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停在紡院東門的馬路對面,司機說,要開到門口,還得繞一大圈,也對,中環線上車子也不能直接掉頭。于是我下車,自己過馬路走進去。紡院早已改名“工業大學”,可是這裏是我生長的地方,嘴頭上卻改不過來。東門變得好生闊大,門上書了燙金的大字。馬路似乎也變寬了,我一路走進去,似乎熟悉又有些陌生的感覺,走走覺得不對,因爲怎樣都拐不進家屬區去。攔住一個阿姨問,她說,家屬區已經和學校隔離開,要從東門出去,走旁邊的專屬家屬區門。校園變得越發的有規模了,只是總記得小時侯出了家門就直接撲進校園的感覺,現在總是要繞來繞去的走,校園也變得疏離了。
從家裏再出來看紡院,校園真的變大了。體育場多了好幾個,雕塑也一個個豎起來,連主樓都有了,而且占地廣大。當年說了多久的建主樓啊,忽然間就有了。和媽媽一路指點著這裏從前是什麽,那裏又是什麽,其實才幾年啊。那個小花園還在,我還記得小時侯修小花園的情形,我們幾個小朋友還經常跑來看它的進度,如今已經算是“古董”了。如今大學擴招,學生宿舍樓多了許多,新的舊的夾在一起,而“四樓”,我記憶裏面最早的家,居然還在那裏,現在也是幢學生宿舍。“四樓”很像上海的筒子樓,我對它的記憶都是一鱗半爪的,好象有個大廚房,幾戶人家合用,好象曾經去鄰居家玩,有一次是誰弄破手,流了不少血。這幢樓才真的是“古董”了。
籃球場上仍然有許多人在玩。我從小就看這裏很熱鬧,當時覺得“大學生”是很遙遠的事情,又覺得可以上大學很幸福,瞧,人人都在籃球場上玩。仿佛只是一瞬間,現在在場上的玩,已經是小孩子了,“大學”還是很遙遠的事情,雖然清晰得如同昨日。在紡院裏面散步,遇到好幾位熟識的長輩,第一面總讓我心裏一怔,伯伯阿姨們怎的老了?雨點噼裏啪啦的砸下來,小時侯的事情還在那裏,似乎伸手就可以抓到。
萬裏長空一雁飛,未到北京的時候,心裏還有點感念,“念去千裏煙波,暮藹沈沈楚天闊”,雖然我是回家。
在北京機場,G接到我。北京已經不認識了,其實當初上學的時候也並不亂跑,可那城市的面貌是親切的。這些年回去過幾次,但留在我心中的,還是大學時候的樣子。當年還在說三環的高速,今天已經有六環了。當初那山遙水遠的昌平,如今已是北京的一個區了。記憶一下子變得杳不可追。
G帶我去簋街和神交了許久的網友們吃飯。簋街這地方我總聽G說,今天一看,大爲震動。華燈初上,街邊那一家家的餐館燦爛得奪人耳目。我們去花家怡園,門口立了個小牌坊,古香古色,兩旁站了幾位盛裝的服務小姐,旗袍披肩,一路笑臉把人往裏面迎。餐館裏面居然做成了個四合院,中間擺滿桌子,四周都是包廂,回廊缭繞,人聲鼎沸,居然頗有些《茶館》開場時的那種塵世浮華。我們吃飯的房間叫飛翠檐,牆上挂了“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的字幅,房間不大,還蠻雅致。等盤子端上來,更加了不得,吃飯的盤子都是一式的白底印上潑墨牡丹,盛菜的盤子更是千形萬狀。那一刻,我真如劉姥姥進了大觀園,眼都花了,自然也再念不起楊柳岸曉風殘月了。
今天中午吃飯,我很不爭氣的又去吃了Falafel。
其實不應該稱這小攤為Falafel,因為攤主人根本不賣這個。只不過,現在我看見中東人開的麵餅卷肉的攤子統統稱作Falafel。這是在哥大的時候養成的習慣。
