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幾天在讀Wace的阿瑟王(Arthurian Chronicles)。這是我前些日子在Strand花三塊五買的二手書,包括Wace和Layamon的阿瑟王的故事。這書很小,又平裝(我喜歡平裝本),所以很輕,我這些天總把它放在包裡,排隊啊、等車啊、小資啊、無聊的時候就讀讀,裝腔作勢的古英語(雖然Wace和Layamon都是12世紀的人,可我手裡這版可是二十世紀初翻的英譯本,1912年初版),讀著還挺可愛的。可惜我暈車,不能在地鐵和公車上讀,不然進度還能快一些。
我倒並沒有對阿瑟王的故事很感興趣,但讀這種書卻很有意思,這意思並不在阿瑟王本身,而是看看這故事是怎麼從最原始的版本發展到現在人人皆知的樣子的。最早的文本應該是Georffrey和尚在12世紀完成的(我第一次到英國玩的時候曾經在一家書店裡花一英鎊買到了一本極漂亮的Georffrey生平圖書,我當時還問店員這書真是一塊錢嗎?他翻來覆去看了一下,然後說,好像真的是。呵呵。),從此之後就在法國人手裡折騰(這是很有意思的地方,以後再說),一直到16世紀在法國做牢的那位同學集前人大成寫出了《阿瑟王之死》,阿瑟王的故事終於成形了。而Wace和Layamon都是12世紀到13世紀的人,他們的阿瑟故事,自然純朴極了,又從Georffrey那裡學來的,也有自己玩出來的。看看它們承前啟後的樣子很有意思。
不但於文本學上有意思,這些古老的版本常常有許多和舊有風俗有聯系的地方,能讓讀者得到不少樂趣。比如我今天就讀到Lancaster的來歷(啊,羅嗦了這麼久,終於進入正題了)。
Lancaster是英國的一個地名,位於英格蘭北部。在歷史上這個地方非常有名。Lancaster是封建時期英格蘭王國裡面的一塊分封屬地,Lancaster家族和英格蘭王室也有緊密的關系。英格蘭史上著名的玫瑰戰爭(Wars of Roses)就發生在Lancaster家族和York家族之間,這場亂七八糟的戰爭最後以亨利七世上台開始了都鐸(Tudor)王朝而結束(亨利七世的老婆是Lancaster家族的)。這幾年好萊塢熱衷拍伊麗莎白一世,很多年前有個第一部,去年吧,又拍了續集,都是Cate Blanchett演的。一裡面那個女王的情人,就是Lancaster公爵。
嗯,又跑題了。我想說,Lancaster為什麼叫Lancaster呢?Wace的Arthurian Chronicles裡面有解釋。話說當時英格蘭有個國王叫Vortigern(這個和阿瑟的關系以後再說),他那個時候還是不列顛土著(Breton),昂格魯-薩克森(日爾曼土著)們還沒有大規模進入英格蘭。這個國王是個暴君,而且是篡了上一個國王的位子來的,所以江山坐不穩,當時英格蘭有一支勇猛的日爾曼土著,本來只是過自己的日子,結果被Vortigern國王看上了,國王就征召他們來給自己服役。這群日爾曼土著們自稱Saxon(薩克森人),幫國王辦了很多大事,於是國王就封了一塊地給他們的首領Hengist。封了多大一塊地呢?Hengist說,用一張牛皮覆蓋住的地方,給我就足夠了。國王同意了。Hengist就弄了頭牛,剝下皮,把皮切成無數小到不能再小的部分,然後把它們接在一起,做了一條巨大無比的皮帶,用這條皮帶,圈了一塊巨大無比的地,這塊地就屬於他了。Hengist把這裡稱作Vancaster,因為薩克森語裡這是“皮帶城堡”的意思。可是後人糊裡糊塗的,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就給改成Lancaster了。
