。也許這一切都已經規範化了,大家都在這套規則下生活,比如學藝術的人成天就是看那些東西,然後也試圖弄一弄類似的,雖然表現出來的細節甚至有些風格都會很不一樣,可是基本規則是相似的。運氣好的搞不好可以自成一派,運氣差的就只好繼續作頹廢的藝術家。唉,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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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07日 星期二

        大家都曉得,鹽吃多了對身體不好(當然不吃就要變成白毛女,也不好),所以第一次在超市看到“少鈉”的鹽時,還是挺能理解其必要性的,只不過並沒有最明白,這種鈉含量少個百分之二三十的鹽,是不是真的說,同樣一勺子鹽,這種的鈉(應該就是氯化鈉了,總不成白色晶體裏面還有氯離子)比較少一些。曾經買過一罐這樣子的鹽,健康嘛,吃的時候就明白了,果然是同樣分量的鹽少一些氯化鈉,爲什麽會知道呢?因爲比較不鹹嘛。可問題也就出在這裏,菜的味道還不夠,爲了味道達到該有的樣子,只好繼續多加鹽,一直到味道對了。可這樣一來,氯化鈉還是一點沒少吃。那這種鹽的好處是什麽呢?

我曾經百思不得其解。後來終于想明白了,--至少我以爲明白了,西方人做飯都按菜譜,多少東西加多少鹽都是一定的,說一勺鹽就是一勺,決不多加,所以如果用少鈉的鹽,自然就稍微健康一點,至于味道不對,那也沒有辦法。嗯,其實呢,我還是覺得說,如果疑心自己鈉攝入量過多,不如從減淡口味下手才是根本。像昨天晚上,做了一個西方人常吃的菜,Green Bean Casserole,需要三樣東西,四季豆,一小罐Cambell的Cream of Mushroom湯(其實就是有些小蘑菇的稠乎乎的西方人所謂的湯),一罐French Fried Onions。周末在超市買的Cream of Mushroom,就是罐“健康食品”,因爲少鈉無肥。結果做的時候還是一樣,本來是不需要加鹽的,可因爲該有鹹味的東西沒了氯化鈉,只好自己把鹽補進去,一加一減之間,根本沒區別。所以以後類似這種的健康食品,還是不必買了。

不過這個Green Bean Casserole倒是值得推薦。這種東西好像在西方食品裏是很家常的一種,我買的那罐French Fried Onions罐子外面就寫好了食譜。原料和做法都很簡單,就上面說的那三樣東西,哦,其實還需要牛奶,但我沒加,實在受不了菜裏加牛奶,西方人炒雞蛋還要加牛奶,我踩過這種地雷,差點吐出來。先把四季豆在沸水裏煮幾分鍾斷生,撈出來和Cream of Mushroom,三分之一罐French Fried Onions拌在一起,喜歡的呢就連同一杯半杯的牛奶加進去,我不喜歡,又怕太幹,便加了點水。這個時候建議大家嘗一下湯汁的味道,該加鹽加鹽,改加糖加糖,啊,最好加點胡椒粉,很香。都拌勻了,丟進烤箱,350F烤30分鍾。建議中途拿出來再重新攪拌一下。再次懷疑我家烤箱的溫度,我昨晚上烤了四十幾分鍾才算好。然後把剩下的French Fried Onions撒在最上面,丟回烤箱再烤五六分鍾到表面金黃,就可以吃了。不喜歡吃豆的,可以換成Broccoli什麽的,都好。而且因爲是烤出來的,不需要怎麽照看它,做起來也簡單。很香,很好吃。值得推薦一下。昨晚上我們吃了全素宴,小米粥加蘿蔔絲餅再一盤青菜,因爲有了這個Casserole,完全不覺得是全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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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05日 星期日

古羅馬的民主政體

古羅馬的民主政體,其實是寡頭專政,近讀Sinnigen的《羅馬史》,於此一點,感觸尤深。雖然古羅馬的學者們極力給羅馬共和國正名,羅馬之政體,亦極力向古希臘靠攏,可是希臘的民主體制,羅馬是始終沒有學會的。

也許根本就沒有真正想學。古羅馬從傳說中的七王時代,進入共和國時期,沒有形成君主專制,乃是各個部落彼此抗衡的結果,因爲沒有一個最強有力的部落可以征服衆人,於是彼此妥協,以部落聯盟的形式形成羅馬共和國,每個部落的掌權者們共同掌握羅馬這個共同體的政權,即議會,於是形成寡頭政治。這個掌權的貴族階層,從來沒打算給其他階層任何政治權力,但是由於後來富有的平民階層的形成,逼得他們不得不釋放一些政治權力給那些有經濟力量的人,用以交換經濟利益,由此形成了一個有一定梯度的政治體制,可是並未改變其寡頭政治的本質,議會也始終是統治國家並最終掌有稅收(對羅馬以及被征服的外省)的權力中心。---- 那麽假若一個專政政體,是否會因爲經濟以及社會的壓力,慢慢把權力釋放出來,從而最終形成一個有效的人民參與治理的政體呢?也許這個政體和現代所謂的民主並不一樣。想到中學的歷史課本,好像比較強調古羅馬的奴隸制度。古羅馬和古希臘一樣,經濟結構裏面存在大量的奴隸,不過光是奴隸制度四個字,遠不能說明其政治組織形式。