說起來,我對Falafel的概念,在前幾年中,幾乎就只集中在哥大樓前的那一個攤子。那是個比煎餅攤要稍大一點點的車,車上有塊下面燒著的鐵板,攤主人把肉堆在上面弄熟,卷到一塊厚厚的麵餅裡,再加點生菜葉子,就成一個三明治,攤子上的學名叫Gyro。又或者可以把肉和菜都放到一個飯盒裡,再配些米飯,兩個炸過的丸子,再加一張餅,成為更豐富的一餐。我剛到學校不久,就被這攤子吸引了,每到中午,車前總能排長長的隊伍,路過小攤,香氣縈繞而來,久久不散,饞得我不住的偷偷瞄它。觀察了一段時間之後,才鼓起勇氣去買了一個三明治。那時候不認識Gyro這個詞,按照英語習慣來發,攤主人也沒糾正過我,後來發現也可以直接稱呼三明治,就沒再糾纏于這個詞。其實這攤子的東西吃起來沒有聞起來香,雞肉更比牛肉味道差,而且每次吃過一頓,胃裡都會塞塞的不舒服很久。可是下一次再路過,聞到薰人香氣,還是會買。攤主人很熱情,每次看到我都說:You are my best customer,或者This is just for you. 我猜他對誰都這麼說。開始的時候那小攤到下午4點就收工,後來慢慢規模大了,車子換了個又大又新的,24小時駐守在樓外面,普通美國人會吃的早餐諸如bagel、muffin之類也都有了,車裡面常駐守兩個人,以前那攤主人也不大見了,估計呆在家裡坐擁鈔票就好。
我是過了一段時間以後,才發現週圍的人都喊這個攤子叫Falafel,又過一段時間才搞清楚,Falafel其實本意只是那種炸過的丸子,可每個人都說我買了Falafel,而手裡面也只是一飯盒的肉與菜罷了。這導致我也養成了看見類似的攤子就喊Falafel的習慣。Falafel是素丸子,因為炸過,外表棕黃,咬開後倒是能見到一些綠綠的星子,不過一直不曉得到底是什麼蔬菜做成的。Falafel其實沒有很好吃,至少我們那個攤子上的,總覺得麵粉攙了不少,又發干,比起小時吃的那種用蘿卜絲等等炸出來的素丸子不可同日而語。不過也不難吃,我每次買飯盒的時候都會要兩個丸子。有一次去off-Broadway看莎士比亞的話劇,回來的時候和一個美國同學一起走,他說想去附近一家Falafel的小店買一份來當宵夜吃,我便陪他去。那店該在Village附近,他說是紐約最好吃的Falafel,我當時沒在意,以後也沒再找過這家店。
學校樓下的那個攤子吃了好幾年,有段時間還沉迷其中差不多天天都吃一次。過了沉迷期,也會時不時想它一下子,又跑去買。後來他也說,他剛到哥大的時候,也曾經天天吃吃了好一段時間,不過他都吃雞肉的,日後我告訴他牛肉比雞肉香得多,將他引領上更加不健康的飲食習慣。有時候朋友來玩,我還會專門帶人家去吃這個小攤,告訴人家這是中東食物。----也是過了一段時間以後才知道攤主人是埃及人,這是中東的穆斯林常吃的東西。感覺上在美國很多東西都形成了一個刻板印象,比如意大利餐呢就是pizza和pasta,中餐呢就是beef broccoli和左宗雞,中東就是Falafel了吧。
不過一直沒有搞清楚Gyro這個詞是怎麼來的,又該怎麼念。後來去希臘玩,發現滿大街都能見到Gyro,越發堅定這東西是很穆斯林的。曾經在一家餐館裡問一個打工的小男孩這詞他怎麼念,他說念hero,這忽然讓我想到意大利餐館裡也會見到把類似三明治的東西稱作hero,這讓我懷疑hero和gyro是不是同源的詞,只是一直沒有確鑿的證據。
搬到東城以後,有一段時間,我們學校門口出現了一輛大汽車,從早駐守到下午六點,車上貼着大大的字樣:Kosher on the go。我們這附近orthodox Jew好像非常多,我曾經有個summer student就是,每天中午看他只啃兩個bagel,委實可憐,有了這樣一輛車,起碼午餐能豐富一點。不過我的summer student很虔誠,不敢相信那車,生怕一個疏忽就吃點不該吃的東西,所以照舊啃他的bagel。我倒是注意到那輛車貼出來Falafel的廣告,哈,原來猶太人也吃Falafel。一個冬天的傍晚,從實驗室出來,黑乎乎冷颼颼的,車子還在,就買了一份Falafel。他們的麵餅薄很多,做成口袋狀,裡面填上生菜葉子和Falafel。這家的Falafel讓人驚喜,比哥大的攤子來得溫軟細緻,而且每次都是熱乎乎的從火上直接拿下來。我便常去吃,都有點不好意思總是和大鬍子黑帽子的猶太人站在一起。後來這車就消失了,許是生意不好吧,我們還很是感嘆了一陣。