這種說法有多少可信度?我們先不管這個故事本身的可信度,只說從Vancaster變成Lancaster,在語言上是不是一種可信的變化?從拉丁文來推斷,古印歐語裡面是沒有V這個咬唇音的,V發作W的音,雖是唇音,但不咬唇。L是舌上齒音,一直都有。從發音部位來說,唇音變作舌上齒音,似乎沒有可能。如果說Lancaster是Vancaster的訛化,大概這種說法本身就是以訛傳訛。當然啦,不排除另外一種可能,就是原本Saxon語裡面其實是Vlancaster,Vancaster和Lancaster都是變形,v和l脫落一個輔音而形成的。這雖然是我胡謅的,但是,現在北歐語言裡面(也是古代日爾曼語的一個分支)還有VL同時存在的情況。嘿嘿。
好啦,不扯亂七八糟的事情,我覺得那皮帶圈地的故事本身很有意思。下次去英國玩的話,到Lancaster跟人家說,你這裡其實是塊“牛皮地”,一定很好玩。
等了很久,土豆上才有投名狀。
冬天回家的時候,其實電影院裡正在上映,但我對這些年的所謂“大片”有先天惡感,而且投名狀在網上的口碑並不好,所以沒有看。後來在南方周末上看到採訪陳可辛的文章,陳說他這個片子就是想說知識分子是不會真心同非知識分子做朋友的。這句話讓我來了興趣,於是苦等土豆。終於等到了,還是高清晰的版本。
挺好看的。頗出我意料之外。
我覺得這是一個類似黃天霸的故事,一個有野心的人如何利用了自己的朋友向上爬,但是結局沒有黃天霸的現實主義,可能是為了滿足觀眾對善惡皆有報的期待,讓李連傑死掉了。當然,陳可辛可能想的是,李連傑雖然機關算盡,仍然是別人手裡的棋子,所以讓他死掉。不過這樣結尾始終比較刻意,慈禧太后不要用一個人的話,哪裡需要暗殺他;不如讓李連傑坐上那個位置,然後在亂世和官場上絕望。若說知識分子對市井的輕視,我覺得講得通,但是呢,如果不是我事先看到了這個說法,我多半是想不到的,因為這個故事不必然說明這個道理。
有個細節很好。金城武發現徐靜蕾到船上去私會一個男人,就在岸邊跟著船走,想看那男人是誰。李連傑從船艙裡轉身要關窗,猛可裡和金城武對望住,兩個人都十分震驚。這時候船被岸上的房子擋住,兩個人彼此看不到,金猛力跑去追那船,船又露了出來,李還是手扶著窗的姿勢沒有動,和金狠狠的對望了一陣,才啪的關上窗。我喜歡這個細節是因為它讓我想到古人的很多故事。比如王安石,宋人筆記裡記載,有一次英宗請安石吃飯,席上有一盤菜擺錯了,外表看著差不多,其實是不能吃的東西,安石吃了一口就知道了,可他沒事人一樣,又吃了好幾口。宴後英宗才發現這菜弄錯了,大為震驚,不知安石怎能吃那麼多。於是人道安石性奸,普通人發現錯了,一定會馬上吐出來,只有大奸之人,才能掩飾得如此之好。這故事可信度不高,因為自從蔡京把王安石的新政重新弄出來實行得一塌糊塗之後,坊間就湧出無數罵王安石的故事。可是呢,這事的意思是有趣的。比如李連傑這檔,普通人看到自己和弟媳偷情被人看到,肯定會忙不迭的關窗,但他不,他維持同一個姿勢,甚至讓船行過障礙物再與金城武對望個明白。這未必就是大奸之人,卻是個做大事的人。
我覺得這個故事講得好,但不特別喜歡此電影。尤不喜它大部分時候烏漆抹黑的色調(嗯,要和戰後的色彩做對比,但就是不喜歡)。還一直等劉德華進蘇州以後黎安的唱段,那氣氛不錯,一片死城,那段纏綿悱惻的《山桃紅》更嫌得驚心動魄。
