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5日 星期二

National Treasure II

好看。

第一部出來的時候我不感興趣,心裡嗤笑“美國哪有什麼國家寶藏”?過兩年看了碟,居然一口氣看了兩遍。按說尋寶的電影在西方也算是老調了,但這個重彈實在是彈得很不錯。也許只是對了我的胃口,我就喜歡這種有點歷史(即使是胡侃)但不是歷史片(因為我對歷史片是相當苛刻的,哪怕僅僅是歷史娛樂片),有點幽默,要用些腦的東西。場面的壯觀還是其次,事實上像尋寶這樣的片子intellectual一點比較好,我不大喜歡火爆的大場面。

第二部上周五開始演。看到廣告的時候就惦記著要去,周末過完,居然忘了精光。今天聖誕節,懶得去實驗室,一大早,兩個人就跑去電影院了。小貓三兩只。但是票價居然比平常貴,要12塊一個人。哎呀呀,電影都看不起了。

雖然肉痛,但是電影還是不錯的。

主要演員還是第一部原班人馬,還請了好幾個大牌演員。電影基調和走勢與第一部差不多,一個線索連一個線索,情節緊湊幽默,Riley一如既往的可愛。只是線索沒有第一部布置得那麼細致,但情節更離奇。

只不過寶藏地點,Olmec的一個傳奇式的黃金古城居然在South Dakota,這實在太YY了。

看到一部電影預告,成龍、李連傑、劉亦菲,The Forbidden City。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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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4日 星期一

金桔花

金桔花.jpg

我今天才知道金桔也是有花的,而且極香無比。

我們學校每年快過節的時候,就在各個樓裡樓外擺些植物應景。通常都是些常青類,今年卻在我們樓裡放了兩盤金桔。擺出來的時候就已經累累的碩果。有一次還和隔壁實驗室的美國人說,這金桔我們中國人都拿來怎麼吃。我不知道西方人吃不吃這個,大概他們只做觀賞植物。記得雅典有很多桔樹,家家都有,冬天去時,正是小小的如金桔般玲瓏在枝頭,賞心悅目。

今天去實驗室,一進樓就撲鼻的香,如茉莉,倒嚇了我一跳。左看右看,發現金桔枝上開了許多白色的花,盆外還散落一地的花瓣。圍過去,果然是它的香味。今天才看到金桔的花,而且這麼香。

葉輪生,花五數,但有一瓣明顯長過其它四瓣,懷疑是花萼的變種。芸香科。周五的時候還沒有花呢,才周一,已經呈謝勢了。莫非花期這麼短?果然是個稀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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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2日 星期六

新年禮物

天很冷,我們很乖,去了學校圖書館用功。晚上回家,信箱裡躺了一個小包裹,08年的台歷,荒野的圖案,好漂亮。這是我今年收到的第一份新年禮物,G從台灣特別寄過來,真開心啊。謝謝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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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1日 星期五

Time for Three

Zachary De Pue,         violin

Nicloas Kendall,         violin

Ranaan Meyer,           bass

一個很有意思的三人古典樂器組合,但是他們把古典樂器演繹得十分年輕歡快;更重要的是,他們的歡快帶有相當強烈的個人風格,並不是簡單的加快節奏或者弄些搞怪的東西進去而已。他們的演奏,有點美國鄉村音樂,又有點爵士樂,甚至Ranaan對待他的大提琴的方式,簡直就像一個木匠,似乎不是在演奏,而是在打一張八仙桌。他們三個聚在舞台上,像是當年開發西部的年輕老農,一身的泥土本事,而又對新得到的土地愛不釋手,並且自始至終都在快樂著。我這人對“惡搞”古典音樂的態度基本上和對新編戲(或者舊戲新排)的態度一樣的嚴苛,但昨天看他們把巴赫還有匈牙利舞曲都演奏得那麼千奇百怪,卻始終只有欣喜。

每周五中午,我們學校都有個音樂會,經典音樂,免費,但不對外開放。剛來的時候我們兩個基常去聽,慢慢的也淡了,要看什麼人、演奏什麼東西。即使這樣,真正留下了深刻印象的也不多,小提琴最出神入化的是李傳韻,此外有一位吹黑管的老人,非常富有感染力。一直到這場。本來不知道這個團體的,只是本著今年的最後一場音樂會,打算聽了半場就出來吃飯的,結果竟然欲罷不能。這個音樂會,觀眾絕大多數都是老先生老太太(可能是和我們學校有關的退休人士),不管天氣多惡劣,每個周五都會來。從平時他們的反應來看,這些人當中有很多非常懂古典音樂的人在。而這一場三個反傳統年輕人,居然把滿場的老人們帶到近乎狂歡的情緒,真是非常不容易。