再後來就發現了另外一家小攤,在Cornell對面,攤主人也是中東模樣,個子高高的,生得很陽光。他不賣falafel,只有雞肉和羊肉,每天中午也都有不少人排隊。最最吸引我的是他那攤子上的羊肉做成一個巨大的圓柱穿掛在一根柱子上,人家要吃的時候就切些下來放到鐵板上去熱。這種肉柱我最早是在歐洲見到的,細細的很好吃。雖然我不該算是很嗜肉,特別不喜歡西方人大塊吃肉的方式,可是看到這種氣勢驚人的肉柱,反而覺得很受吸引。昨天下午我洗牙回去,路過這攤子,買了一份,和哥大的味道很像,最詭異的是羊肉居然和牛肉沒多少區別。吃下去之後照例胃裡塞塞的不舒服,可是今天中午又照例忍不住去買了一份。
後來查了查,發現Falafel這東西在中東還曾讓猶太人和阿拉伯人吵了很久,大家都覺得Falafel是自己的特色,對方不過照抄。現在好像已經偃旗息鼓,接受雙方都可以稱Falafel是自己傳統食物這個事實。Falafel的原料是一種荳子,chickpea,據說很久以前就種植了,甚至Cicero這個名字原本的意思也是chickpea。了不得,一個falafel,原來還有這麼多千絲萬縷的聯繫。
這菜其實沒什麽好說,簡單、取巧、沒有技術含量,不過有一樣,適合請客。那天有朋友來,臨時需要加一個菜,沒有好的材料,也沒有多少時間,要做番茄炒蛋罷,雖然人人都會覺得親切,可畢竟是家常得有點太沒有誠意,於是就換了方式端上來。每個番茄都把裏面挖出來,填進去了一些肉糜和鮮貝混好的餡料,因爲這兩樣東西冰箱裏也剩得非常少,填不完這幾隻番茄,於是把挖出來的番茄炒了雞蛋,等到裝了肉餡的番茄蒸得差不多熟了,再把炒過的填滿每一隻,加上蓋子就能上桌了。做出來的時候我還和他說,這個看起來不是番茄炒蛋,吃兩口原來是番茄炒蛋,吃到後面發現不只是番茄炒蛋。呵呵,貪玩而已。不過這種簡單好看的菜,用來宴客確實不錯,何況這番茄盞裡放些什麼可以千變萬化啊。
吉爾迦美什的英雄事跡引起了女神Ishtar的青睞,Ishtar要與他成親,誰曉得他歷數了Ishtar始亂終棄的“光輝”歷史,然後說,像你這樣的女神,我是不會娶的。Ishtar大怒,跑去找眾神之神Anu,請他賜下天牛(Bull of Heaven)前來報復,卻被吉爾迦美什和Enkidou殺死了。
這故事聽起來是不是很像希臘神話?
《吉爾迦美什》大概是現在知道的兩河流域唯一一部英雄史詩。從這裡看蘇美爾人心目中的神,也是同人一樣的,有好有壞,有貪瞋痴怨。蘇美爾人心目中的英雄,如吉爾迦美什,亦是半人半神,擁有常人無法企及的能力,還可以殺死神神怪怪的東西。再比如Anu作爲衆神之父的存在,英雄人物要經歷千辛萬苦殺死一些有神性的怪物方能修成正果卻仍然不能逃脫死亡的命運,各個城邦有自己的保護神,乃至城邦的組織形式,都很像古希臘的神話。或者應該說,是古希臘像它。甚至兩河流域那些沒有文字流傳下來的文化,諸如腓尼基、赫梯、安納托裏亞等等,從旁人的隻言片語來看,他們的源頭至少部分也在這裏。 當然還有回環往復的敍述方式。不過大約早期這樣的詩歌都是靠傳唱來流傳,固定的重復的詞句是爲了讓傳的人聽的人都容易記,暫時可以不把《荷馬史詩》在敍述方式上也追溯到《吉爾迦美什》。古希臘的神話裏面,雖然有不少形象源自古埃及,不過它的傳統卻更加貼近美索布達米亞,只不過古希臘的神話已經精雕細琢,不若吉爾迦美什那般淳樸。