李連傑第一次演了需要演技的電影,就給他得了金像獎,很不錯了,雖然他似乎牢騷不少,說什麼早知道二十年前就去拍文藝片。劉德華演得也不錯,不過發獎通常是給那個性格比較復雜的角色,趙二虎一根筋的形象,肯定打不過龐青雲。但好在劉德華也得了配角獎。徐靜蕾太醜啦,還是沒演技;戲裡說她一口揚州口音,哎,好歹也讓她把北京腔掩飾掩飾嘛,不如找趙薇,倒是標準揚州口音。
我以前不喜歡陳可辛,嫌他的片子文藝得做作,尤不喜著名的《甜蜜蜜》。這兩年他的《如果愛》和《投名狀》,我卻都覺得好。如果愛是周迅演得太好,投名狀是故事講得不錯。
南方周末上的訪談,陳可辛說,他其實不喜歡拍這種投資三兩億的大片(李連傑一個人的片酬就要上億,真可怕),他願意拍兩千萬的電影,這樣的電影適合講故事,也是一個電影市場的中堅力量,奈何如今的市場如此,投資方不肯只給你兩千萬,出手就是兩億。他說他拍“大片”投名狀,就是為了讓投資方對他有信心,好讓他繼續拍兩千萬的電影。我覺得他這話講得很誠實,那個“大片”始作傭者某某某,連拍爛片倒觀眾胃口不說,真是把中國電影市場都給毀了。
冬天在家裡那段時間,南方周末還採訪了一個導演,就是侯孝賢,而且用了全部的文藝版面。搞笑的是,下一期報紙他們登了一封觀眾來信,生氣的說你們把四版都給了一個拍爛文藝片的人,弄得我只好把這期的文藝版來墊桌子。我覺得這個觀眾實在是太可愛了。不過南方周末的記者還是編輯的不厚道,他們在這封來信後面回應說,如果你看過侯導演的某某片某某片,就不會覺得用四個版面來採訪他是很過分的事情。我覺得這種嘲諷讀者的態度很要不得,這是強加自己的觀點於人,人家也沒說你不該採訪他,只是希望每一期的內容可以多樣一些罷了。侯再有名,也不能說明不喜歡他的電影的人就是不夠水平,最多不夠小資罷了。
在紐約蝸居了多年的我們,終於在這個星期有了自己的第一輛車。
感謝M的慷慨,車是她送給我們的。

雙輪,人力,自行車。

從M那裡拿來的時候,他從哥大騎回了家。我和他同一時刻出發,下地鐵、轉公車,一路上很幸運的沒有等一分鐘的車,結果只比他早到5分鐘,他還是在便道上慢慢騎回來的。
車很好,骨架結實,樣子大方,難得的是不似大部分美國車那樣偏運動型,要你把腰彎得低低的騎。閘奇靈無比,輕輕一按便分寸不能動。只一樣,美國車無後車架、前車筐,沒鎖沒鈴。鎖還好配,其它的就麻煩了,所以不能作為有效的運輸工具。但這樣也好,美國又沒有自行車道,開車的人也不懂得尊重自行車,所以真拿來通勤,還是相當危險的。
好容易等到周六,一早就騎出去到中央公園。當然,我騎車,他跑步。
公園裡人真多,無數人在運動,他加入了跑步的大潮,我呢就進入自行車行列。雖然我們習慣了把騎車看成省力的方式,但在公園裡騎了那麼久,還遇到了幾個上坡,感覺仍然是運動到了。
上個周末才到公園裡逛過,一個星期,公園裡的花已經新陳代謝過了。玉蘭幾乎不見蹤影,到處是燦爛的櫻花,還看到一顆dogwood,粉紫色的花,很亮眼。有一處偏僻的羊腸小道裡,很多株開著白色小花的樹,花如兜,向下開著,很奇特。以前植物分類裡面學過馬兜鈴,就是花成兜狀垂向地面,但與這裡看到的恐怕都非同一科的植物。鬱金香還是很多,都開得如碗口大,各種顏色都有,鮮艷得很。以前看大仲馬的《黑鬱金香》,對於種植鬱金香充滿了神秘感,而且總覺得這東西不好養,黑色尤難。但現在總是滿大街的看見鬱金香,什麼顏色都有,真懷疑拿一頭蒜丟下去就能長。雖然還是見不到黑色的鬱金香,但我懷疑不是種不出,而是現在的人嫌黑色的花不好看,不種罷了。