這三人都是學古典音樂出身的,曾經是費城Curtis Institute的同學,後來發現大家都有對音樂自我闡發的熱愛,最終組合成一個團體。他們的成名也極富戲劇性。當年他們還在費城愛樂打工,有一次交響樂團在台上表演,突然演奏廳的照明系統出了問題,漆黑一片中,他們從樂隊裡跳出來,演奏了幾首自己的東西,觀眾頓時為之瘋狂。這樣的傳奇經歷,大約也越發鼓勵了他們的風格吧。感覺上三人之中的靈魂似是那個大提琴手,他的演奏似乎奠定了全部人的節奏,而且他還自己做曲。我們兩個都對他做的一首“厄瓜多爾”印象深刻,那旋律很有點撩人的憂傷,又有點不明所以的快樂,其中一位小提琴手把琴抱在懷裡撥弄,好像墨西哥人彈土吉他一樣,非常有意思。

只是我總覺得這樣的風格適合年輕樂隊。不知十年之後,他們會變成怎樣。也許只是我的偏見。有機會的話,還是希望再看他們的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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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0日 星期四

師奶

我知道我現在的狀況應該努力學習天天向上,不過還是很腐敗的在看港劇:師奶兵團。

師奶這個詞很久前就聽過了,當然也是拜港劇所賜。以前不確知什麼意思,但那時候總說羅嘉良是師奶殺手,那感覺就向濮存晰是中年婦女的偶像一樣,所以一直理解“師奶”的意思就是中年已婚婦女。現在看師奶兵團,發現其實是差不多的。精確定義,按照這個劇呢,是草根以上、中產以下、無工作、有小孩的中年或者近中年家庭主婦。(話說這個劇裡面的“師奶”們居然還都不能算中產,也挺讓人驚訝的。不知道香港的中產怎麼定義。)

這個師奶兵團吧,其實也不是多麼驚天動地的好看,就是覺得挺生活挺搞笑,居然就一直看了十集下來了。也許我需要點什麼逃避現實,但不管怎麼樣,無意中選擇這麼個劇看,也許不是偶然的。早幾年,不知我會不會覺得它好看?又想到前不久對那個口碑很好的《不能說的秘密》完全不能買帳,忽然間就有點冷汗涔涔起來。雖然我還是草根、沒小孩、非閑人,但是,但是,是不是骨子裡已經很師奶了,所以才對師奶看得津津有味?

如果這是進化規律,殺了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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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8日 星期二

稼軒

卻將萬字平戎策,換取東家種樹書。

稼軒是個可人兒。

初中的時候就捧了全宋詞背,有一日被來訪的長輩看到,問我:最歡喜哪一個人?我幾乎沒有猶豫,就說辛棄疾。其實我很懷疑那個時候的自己是不是最喜歡稼軒。也許那時不願做婉約的小女兒,便只認豪放的好,為賦新詞強說愁的年紀倒真是稼軒的說法。然則豪放與婉約原不是分明如涇渭,即如東坡,遠遠不是“豪放”兩個字就可以打發掉的。

這些天一直在讀稼軒。薄薄的一本長短句,稼軒總共就這許多詞而已。書是小時候從姨父的書架上挖來的,在他手裡,到我手裡,黃黃的、舊舊的,有些發皺。都是睡前讀,靠在床頭,氤氳的,讀。

稼軒聲氣壯。這是人人知道的好處。然則聲氣雖壯,卻總是讀出幾許蒼涼來。這是他不遇。以前顧隨說稼軒好處是靜中有動。比如“寶釵飛鳳鬢驚鸞”,用“飛”字,侍女圖中便多一份動態,且比旁的美女聲氣壯。我說他還有一樣好處,在極會用韻。正因為會用韻,所以他以文入詞,猶覺詞興悠長,節奏感好,韻律極佳。旁人來和他,即知文章音律如白石者,仍是難讀。