至於古羅馬,早期靠Etruscan,之後複製希臘,而Etruscan又早已希臘化,所以基本沒有探究的必要了。 再往後的歐洲文化,其實同希臘羅馬基本上斷裂了。阿瑟王的故事(早期版本,晚期是基督化了)、北歐海盜的神話傳說,都是明顯的“土著”風格,很樸素,雖然北歐神話裏面的衆神也很情緒化,但卻不是希臘神話裏那種閑得無聊所以找茬惹事的感覺。等到文藝復興以後,古希臘傳統重回歐洲大陸,但此時歐洲早過了需要神話的階段,只能咀嚼一下古老的故事而已了。 不過呢,整個西方文化下面,倒是有一支文化很早就獨樹一幟,當兩河流域大家都急著膜拜自己城邦的保護神時,猶太人居然搞出來了一個一神論,並且以猶太人爲此神的唯一眷顧者。猶太人早期歷史並無文字記載(起碼沒有流傳下來),不曉得是不是被別人欺負得太厲害,只好用這種方法安慰自己。不過我一直很好奇,在文明萌芽狀態,因爲自然太複雜,多神的想象是很符合人情的,爲何猶太人會想到一神,多神和一神的産生只是偶然呢還是另有玄機,這個不曉得猶太學或者人類學的人有沒有什麽研究。 但是,猶太人的神話傳統雖然有別於西方“主流”,但他們的故事裏面也有明顯的蘇美爾印記。舊約裏面的大洪水和諾亞方舟的故事,便來自《吉爾迦美什》。當吉爾迦美什終於找到傳說中長生不死的Utnapishtim時,Utnapishtim告訴了他自己可以不死的秘密。很久以前,諸神嫌地上的人太多太吵,於是發動了一場大洪水要把他們都淹死。其中有一個神Ea因爲自己曾經發過的誓言,偷偷的給Utnapishtim托了個夢,告訴他趕緊拆了房子造一隻大船,尺寸應該如何如何,要把全家人都帶上,再帶上多少動物植物的種子之類。造了七天七夜,船造好了,洪水來了,Utnapishtim一家卻生存下來,衆神因此也准許他們夫妻兩個住在遠隔人間的地方,長生不死。估計很久以前地球上經歷了一場大水,一切幾乎要重來,在那時候人的想象裏,這麽可怕的事情多半是神怪們幹的,更好的想象也想不出來,所以會有這個洪水的故事吧。猶太人把蘇美爾人的這個故事借爲己用,也是他們特異的神話傳統裏“從善如流”的一個印記。
我終於把Livy的Hannibal看完了。斷斷續續的,回頭想想,似乎看了有一年。其實這本的拉丁文還挺簡單的,又有標點,書後還有單詞表,連字典都不用了,應該很容易讀,不過讀的時候還是三天曬網兩天打魚。好在,終於結束了。
Livy也算古羅馬的一位大家了,不過我對他的文章好像一直都是淡淡的,如果不是因爲漢尼拔,會不會讀還在未可知之數。古羅馬的文字,我一直沒有很欣賞,倒是同一切古文一樣的簡練有力,只是不夠生動。記得當年剛學拉丁文的時候就覺得這個語言邏輯性強得不像話,生硬得簡直沒辦法生活化的使用,後來看多了也就習慣了。只是拉丁文的文學,似乎因爲語言本身的生硬而有傷優美。而且,拉丁文的詩歌形式全從古希臘文來,唉,我到現在也不大欣賞古典詩歌,那些所謂回文的詩歌形式以及音節的長短變換,放在詩歌裏面,總是覺得過於簡單。不過呢,覺得拉丁文的凝練處倒是更勝古希臘文一籌,而這個好處我個人覺得是西塞羅Cicero發揮到了最高境界。
可惜古典作品總是缺少細節,象漢尼拔這樣充滿戰爭的書,每場仗到底怎麽打的,看過只好仍然不知道。那天天氣怎樣,雙方有多少人,在哪里紮營,然後突然就到結尾,誰死了誰輸了,漢尼拔又向羅馬推進。我倒也不是軍事迷,卻仍然有些意猶未盡。
Livy的“歷史”作品,也不過是美化古羅馬的一切,只不過布匿戰爭以後羅馬把迦太基燒得一乾二淨,對於當初這位曾經讓整個羅馬聞風喪膽的漢尼拔將軍,後世的人只能從Livy的書裏來瞭解了,雖然Livy有時候把漢尼拔寫得很厲害,不過是爲了說明羅馬更厲害,因爲最後布匿戰爭還是給羅馬打贏了,而漢尼拔也以自殺告終。看到最後一章漢尼拔的死,不免感歎,美人自古如名將,不許人間見白頭,英雄末路,是這麽的無能爲力。