羊腸小徑裡有兩位老人坐在公園的椅子上喂鬆鼠。還看到一對青年男女攜手漫步。
船塢附近有個中年男子擺了一架弦樂器,似揚琴而規模小,用一個小小的蛇狀的弓來敲,奏出的音樂頗有點中國民樂的味道。
大草坪上很多小孩子在打棒球,每一群都有自己的服裝。最專業的一群有十數二十許人,小女孩,大約不過七、八歲,分成紅、綠兩組,按隊形排開,打得有模有樣。
今天其實天氣不好,陰霾,有些涼。但動起來,就熱了。
The Forbidden Kingdom,成龍和李連傑首度合作,好萊塢的新片。晚上去貢獻票房。還不錯,娛樂效果挺好。話說我們現在被所謂“大片”折磨久了,要求真的不高,只要場景漂亮,故事完整,不把觀眾當弱智,就開心了。功夫之王可能比這個要求做到得更好一點,場景好,演員也算賣力,故事情節也有,還時不時有點小幽默。可以了可以了,我們反正被娛樂到了。
成龍和李連傑的對打,估計是下了功夫狠編的一場戲,我覺得已經算對得起觀眾了,沒有馬馬虎虎的過去,也沒弄很多耍酷、玩特技的效果,讓他們兩個結結實實的打了一場。全片的武打設計也不錯,應該是找香港人做的,不過呢,對於我們從小看這兩個人的武打片長大的人來說,還是有點小遺憾。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兩個人都老了,還是動作設計的出發點的問題,我覺得李連傑漂亮瀟洒的武打動作沒有展現出來,成龍呢這次用的是醉拳的老套路,卻沒有表現出早年醉拳電影裡面那種柔而克剛、連綿不斷的醉拳的意境。他覺得是因為他們老了,可我總覺得是好萊塢片的原因,可能美國人還是習慣看那種乒乒乓乓、火爆熱鬧的動作,太瀟洒、太寫意的動作,未必對他們胃口。
然而這個片對於中國武術的描繪,終於貼近一些武俠小說的意境了,算是給西方人上了堂中華文化的入門課。呵呵。
劉亦菲的造型普通,其實我覺得她長得不錯的,但這部電影裡卻沒讓她怎麼漂亮起來,只有最後一場現代裝出鏡顯示出了她的優點。不過她抱琵琶的姿勢實在是礙眼哪,而且她那個琵琶比例好像不太對頭。李冰冰的白髪魔女非常好,冰冷冷的酷型下有一點妖艷,連九陰白骨爪都被她用得很帥。說起來我比較小的時候是不喜歡李冰冰的,嫌她不好看,現在真是越來越看好她,特別是看了雲水謠之後,覺得她演戲很有靈氣,讓人喜歡。哦,對了,李冰冰的英語居然很不錯(當然劉亦菲的更好,可她畢竟是在美國生活過的)。
西遊記算是被他們給毀了。玉皇大帝治下的天庭好像成了魔戒裡面的另一次元世界。孫悟空的形象不好,不像猴子,估計是因為他們按照早年港片排的孫悟空,其實應該學習一下央視的西遊記,六小齡童的孫悟空還是經典啊。不過這些,都是小問題了。
竹林是窠臼,都是臥虎藏龍開的頭,竹林雖然好看,久了也厭了。有一場桃花林的打鬥,李冰冰很出彩,只不過英文網站都說是櫻花林,唉。Jason跌落到古代中國的第一個場景,他從床上跌跌撞撞的起來,頂開門,一轉身,青山綠水,農田一層層環著山,那一片景色,真是漂亮。不知道他們在哪裡拍的,可能是雲南,因為和李連傑的霍元甲裡面雲南那段有點像。
土豆上面已經有這個片子的槍版了,事實上我們前些日子看了一小段,但那效果真是不好,就決定去看電影。還是做了個正確決定的。
前些日子在土豆上看了劉德華的見龍卸甲。其實那片子的動作設計很好,尤其是馬戰,拍出了細節和層次感。就是那情節,實在是讓人吐血。吳宇森的三國也快出來了,俺當初對著演員表已經吐了很多次,不過說實在的,如果他拍的那個能到見龍卸甲的水平,恐怕就不錯了。