隨著羅馬的擴張,寡頭政治越來越向一頭統治靠攏。這好像確實有其軍事擴張的需要。羅馬歷史上,戰爭的頻繁程度驚人,而且有非常多的大戰,像漢泥拔那種給羅馬以毀滅性打擊的戰爭雖然沒那麽多,可是略遜一籌而已的戰爭多如牛毛。而羅馬的consul是一年一選,consul同時也是軍事領袖,一戰未完consul就要下臺顯然十分不符合戰爭利益,特別是對外征戰的時候。從另一個角度說,正是因爲戰爭的頻繁,使得戰爭中表現出色的人很容易贏得政治席位。兩相作用,寡頭政治便必然會向一人專政轉變,而事實上羅馬共和國史上專政過的人,無不是因爲軍事上的勝利,Sulla,Pompey,Caesar,無不如此。其實君主政體對於統治羅馬之外那些被征服的廣大土地也比較有效率,所以共和國轉向帝國,也算是符合羅馬的利益,除非她不打算繼續保持自己稱雄“世界”的地位。---- 當然,羅馬帝國的政治組織很成問題,所以難以形成“百足之蟲,死而不僵”的局面,一旦中心爲人所攻破,諾大一個帝國,一夜之間便即毀滅,不像中國,需得一塊土地一塊土地的打下來。---- 這是另外的事了。所以我有時讀Cicero,看他無時無刻不留戀著以前的共和國,未免很是歎息。反過來想,古希臘從來沒有殖民擴張(馬其頓只能算希臘餘殤罷),大約也和她沒有形成一個有效的帝國有關係,那種各自爲政的城邦體制,是無法負擔向外擴張的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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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04日 星期六

看京劇

下午和朋友x一起去Chinatown的中華公所看京劇表演。粉墨登場的開始,是閻富蘭扮作《拾玉鐲》裏面那個活潑可愛的少女孫玉姣,往舞臺上一亮,嘩,真漂亮!其實演員已見年紀,那扮相也未見得是最好的,可是那入鬢的長眉,含春的鳳眼,紅彤彤的面頰,再加上色彩鮮豔的通身戲服,胸前一朵怒放的牡丹,真真讓我眼前一亮。這是我第一次在台下看戲呢,電視上看過多少次了,原來身臨其境,還會有震動感。

        《拾玉鐲》這段戲,唱段很少,有一些男女主角的對話,更多的是身體的表演。那個閻富蘭不曉得多少年紀,但那天真少女的動作演得還真生動。劇情也很有意思,男主角傅鵬來買雞,女主人不在,遇到女兒孫玉姣,兩個人都有點一見鍾情,於是傅鵬在門邊留下家傳玉鐲,孫玉姣想撿又不敢撿,後來把手絹丟到地上,趁著撿手絹,把鐲子也終於撿起來了,然後就喜氣洋洋的看著手腕,那般開心。少女情竇初開,有點活潑熱情又很扭捏害羞的心情,演的生動極了。傅鵬是王泰祺來演,這人本是上海昆劇團的,號稱俞振飛的弟子,不曉得怎麽來這裏客串。

        真正的重頭戲,是之後的《蘇三起解》。北京京劇院的旦角關靜蘭演蘇三,押解的老差工是上海京劇團的,據說是個名醜。莫小看這個丑角,有了他,原本一個悲切切的戲,時不時會變得輕鬆愉快,說他是名醜,倒也信。這老差工真是個可愛的人物,蘇三說“洪桐縣沒一個好人”,他生氣了,結果蘇三說了句“你是個大大的好人”,馬上就把他哄開心了,小小的人物,簡單的可愛。關靜蘭唱得很好,因爲之前一個小時都是票友清唱,對照下來真是天壤之別。後來我們才知道,關已經六十歲了。了不得,看扮相看不出來,聽唱腔更離得遠,原來字正腔圓不能隨便用的。X聽得很開心,說像張君秋的味道,結果後來聽說她果然是張君秋的弟子。