本來以爲英格蘭離開世界盃以後我就不會再激動了,結果今天的決賽還是激動了一回。一個月來,我最最不願意看到的情形還是發生了,最最厭惡的一支球隊還是贏了,雖然贏得不好看,然而成王敗寇,日後大家記得的,仍然只是誰是冠軍。
其實,今天法國踢得很好,上半場義大利的進攻比較兇狠,差一點給人一種法國將要抵制不住的錯覺,誰想下半場剛開始,法國的進攻就變得流暢而有威脅力,一直到加時賽結束,完全壓制著義大利在踢,甚至最後十幾分鐘以10敵11的時候,仍然佔據絕對的上風。可惜時不我與,那麽多次精彩的進攻,最後還是沒有進球,被拖進了點球大戰。我其實不飯法國隊,但是,就爲了齊達內最後一次輝煌,就爲了看到他完美的謝幕演出,真的好希望能看到法國的最終勝利,然而勝利還是被偷走了。更有甚者,齊達內竟然是以那麽殘酷的方式被推離世界盃。作爲一個“高齡”的叱吒疆場許多年的法國隊靈魂,怎麽可能無緣無故的用頭去頂對方球員?義大利人到底用了什麽激烈的辱駡和小動作激得他理智全失?當球隊最終不得不靠點球取勝的時候,最能被依賴的那個人卻早已被罰下了場,想想,齊達內的心裏一定是十分屈辱的吧?真的很爲他難過,也爲法國隊最終的淚水難過。
難怪義大利的名聲那麽不好。半決賽之前搞小動作把德國的鐵衛Frings弄掉,不免有失厚道。在場上又是一碰就倒,倒還不說,必要做出痛苦萬狀的吼聲,在地上打幾個滾,再哀哀呻吟。人家撞到肩膀,就能捂著臉摔下去。今天齊達內被踢了許多腳,裁判才吹一次犯規。還有一次,義大利球員踩著人家的腳不放,這種惡意犯規,其實應該吃黃牌的。倒是今天的亨利頗讓我吃驚。吃驚的不是他的表現好,而是他居然沒有假摔。法國對西班牙那場球,亨利的一個假摔讓我印象深刻,今天在禁區裏他兩次被人鏟被人絆,本來摔倒可能得到點球的,居然掙扎著沒有倒下去。唉,想到最近C羅的那個新人獎,他的“體育精神”被人詬病的滿城風雨。我雖然不喜歡葡萄牙,也對他構陷魯尼一事耿耿於懷,但是委實覺得他有點冤枉,本來他的演技比起義大利還是差了一籌,怎麽突然就成爲假摔的代名詞了?
不管怎樣,世界盃到底結束了,還記得開始前的期盼,一個月瞬間就過去了。我喜歡的球隊,沒有發揮出應有的水平,早早抱憾離開,最終又是最厭惡的一個球隊得了冠軍,尤其其中還夾雜了其他的比賽,NBA我支持的小牛輸掉比賽,費德勒法網好容易進入決賽還是敗在納達爾手下,這個月,說起來真是鬱悶啊。好在今天上午,費德勒再次遇到納達爾,終於贏了他連得第四個溫網冠軍,這對他備戰硬地賽季,該是個心理上的安慰吧。於我而言,今天總算不是只有鬱悶。想想這一個月,白天看球真是辛苦,掙扎著,惦記著,辛苦而又興奮。最喜歡看進球以後球員瘋狂慶祝的場景,哪怕是自己不喜歡的隊伍,看那種激狂也覺得鼓舞。可惜今年歐文流年不利,以前每一次歐文進球,被笑得燦爛的小貝緊緊抱住頭按在懷裏的情形總是那麽讓人開心。最不喜歡看的,自然是被淘汰的球隊的失落,即使是不喜歡的隊伍,當球員滿面淚痕的樣子,也忍不住心生惻隱,當看到英格蘭的淚水時,心裏就更加難過。
這也是我們兩個第一次一起看世界盃。工作日的白天,我們在各自的學校看,中場休息或者球賽結束時,電話響起,那一定是兩個人一起發泄的時刻。有的場次我們支持不同的球隊,但好像這個時候連罵那個不喜歡的球隊也變得比較有意義。身邊有個人,分享自己看球時候的喜怒哀樂,可以在開心的時候更快樂,讓悲傷輕易離開。
終於還是結束了,一個月,飛一樣的跑掉。結果雖然不是我喜歡的,中間的過程仍然能讓人一再回味,仍然會積極的期待下一次。只是,還要等四年,現在想去,真是漫長的等待。