A是我們樓裡的門房,非周末的日子裡,每天下午6點到凌晨2點值班,所以晚上從學校回家,總能見到他。A是哥倫比亞人,不知什麼時候到的美國,英語講得相當好。個子小小,臉圓圓的,總是笑瞇瞇的。
他總愛跟A開玩笑,A也總是很捧他的場。有一次,他回家的時候被A擋在門外不讓他進來。 A說,外面天氣這麼好,不要忙著進屋。 然後他就笑著說,對阿,天氣這麼好,你也別待在裡面;作勢要把A拉出來,A 只好讓他進來了。 他進來後兩個人都哈哈大笑。
萬聖節的晚上,如果輪到A值班,A就帶個長長的假髮來,再弄個墨鏡,我們乍走進樓來,真會嚇一跳。有時侯A把假髮披在他坐的椅子上,再搭上外套,自己卻跑到一邊站著,不留意,還以為那邊坐著一個怪物。
A有兩個女兒。他把女兒的照片放在手機裡,拿給我看,大女兒都還沒上學,小女兒更小。說起女兒,更是笑瞇瞇的。
做門衛這個工作看起來很輕鬆,工作時間只不過做在那裡,沒有很多事情;只是時間不好,需要熬熬夜,但白天總是空出來的。漸漸的發現,A總利用值班的時候看一本很厚的書,還做筆記。有一天我們問他在看什麼,他說在學習。他想要考醫院的放射治療師,所以就自學準備入學考試。我們住在學校的房子裡,所以他是學校的雇員,學校給他們有福利,可以減免不少學費。他說,我白天這麼多時間,工作也這麼多時間,應該利用起來。他說,想要做一個有前途的工作,而且希望在工作中幫助到人。他還說,他要好好學習,給女兒們做個好榜樣。
過聖誕節的時候,說要帶女兒去買聖誕樹,但是告誡她們一定要乖,才有聖誕禮物在樹下面。女兒不開心,說不公平,他說,生活本來就不會很公平。
大女兒喜歡鬧別扭,想要什麼就一定要,不然幹脆不要。他說,要好好教她,讓她知道,生活裡面不是事事如意的。
最近不大見他了,以為他換了工作時間。今天Z告訴我們,他得了癌症,而且確定為晚期。晴天霹靂。那麼年輕、快樂、積極向上的A,怎麼會?心裡很難過。如果這世上有定數,為什麼要這樣安排?
原來印第安人真是俺們中國人啊(當然,這個“中國”的定義非常廣泛,是中國先民的概念)。以前總看一些論文講瑪雅文化和中國文化的關系,都是蛛絲螞跡,昨天總算看到了相當可信的証據。好,從此以後不懷疑了。
這個要從彝文說起。

昨天在東亞圖書館看了一本北大考古征訂的論文集,看了兩篇綜述中國文明起源、文字起源的論文,大有收獲。其一談到,中國新石器文化時期的陶器刻符,有非常高比例的符號(經常超過一半)可以用古彝文來解讀。比如半坡文化中的刻痕,當年紅河州民族歷史研究所聘了一位不懂漢語但讀得懂老彝文的彝族老先生,他可以認出十幾個符號,上面那張圖裡,就是他翻譯的幾個符號。
不止半坡文化,很多地區的新石期文化,比如大溪、良渚、三星堆、還有前幾年才發現的轟動一時的賈湖,這些文化裡刻在陶器上的符號大都可以用古彝文來破譯。這就很有意思了。
彝文是一種表音文字,出現的年代很早,比甲骨文早,如果上說可信,則涵蓋面積從黃河流域到長江流域,相當的大。有一種推測認為,彝即是夷,彝文乃是東夷人的文字,東夷曾經分布極廣,慢慢因為氣候變化和力量對比,逐漸遷到西南地區,而中原被夏人、商人所佔據。而作為漢字直接祖先的文字(甲骨文之前的文字、也即夏朝人所用的文字)還沒有找到,可以估計的是,這種古文字,也是借鑒了彝文而發展成熟起來,這也是為什麼有小部分新石器時代的符號和甲骨文也很類似。