稼軒雖蒼涼,卻時時酣暢淋漓,讓人忘卻那點蒼涼。又慧詰,又溫柔典雅。醉裡謗花花莫怪。率真。所以說他是個可人兒。

只是睡前讀,越發感染他的不遇。千古黃花,自有淵明比。世不治,隱去好。我小時就愛“我願青山共白頭”。想著稼軒種樹,彭澤耕田,漸漸睡去。忽然驚醒,若我遁入山林,真正是連飯都吃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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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7日 星期一

地三鲜

地三鲜.jpg

三鮮者,茄子、土豆、青椒。皆生於地,故稱地三鮮。東北菜。最早在網絡上聽說,後來見到阿貝做過一個類似的,只沒有青椒。某日奮而畫虎,大受好評。從此屢戰屢勝。這道菜雖然極其家常,但用來請客亦能增色。我所見過的,從南到北的人,似乎無人不愛(不吃茄子的人除外)。

做法其實簡單。三鮮分別過油,然後再匯在一起炒炒就是了。但我懶,也不想吃這麼多油,所以簡化了一下。這三樣裡面茄子最吸油,而且沒有油不好吃,所以還是會專門煎一遍。開始做還切滾刀塊,後來都切這種扁平的樣子,因為可以少用些油,做得也快。然後用一點油炒炒土豆,就先將它煮到半軟(我發現我現在能買到的土豆都很硬,要煮蠻久才會軟),下青椒和茄子一起炒炒,一點醬油,一點水,再稍微煮一下。本來如果前面沒有簡化,茄子吃透了油,這裡可以不用再煮的,一起炒炒就好了。但這樣煮也有這樣的好處,尤其我有時候會用燉肉的高湯來煮,更香了。起鍋的時候要加蒜末,茄子很吃蒜,相得益彰的。我通常還會加點糖。今天糖沒了,吃的時候覺得少了那麼點鮮味。

我這麼做,算是改良了東北方式的蘇式地三鮮吧。記得阿貝的做法是要先用蔥和蒜來嗆鍋的,而且最後一定不會加糖。我發現做飯這個東西一旦形成個人風格,做什麼東西都容易打上自己的印。

做這個菜讓我終於可以買美國茄子了。以前只在唐人街買中式茄子,美國茄子粗大得像大葫蘆一樣,肉也老,不好吃。自從會做地三鮮,我發現土豆可以吸收茄子的老氣,平衡它的粗澀,而青椒能改善整個菜的質感(其實中國人燒茄子,很多時候都會放青椒),所以用美國茄子來做也一樣能做得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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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6日 星期日

一夜北風緊

一夜北風緊,出門雪尚飄。

早晨還是猶豫了一下要不要去MoMA做事,但好在總有他陪著,並不十分辛苦。以紐約的掃雪效率,街上已經黑漆漆到處泥濘的臟水了,我們很小心的不貼著馬路走,仍然被一輛車子濺了一身水。最最痛恨紐約開車的人,一到下雨下雪就分外張狂,哪裡水深,就從哪裡疾馳而過。所以雪越大越好,大到他們都不敢開車才是。到MoMA的時候遲到了一點,門外已經排了長隊。今天一起的volunteer們,只來了四個,除我之外,都是退了休的老人,他們不住曼哈頓,卻比我還準時。

英國人越發的多了,還多出許多德國人。博物館仍然人流洶湧,只是開始一個小時沒什麼人問問題。我就百無聊賴的坐著。忽然有個人走過,對著我摸了摸他的鼻子,說了句話。我很奇怪的對他笑一下,疑心自己鼻子上是不是有什麼,不自覺也摸一下。過一陣,他又來了,又摸著鼻子跟我說話:現在還是早晨,振作一點,還得工作好幾個小時呢。原來他摸鼻子是振作的意思,不知哪國人,有意思。其實我沒啥,只是有點無聊。不知我面無表情的樣子是不是很苦,才會讓人側目。上個星期來做義工的時候,還被一個遊客照起來了。當時應該找他要聯絡方式,好去索討我的肖像權。

回來的時候仍下著冷冷的雨。街上人很多,匆匆過往。路過一家大酒店,外面圍了不少人,清一色男性。我們就猜這酒店裡住了什麼球星。一問,是Pheonix的一支球隊來紐約比賽,我們當下就以為是籃球,太陽隊,再問,不知是個什麼稀奇古怪球。門口這群都是成年人,大雪的天,還這麼痴心,真不容易。生活裡有點簡單的熱誠,享受它,其實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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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5日 星期六