7月4號美國獨立日,我們學校的校刊用了一種很有意思的方式來慶祝:公佈了早先的一份調查報告,看看學校裏的外國人對美國的看法。可惜我有時候對外面的事情很不經心,若是當時收集資料的時候看到消息,我多半也會去給它寫。不過今天讀到其他人對美國的評論,覺得很有趣,因爲大部分的想法都很典型,即使我自己不那樣想,看到旁人如此說了,也很覺得合情合理。
說起來我們學校的外國人真是多啊,其實我一直好奇這個比例,搞不好美國人都占不到一半。這大約也沒有什麽驚訝的,畢竟美國高校裏面外國人就多,尤其是到了graduate水平,理工科又多於人文科,而生物大概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了吧。不同背景、不同文化的人全都聚集在美國,想想他們爲什麽來、來了以後又對美國有什麽看法,搞不好千奇百怪人人不同,然而今天讀校刊上的調查結果,發現大家居然有相當程度的一致性,很多事情往往直接說到我心裏,我想,在美國,作爲外國人,來來往往、生活、感悟,總是有相當的相似性。當然,如他所言,也許是因爲我們都是爲留學而來,所曆所想也就相似,但今天我覺得很典型的想法,大概是無法代表幾個月前還上街遊行爭取放寬移民政策的非法移民們吧。
有個很有趣的現象,大家說到對美國的印象,那些一下飛機就生活在紐約的人,顯然普遍滿意度比較高;那些曾經在紐約之外的地方生活過一段時間的人,大多認爲美國給他的印象低於自己的期望。有趣,不過符合我的“期望”。本來麽,紐約畢竟是個文化豐富的地方,每個人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對於外國人而言尤其如此。就說最基本的“吃”,在紐約大概連阿爾及利亞人都能找到自己口味的餐館,這到了廣大美國農村,還不是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啊?
而大家對美國之最不滿意處,亦不出我能想象的範圍。譬如對環境能源漠不關心,宗教勢力之頑強,雙重標準美化戰爭。要我來說的話,大約也不出這幾條。這些年,發現我周圍的外國人,大多喜歡批評美國,歐洲人尤其甚,不曉得是不是因爲美國總是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傲慢態度,讓人心裏不舒服。其實很多普通美國人非常的和善,對陌生人也非常的友好,可是他們對於美國外面的世界基本不瞭解也不打算瞭解,完全生活在美國“中心主義”下,在這個日趨國際化的世界裏真是非常奇怪,然而這樣的美國人搞不好還是絕大多數,我猜很多在美國的外國人會很瞧不上這一點吧。想起來布希剛連任的時候,我們實驗室一個美國博士後到德國去參加一個婚禮,回來後灰頭土臉的說,德國人碰到他就罵布希,罵得極狠,讓他覺得自己簡直是個罪人。我覺得有些美國人這點很好,你可以在他面前大罵美國,他會笑嘻嘻地完全不在意,當然,這幾年你在紐約、加州這樣的地方隨便找個美國人罵罵布希政府,那個美國人可能罵得比你還狠。呵呵。
然而我們爲什麽還是來了美國?調查結果中大家來美國的原因,亦無外乎幾種。跟著父母移民過來的,說父母是爲了求得更好的生活;留學或者工作(postdoc)而來的,是爲了更好的教育、研究、發展環境,或者爲了擴大眼界。我也是啊,當初想要出國,就是爲了看世界,繼續讀書反倒是相對比較小的一個原因了。