        這一段蘇三和老差工的對白也不少。想到黃裳在《舊戲新談》裏屢次談到京白,京白不是人人說得好的,梅蘭芳最好,程硯秋少說,荀慧蘭的小姑娘極可愛。其實我不大明白黃裳喜歡的京白到底是怎樣,像蘇三說的都是韻白,想來不算的了;小丑的道白,不免太白,大概有點京片子的味道,不大像京白吧。要說那拾玉鐲的小姑娘,不曉得和荀慧蘭的可有相似處,傅鵬的小生也是韻白。嗯,其實都很好聽的,想來黃裳的標準還遠非我能達到的。倒是這個小丑的“京白”,戲味少,讓我想到越劇裏面的一種人物,叫媽媽叨的,也是專門說唱白話的戲,與旁人不同。這種通常都是老婆婆,似乎媒婆多,但《碧玉簪》裏的婆婆也是這種人物。好像一出戲裏,一旦有了這樣一個白話人物,就變得極活潑可喜,引人發笑。

        只是開場第一個小時都是票友清唱,有點乏味。我和X很小氣的盼著這一場趕緊結束,其實,像他後來說的,沒有這些票友,我們還看不到後面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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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惠帝

今天在新一期《中國史研究》看到一篇文章,討論孝惠帝。《史記》沒有惠帝本紀,他的事情在呂后本紀裏,司馬遷說他性仁弱, 看到呂后搞出來的人彘以後,便稱病耽樂,沒幾年就死了。但這文章分析惠帝保護如意和齊王,皆不見其軟弱,明明是和呂后針鋒相對;況且司馬遷說話也有邏輯錯亂的地方。這裏面顯然有點問題。嗯,說到這裏,都還有道理,只是下面的結論未免太厲害。

        他說一切的問題,都在於司馬遷的曲筆,他要爲孝惠帝諱,隱他不孝的事實,因爲無論如何他都是和呂后過不去的。司馬遷不但爲惠帝諱,亦爲高祖和張良諱,諱高祖晚年昏聵,明明惠帝更像自己,卻因爲寵倖戚夫人而以爲如意那個軟角色更像自己要更立太子;諱張良曾經幫助呂后,這很不光彩。這些推測,說起來條條是道,似乎也能自成一路,可問題是,司馬遷有幫人隱諱的習慣嗎?看看他的武帝本紀,那可是當朝的事情,也未見司馬遷就幫武帝隱諱什麽了,更何況旁人?這種推測,倒是類似一些人看紅樓夢的方式,有點忒一廂情願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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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02日 星期四

冰雹

        下午去了趟Cornell,幾分鐘打個轉,回學校的路上竟然在下冰雹。雹子不大,如果從窗戶看出去,大概會誤以爲是雨夾雪,可人在路上,砸在身上的感覺還是很清晰,有幾粒砸在手上,居然生疼。有多少年沒被冰雹砸過了?

       雖然生疼,衣服也都濕了,還挺開心。可能在某方面我還停留在孩童時代,比如下雪,總希望越大越好,前些日子紐約幾十年不遇的大雪,就恨不得情況惡劣得學校都關門。當然到了我現在這個階段,學校是不會關門的,不過哪怕知道中小學什麽的都關門也好啊。又比如今天一天都是陰暗的天色,每次從窗戶望出去,就覺得這該是個睡覺天,即便不睡覺,窩在暖氣旁邊,泡杯茶,讀讀書,也是好的。於是就很哀怨。這大概不能用孩童心理解釋了,是太懶惰了吧。

        這兩天在pplive上看灌籃高手,他發現的時候很興奮,說是當年狂迷過的漫畫,於是拉著我一起看。我孩童的時候就不大喜歡看卡通,從小到大可能只看了一休和花仙子,反倒是和他一起後,頗看了一些。嗯,確實有些卡通挺好看的,宮崎駿就不錯,溫情脈脈,又很有想象力。這個灌籃高手也蠻好看,只是太拖遝,但打起比賽來還是很精彩,比電視上的NBA還好看。也是和他一起以後開始看NBA的,熟悉了一些運動員和球賽以後,居然還能和實驗室的活塞隊死忠聊得起勁,--去年總冠軍賽我也是支援活塞的,馬刺很悶,讓人看的喪氣,所以不喜歡。還有網球,這兩年仗著地利,秋天都去看美網公開賽,擱在以前,我都不知道這個比賽居然就在Queens。灌籃高手在比賽的時候,總是解說得很詳細,像我基本不太懂戰略戰術的,時不時就會被醍醐灌頂一下,所以看得起勁。按他的說法,灌籃高手的好處是塑造了非常多成功的籃球牛人,而不僅僅那幾個主角而已。不錯,我最喜歡的藤真,就不是湘北的,他最喜歡的仙道,也不是。嗯,好像我比較喜歡靈活的得分後衛,似乎宮城的身上有Jason Kidd的影子,不過據他說,灌籃高手寫的時候,Jason Kidd還不曉得在哪里玩。第一年賠他看NBA的時候,New Jersey Nets打進總冠軍賽,那時我看到Jason Kidd,驚呼這人有50歲了吧?到現在還是看不出來他只三十多。看卡通算是重拾一點童真吧,雖然對我來說,更確切講是彌補了一點童年時代該上的課。

Posted by cchang at 下午10時37分 | Comments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