蘑菇

剛剛又買了一盒Baby Bella Mushroom

蘑菇這東西吧,我基本是沒有抵抗力的,基本上只要是蘑菇我就認為是好東西,就喜歡吃。小時候曾經虛偽的號稱自己不喜歡吃香菇,不記得為什麼要那樣了,只記得終於有一天發現,其實我很喜歡吃香菇的,承認了,就不再號稱什麼了。

好像小學的科學課本裡就介紹過蘑菇是有無毒和有毒的區別的,我就總是疑心疑鬼,像我這樣完全不會分辨毒蘑菇的人,哪天中毒死掉可怎麼辦?但即使如此,也從來沒在餐桌上的蘑菇面前猶豫過。

小時候北方缺乏南方的蔬果,好似也沒有那種圓圓的小小的白色口蘑,北方的蘑菇都很大,而且是成片狀舒展開的。我家不吃那種蘑菇,就總一口袋一口袋的從老家一帶弄蘑菇過來(那時候家裡很多吃的都是這樣帶過來的,連薺菜都是)。帶回家以後,就在油裡把它炸一遍,那差不多是一整晚的工作,然後都收在一個陶瓷罐子裡,慢慢吃。那種小蘑菇吃了油以後,菌的味道被濃縮到極至,香到無法無天,俺就經常和俺娘搶著吃。炸蘑菇通常是俺爹的工作,他倒不很吃,俺姐也不太上癮,只有俺和俺娘,總是牽腸掛肚的想著它。初中的時候,有一次終於吃了個底朝天,當時以為幸福便是如此了,但半個小時之內就開始發高燒,從此聞到那種菌油的味道,就會反胃,俺娘也就不大這樣弄了。如今想來,很久沒有這樣吃蘑菇,有點懷念。

俺家主要還是吃這種小蘑菇,後來也不需要費勁從老家帶了,周圍很容易買。到美國之後還是吃這種蘑菇,只不過長相粗獷些,菌味少了些。慢慢發現,美國人很迷信一種叫做portobelloportabella)的蘑菇,說迷信是因為這種蘑菇總是賣得比別人貴,其實我看來就是小時候北方那種成片狀伸展的有點褐色的大蘑菇,意大利式的餐館最多這種東西(其實美國人生活的很多面向裡還是很崇歐的),我吃吃,也沒留下過什麼深刻印象。

但有時候看到超市降價,也會買,到底是蘑菇嘛。自己做過便有體會,這種portobello是很香的,真菌特有的味道比美國最普通的那種白蘑菇強烈很多,難怪比較貴。普通的portobello都比較大,肉厚,西方人喜它肉厚,常常會把它烤了或者腌了夾在什麼東西裡吃。可我覺得,這種蘑菇最好就是淺淺的炒了,才不掩其香。普通的portobello幾乎從不降價,但有一種小號的,叫做baby bella的,倒時不時降價。上次我買了一盒,煮面的時候放進去,只是清水煮煮,那香更純粹,吃得很過癮。今天看到降價,趕緊又買了一盒。

今天早上在附近的菜市場,看到一種一層層如花瓣展開的大型蘑菇,真是漂亮。當然沒有買,因為很貴。蘑菇種類一定很多,我吃過的不過一二。有次我們去一對朋友家,他們兩個都是東北人,剛從國內帶了些東北的某種蘑菇來,和肉炒了給我們吃,真是香。去年我回家的時候也置備了一袋野山菌,不知哪裡產的,但那種香味,實在是繞口不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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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3日 星期四

古典文明的沒落

今天下午去gym,順便看了一段Stavrianos的全球通史。我已經很久不願意看通史,事實上,好像很久以來我對歷史的興趣只能被當時人所寫的文字所滿足了。今天要去gym的時候,想要拿個東西看,翻來翻去翻不到,於是從電腦裡印了這个出來。這本Global History1999年第七版,北大出版社翻譯)在我電腦裡躺很久了,今天終於見了天日。