我看到了嗎?一部分吧。我想,在美國這幾年,對於現在的我,還是有著非常大的影響。當然,人生中的任何一段時間,都對之後的軌迹有影響,所以應該講,如果過去的那些年我不是生活在美國,現在的我,思想、性情以及對人生之種種體會期望,大約都會有所不同。我瞧調查結果裏的人也均做如此之想,只是當被問及是否覺得自己已經美國化了的時候,絕大多數人仍然會強調自己原本的文化背景,甚至有人說,他喜歡美國也願意在美國生活下去,然而卻覺得自己永遠不會“美國化”。聽起來有點矛盾,不過我倒很能理解。我在美國,反而更能清醒的甚至是敏感的意識到自己外國人的身份,反而對自己的國家自己的文化産生更深的依戀,反而比較排斥“美國化”。這樣看來,美國也是個很奇怪的地方,一方面它建立在移民基礎上具有各種文化,另一方面這個移民的大熔爐倒刺激起至少一部分人掙扎著不願被熔掉。
今天又試了一次Vodka Sauce。此前一個多星期,我弄了個小瓶子,切了些細碎的紅椒,用伏特加酒泡在裏面,蓋緊蓋子,置之冰箱一個多星期,到今天拿來用。這個法子是從網路上看來的,比起上一次直接用瓶子裏的伏特加,炒點紅椒進去,味道沒有什麽區別。
今天還專門買了一盒heavy cream,其實不確定是不是,盒子上寫著whipped cream,超市里沒有找到,不知爲何有個印象,whipped cream就是heavy cream,便買了來。回來以後才發現還有cheese這個字,又不曉得這cream cheese到底是cream還是cheese。揭開盒子,果然有點臭,不管三七二十一,咬牙就放了一大勺進去,原本紅紅的醬馬上變黃了。萬幸這cream cheese雖然臭,煮出來的醬倒還好。
其他方法,同上一次基本沒區別,用了洋蔥、青椒、紅椒、蘑菇、雞肉、鮮貝,而味道,唉,不得不說,也沒有什麽區別。嗯,看來我能做出來的味道,就是這樣了,雖然也蠻好吃,只是總是和記憶中餐館的味道不同,很好奇到底差了哪里,想來需要再去吃一次才成。
下午出去打球,三點多,還是一日中最高溫的時候,沒投幾個籃,已經出了一身的汗,大夏天的,以後真不能這個時候出來運動了。回家的路上,又看到那個周末就會搭出來的書攤。這個書攤大部分是時下連鎖書店常能見到的書,所以我們一般不會仔細看。今天隨便溜了一眼,看見一欄Penguin出的書,就停下來看看。Penguin屬於平價簡裝本經典文庫,不過通常書店裏一本Penguin也要十幾塊,今天這個書攤全部5塊錢。居然發現一本紅樓夢,The Story of the Stone,只有第一卷,前26回,很好奇拿在手裏翻翻,後記裏還專門介紹十二金釵。真有趣,不曉得有多少美國人看過紅樓夢。他說,要不買回家玩?算了,買回來也不會看,何苦作踐錢,雖然也只是小錢。又看到修昔底德的波希戰爭,如果是古希臘原文版的,5塊錢,真是賺翻了。然後就看到《吉爾迦美什》,薄薄的一本小冊子,忽然覺得不如那本厚厚的還只有第一卷的紅樓夢來的值。離開幾步,又覺得喜歡,他說,回去買吧,於是終於有了本吉爾迦美什。
《吉爾迦美什》是兩河流域的英雄史詩,還是蘇美爾人的傳說,但後來兩河流域的阿卡德人也一直傳唱。吉爾迦美什(Gilgamesh)是西元前3000年左右烏魯克(Uruk)的國王,他是諸神之所愛,身上有三分之二的神性,三分之一的人性,不但厲害得很,也完美得很。但世上之人,卻無人可與之匹敵,於是諸神又造出來了一個Enkidou,可與吉爾迦美什平分秋色。Enkidou降生野地,與野獸爲伍,當地一個獵戶便讓自己的兒子從都城烏爾城(Ur)神廟裏找來一個妓女(近東的古文明中,妓女總是和祭祀聯繫在一起的),她在野外與Enkidou交合七天七夜,褪去了他的野性,於是Enkidou進入Ur城,同吉爾迦美什成爲好友。吉爾迦美什雖然神勇無敵,又是一國之主,但他仍有不滿之處,就是自己這樣一個英雄人物,居然也要和普通人一樣生老病死,實在無法接受。於是吉爾迦美什和Enkidou一起外出,尋找長生不老的方法。最後Enkidou死了,吉爾迦美什大受打擊,這樣一個能和自己匹敵的英雄人物居然也會死?後來,吉爾迦美什終於找到了傳說中長生不老的人Utnapishtim,可是仍然沒有辦法真正不死。最後,吉爾迦美什終於接受了自己也會死的事實,回到烏爾城,指著那長長的城牆,說道:雖然我會死,可是我建的城,這內外延綿的城牆,卻會流傳下去。
吉爾迦美什可以算是西方文明中最早的文學作品了,包含了很多後來古希臘和聖經舊約裏故事的初始元素(舊約裏的大洪水的故事也是來源於此),淳樸而毫無遮攔,很讓我歡喜,就好像讀了樂府再讀漢樂府,讀了漢樂府再讀詩經,峰回路轉而最終豁然開朗。我最喜歡故事的結尾,吉爾迦美什終於放棄了長生的夢想,領悟出不老的還是城牆。人總是會死的,真正不朽流傳不息的是文化。我同他說時,他卻說,也可以理解成,吉爾迦美什還是要留下些什麽要後人記住他。其實也沒錯,畢竟是英雄史詩,當然還是以吉爾迦美什的事迹爲主。不過我仍然喜歡他指著城牆的驕傲,縱使在故事裏他是爲自己的偉績而自豪,可真正流傳下來的,還是不朽的文化。
英格蘭輸了,輸得連我這個旁觀者都覺得冤枉委屈不甘心,場上的球員垂頭喪氣的在那裏抹眼淚,心中的悲苦又豈是我能瞭解的?小貝下半場因病下場,一個人坐在椅子上哭,那時是在爲自己哭吧,一個小時以後成了英格蘭哀樂的先奏曲。點球大戰的時候,我緊張得躲在他後面不敢看,一個球罰完,聽他告訴我結果,才探出頭來看慢鏡頭回播。爲什麽,爲什麽每次大賽英格蘭點球都不能贏呢?真是很難過很難過。
到最後,ESPN的解說員都忍不住說,英格蘭哪里都好,錯就錯在教練身上。是啊,真搞不懂那個埃裏克森,上一場4141的陣型毫無進攻能力,魯尼孤立無援有勁也不能使,怎麽這場對歐洲比較強的隊伍還用這個隊形?他那個傳統442再怎樣都比這個強吧?上半場無驚無險的過去,埃裏克森看來很滿意,根本不打算讓克勞奇上來。克勞奇同學雖然不是天才型前鋒,不過他擅於搶位,又能爭頭球,至少可以給葡萄牙很大的壓力,魯尼也有人可以配合。你哪怕先進一個球再換下去呢?好了,魯尼被葡萄牙球員陷害罰下去了,英格蘭以10敵11,反而比之前還神勇,雖然被葡萄牙以人數優勢壓制住,但是一點不亂,情緒也未失控,一有機會還打出幾個相當有威脅的進攻。反倒是葡萄牙陣腳漸亂,打得越來越沒章法。唉,可惜啊,就是那麽可惜,英格蘭還是沒有進球,終於到了最殘酷的點球。
現在開始同情荷蘭,雖然那場比賽我只看了上半場,沒看到下半場的失控,但是看看今天葡萄牙的表演,實在很懷疑當初荷蘭就是那麽被葡萄牙的小詭計激得喪失理智的。比賽結束回到演播室,一個主播還大罵C羅,說他怎麽可以那樣陷害魯尼,另一個就說,畢竟也是魯尼自己脾氣不好。唉,看來最擅長陰謀詭計的隊伍就是義大利和葡萄牙了。還有那個裁判,怎麽該看見的都看不見?英格蘭兩個點球都沒判,一個禁區內手球,一個禁區內鏟人,就算鏟人那個不算沖人去的放寬點不吹,手球總得吹吧?看見的呢,魯尼那下最多也就是一個黃牌,被葡萄牙球員一擁而上,居然就掏紅牌。真真氣死人了。
其實英格蘭的實力是高於葡萄牙的,本來應該贏,根本不必到點球的。就像昨天的阿根廷,本來也該贏,卻也是被德國拖到點球而輸掉的。昨天我本來還不曉得該支援誰,阿根廷先入一球的時候我還想德國要加油啊,等到比分扳平以後我就開始有些急了,原來我還是希望阿根廷贏的。阿根廷點球輸掉,他也很難過,如我今天一樣。昨天阿根廷球員們在場上流淚,同今天的場景亦是一模一樣。他剛才說,剩下的比賽,再找一個隊支援吧。我搖頭,哪里還有可支援的隊?他也說,其實你真正支援的,通常也就是一支球隊而已,就像昨天阿根廷輸掉之後,他對於之前還算喜歡的德國隊都提不起心思了。現在,我也只能希望巴西最終獲勝了,鑒於我葡黑意黑德黑的心理,反正法國是指望不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