通史的價值在於作者用什麼東西來提綱挈領,我在gym呆不久,所以只印了二十面左右(一張紙正反面印,覺得自己沒有浪費太多紙),印的是作者分析古典文明沒落的章節。

他說的古典文明,其實是以西方文明的劃分為準,即古希臘/羅馬,這個文明體系的滅亡時段,被他用作全球通用的古典文明沒落時期,所以同時代的中國和印度,也一起分析。巧的是,這段時間裡中國和印度都遭受了外族的入侵,和羅馬的境況差不多。作者的意見是,全球的古典文明因為長期以來生產力不發展,所以抵抗不住蠻族的入侵,而恰恰因為蠻族的入侵成功的滅亡了古希臘----羅馬文明,從而使得西歐最終成為最先進的文明;就好像用炸藥炸了一座舊樓,炸毀了才能建新的,新的更好。

有很多問題。首先,從全球角度看,所謂的“古典文明”根本沒道理這樣劃分。在西方文明體系裡面,這麼劃分理所當然,因為古希臘/羅馬文明體系的滅絕確實清楚的代表了一個時代的結束,此後無論生產力/生產關系/族群/語言/文化/政治組織都非常不一樣。但是中國和印度卻沒有在同時期經歷這樣一個徹底的顛覆,中國雖然有五胡亂華,但文化並沒有斷裂;印度也一樣。並沒有充分的理由把隋朝的建立看作中國古典時期的結束。事實上,中國歷史的古典期(借用西方體系裡的這個概念)應當結束在秦滅六國。而印度的古典期也應當結束在雅利安文明同化當地文明之時。如果按照中國和印度的歷史狀態劃分“全球時期”,那麼羅馬還灰頭土臉的時候古典期就結束了。我覺得世界不同地區的發展脈落不一樣,雖然可以用差不多的詞匯來描述一些時期(比如馬克思就用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主義),但沒有必要強制規定每個地區都在同一時刻進入同一時期。

第二,西方蠻族滅絕古希臘/羅馬並不是最終西歐成為世界上最強大的力量的必然。就好像你把舊樓炸了,並不能代表新樓會更好,事實上西歐在羅馬滅亡之後的一千多年裡面是遠遠落後於世界其它主要文明的,當然也比不得輝煌時期的希臘/羅馬。更何況,文明不是樓,只能隨著時間折舊,它是會發展的,沒有任何理由相信希臘/羅馬文明如果沒有被滅絕,會發展不下去或者不能成為世界頭號。並不能因為歷史最終使得西歐成為世界強權,就說這是必然規律。歷史是偶然的,西歐躲過了很多滅頂之災,只能說它幸運,不能說它必然。假如當初的阿拉伯世界向西歐挺進的決心,半於日後西歐殖民全球滅亡一切的堅決,歷史也不會是後來這樣。

其它還有很多小的地方,很值得議論。比如他說,蠻族沒有滅亡中國文明反而為之同化,是因為中國農業人口多。唉,文化啊文化,這才是關鍵。

我覺得作者的想法實在太老派。西方人最早寫全球通史,卻以西方中心論來寫,這個早被批判過了,按說現在的人該小心點(即使骨子裡都不免),可惜。這本書總共出了七版,第七版還賣一百多美金,這是教科書的價錢呢。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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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09日 星期日

以物喜

最近讀馮友蘭《中國哲學史》裡面分析二程的部分,看到二程說,聖人的心只如一面鏡子,以物喜,以物悲,都在於那東西本身是喜是悲,而不是人心之悲喜。有點感觸。

范仲淹的千古名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是說人的定力要夠,不要因為外界的誘惑輕易動了喜怒哀樂,所以不因為得了什麼好東西就開心得不得了,也不因為自己身上的一些不如意而悲哀。這一種境界,已經是普通人很難做得到的了。

二程之說,更進一步,乃以萬物為其本來之面目,無論其可喜、可憎,都隨之喜、憎,但是這個悲喜,僅僅是因為事物本身的面目就是如此,吾人不過是反映出此面目,卻並沒有因此而產生自身的悲喜,所以說人心只如一面鏡子。比如你看到花好月圓之喜,也會因之而喜,看到兇狠之徒,也會因之而怒。但事情過去,你不會繼續喜怒,因為人心如鏡,鏡前無物,心中也自無事。這也是為什麼顏回不遷怒的原因。

此一種境界,首發在莊子,所謂“至人之用心若鏡,不將不迎,應而不藏,故能勝物而不傷。”但道家對於人的情感,主張以理化情,將情感化去,也就沒有情感。儒家對於情感,乃是承認它的存在也不需壓抑或者化解它的存在,只是不要受它的奴役(以其為“非我”)。這是為什麼漢以後儒家雖慢慢包含了道家卻仍比道家“人本”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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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08日 星期六

過節

今天去博物館做志工。街上熙熙攘攘,路都走不動。這才12月上旬,大家已經迫不及待的跑到紐約來過節。再過兩個星期,紐約的熱鬧地區從早晨到深夜都會萬頭攢動,走在街上,只能在人群裡三步一停五步一歇的慢慢挨。

今天在MoMA遇到兩個人來問Matta的作品,我告訴她們在某某展廳,過了一陣,她們轉回頭說沒有找到,一定要我告訴她們具體的位置。我當然不知道,也查不到,其中一人憤怒至極,幾乎咆哮出來;她身邊那個上了年紀的婦女就很不好意思的對我笑。其實我挺能理解她暴躁的心情,在人堆裡好容易轉了一圈卻沒有收獲,生點氣也正常。不過訪客總是覺得我們可以隨口說出任何一個作品的具體位置,而很多志工對訪客這種理所當然的態度十分惱怒。

今天大約一半的時間都是和同一個人搭檔。這人僅僅是說話的腔調就比普通人高出至少兩個興奮階,我才和她聊了兩句,就感染上一種愉悅的心情。她言行其實一點都不夸張,只是微笑,說話聲音也沒有很大,可是她的聲調中有一種能量,輕易讓人感知。我猜人可能都有一個基調值,大多數人的分布都差不多,一般情況之下不喜不怒。少數超過這個值的,他隨便說兩句話,在他而言雖然是普通,但是我們這些真正的普通人聽來,可能就覺得鬱悶得不得了或者莫名其妙的開心。在快過節的時候認識這樣一個人,也算是老天眷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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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07日 星期五

郭店楚簡(一)

1993年在湖北荊門一座戰國古墓中發現的竹簡,沒兩年就成為顯學了。我早好幾年就看郭店楚簡,手裡這本全本的校釋(劉釗著)也有年頭了。我覺得先秦的文字很舒服,春秋時簡約,戰國時有機鋒,但都很朴素,文章發展到今天的程度,回過頭去讀古人的東西,尤其是先秦,很享受。比如從唐詩宋詞一路讀下去,忽然回來翻翻詩經,如飲清泉一般的舒服。夏天在台北看到楚簡的影印本,可惜只有三四片文章,而且賣得很貴(這個倒是肯定的),還是找到全本的時候再買吧。好像98年的時候全本影印就已經出現了,但不知為何台灣只有部分的版本。

當然,我對郭店楚簡的興趣遠大於文字。經過民國時期留了洋的人梳理了國學以後,到今天總讓人覺得偽書到處都是,好像這裡不可靠,那裡也是後人竄入的。但我讀這郭店楚簡,最令人驚訝的一點恐怕正是中國典籍的連貫性,雖然肯定很多書沒有傳下來,孔孟之間儒家記錄也少,但這樣一本純粹因為機遇而出土的書,雖然很多段落是我們沒見過的,但是思想系統一點都沒有讓人驚訝的地方,與原本所知的諸子思想完全是連貫的,這雖然不能証明某某書一定沒有後人竄入的部分,但是起碼說明,即使有竄入,也沒有強奸古人。

好在出土的時候錢穆已經死了。在民國時期關於老子年代的大辯論裡面,錢穆是最特別的一個,也是把老子年代劃得最晚的一個,他一向主張老子在莊子之後,甚至因此記恨了胡適一輩子,如今楚簡裡面卻赫然有三篇老子,這雖不能証明老子在孔子之前,卻能証明老子成書在戰國中期以前。幸好錢穆已經死了,否則垂垂暮年,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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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03日 星期一

小排骨

新創的做法。可惜相機壞了,不能拍照。

其實“創新”的部分不多,是從糖醋排骨改良而來的。前次買了點小排骨,骨頭大肉不算太多的那種,很適合做糖醋排骨慢慢在嘴裡琢磨的。但是做的時候,發現太少了,想到我們對肉食追求的熱誠,很怕不夠吃。臨時加了些配料,變了下做法。結果得到他的熱烈擁護。也算是無心插柳柳成吧。我前兩年大獲成功的自創燉雞法也是從三杯雞改良而來的(不過那個改的比較多)。可見成功的“創新”總是有基點的,要先有繼承,後有創新,而且不能為創新而創新。

總體的思路還是糖醋排骨。小排骨煮沸去血,掛面糊在油裡煎一下(其實用炸的更好,但是為了省油和健康我一般都會把炸改成煎)。如果是做正宗糖醋排骨,就要換個鍋加水、醬油、醋慢慢燉了,但是我這個是改良版,所以在另外的鍋裡炒了一些差不多大小的土豆塊,然後和煎過的小排骨一起燉。另外呢,加了一樣更重要的東西:紹興嫩亁菜。這是夏天和他回台灣的時候帶來的。我覺得就是霉亁菜,只是沒有曬得那麼亁而已。這個霉亁菜會讓最後的成品香很多,而且也因為加了霉亁菜和土豆,就不能像糖醋排骨那樣放那麼多醋。燉到土豆酥了就好,當然要加糖調味。

小排骨肉少骨頭大,先煎一下,讓肉收緊,又用糖醋的法子來燉,本身會讓它變得很有嚼頭,只要味道燒得好。大排骨就不能這樣做,吃的就是肉,先收緊了,簡直是暴殄天物。當然我這個改良版裡加了土豆,醋太多就不合適,所以幾乎成了紅燒。成品中小排骨和土豆有質感上的對照,對味道的吸收也不一樣,像是雪裡走路,一腳深一腳淺,很有節奏感。霉亁菜我覺得讓味道醒目很多,但可能只是因為我自小就喜歡(霉亁菜燉肉我好像從來就喜歡找菜吃而忽略肉),有偏愛。不加的話應該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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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02日 星期日

冬天裡的第一場雪。

今年來得早。尤記得去年這時候,滿大街都是穿短袖的人;那時候婆婆打電話說,新聞裡講紐約中央公園裡的櫻花都開了,我還大叫:國之將亡,必出妖孽。一轉眼,又是一年了。

這場雪還不小。早上起來的時候已是茫茫一片白,上午還紛紛揚揚的下了好幾次,不到三點天就黑了。今天是我照例去MoMAvolunteer的日子,本來以為天氣壞,人會少;然而博物館裡仍是無數的人。只有紐約才會這樣,下了雪照樣出門,因為公交繼續跑,又不用掃自己門前的雪,更加不用擔心怎麼把自己的車子從雪裡挖出來,而且滿城的人,都出來看雪。在美國的其它地方,大概就只有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幹淨。

今天的MoMA很多英國人。紐約本來就是英國人最喜歡來的地方,甚至有人說,倫敦已經貴到了買張飛機票到紐約來血拼都劃算的程度。進入12月份,西方人的傳統假日將臨,紐約更是擠滿了英國人。其實我都會疑惑,要我選,一定是先倫敦後紐約的。可能人都是這樣,吃著碗裡,總覺得鍋裡的好。

剛做volunteer的時候,總覺得人家問的都是餐廳和廁所在哪裡,做了一陣,這種問題好像就變少了,很奇怪,按說訪客的需要是不會變的。有時侯坐在那裡很無聊,但幫人解答問題其實很有趣,只是時不時會答錯,人家走了才意識到,心裡很內疚。

新開的一個特展是Martin Puryearurer的音)的雕塑,前些日子我們還去了這個特展的首夜(就是只有酒喝沒有東西吃的那次)。MoMA的東西我一般不太喜歡,但是這個人的雕塑,我覺得蠻有點意思,大多用木頭,做出來的東西雖然不是很直觀(畢竟是現代藝術),然而很有生活氣息,讓人覺得親切,甚至還有一些作品,雖然是木頭,卻有竹制品的感覺,讓我想起小時候家裡那些竹籃竹框。今天才知道,Martin Puryear是個黑人。我回過頭去想想他的作品,好像真的有點非洲木雕的影子。他今天又陪我來,還去了一陣子MoMA的導覽,正是講Puryear的。

中午休息的時候在外面吃街頭小販。雖然下雪了,小販們還是出來,生活不容易啊。中城遊客多,MoMA附近就有一家Hilton大飯店。昏暗的天,雪已經變臟了,街上到處是黑漆漆的水,人來人往。

Posted by Chang at 下午04時34分 | Comments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