我讀到這些其實有點小失望。原來新石器時代的陶文已經破譯了不少,可是居然是用彝文破譯的,也就是說,甲骨文的先驅還是沒有蹤影,所以有點失望。可是從另一個角度講,如果這些結果是可靠的,那麼等於找到了漢字的祖先之一,也是不錯的事情。

哦,對了,還有印第安人。類似的,很多北美印第安人洞穴的刻符,也可以用古彝文來破譯。若可靠,印第安人乃中國先民之一而渡海到美洲無疑了。其實美洲人從亞洲而去,早是定論,但論到和中國的關系,則文字符號是極可取信的証據。當然,印第安人並不就等於瑪雅人,但聯系甚強,舉一而可反三也。
好像用古彝文破解新石器時代陶文的研究二三十年前就有人開始做了,但不知為什麼在國內好似聲音非常小,這一種觀點似也不被人重視。不知有何奧妙在裡面。

最近蒙M和P招待,在他們那裡吃了晚飯。主餐是一道雞腿,這是P最喜歡的一位蘇格蘭廚師(叫啥來著?)的方子。吃的時候覺得一輩子沒有吃過那麼多肉(其實只是不習慣西式純大肉吃法),可是覺得非常非常好吃。回來就巴巴的找M要了方子,昨晚上小試牛刀,還是很不錯的。下面黑色的是房子,黃色的是我的閑言碎語。
1,主角是去了骨頭的雞腿。我買的是雞大腿,一盒六個,每個雞腿都比較小。
2,用sausage的肉和切碎的開心果、一個蛋黃攪拌在一起成餡,加鹽和黑胡椒調味。這個sausage是意大利式香腸,就是碎豬肉灌在腸衣裡面,類似我們的臘腸,只不過沒有風幹那個過程。有的超市是會直接賣這種香腸肉的(還沒有弄進腸衣裡去),我們家附近的沒有,我就買了兩根香腸,把腸衣破開,肉就有了。不過我只用了半根香腸的肉。這個餡料是要裹進雞腿裡面去的,我不想弄得太膩,所以用了不多的肉,混合了蘑菇細丁和青菜碎粒(其實蘆筍丁更合適,不過家裡沒有)。我一直在想,原方裡為什麼要用蛋黃,我覺得應該用蛋白,蛋白有粘性,可以幫助餡粘合在一起不是嗎?
3,把雞腿打開(通常去了骨頭的雞大腿,已經不是圓柱了,成了片狀),洒點黑胡椒,然後包些餡進去,卷起來。
4,用四片bacon把雞腿卷起來。我的雞腿小,只用了兩片,還把bacon兩頭的肥肉切掉了。
5,撕張大點的錫箔紙,把卷好的雞腿包進去。這個時候要卷得緊一些,免得以後散開。我後來想,其實用中國人喜歡用的紗布代替錫箔紙也是可以的,而且有個好處就是bacon的肥油可以從紗布縫隙裡都滲出來,少吃點油。當然不方便的在於,紗布包裹的話,還得用繩子系好,不像錫箔紙,包到最後,兩邊擰一擰,就封口了。
6,把包好的雞腿丟進沸水裡煮6-8分鐘。我的小,只煮了4、5分鐘。這個千萬不要煮久了,雞肉的嫩不嫩全靠這個火候。還有,我覺得它裡面的sausage餡料和外面的bacon,因為都有油,就都在煮的過程當中潤滑雞腿,讓它比較嫩。
7,晾涼了,再進冰箱冰30分鐘。我也沒怎麼晾它,撈出來之後就直接丟冰箱了,然後做完一堆亂七八糟的其它事情,就拿了出來。這個時間我覺得沒關系,這個時候主要是讓bacon和雞腿都緊縮一下,貼在一起吧。
8,把雞腿卷從錫箔紙裡拿出來,在鍋裡四面煎煎,讓bacon變得金黃,就好了。盛出來的雞腿放在一個溫的盤子裡,保溫放著。我覺得這點挺重要,因為除非你馬上就吃了,否則bacon一涼,又有油析出來,很難看,會影響食欲。
9,最後一步,調汁。就用剛才煎雞腿的鍋,這時候鍋裡應該有很多油(bacon煎出來的),加Masala葡萄酒、cherry
vinegar,中小火煮一煮,稍微收收汁,淋在雞腿上,就可以吃了。這個汁好吃很大程度上來源於鍋裡的油,同學們,西餐也是講究用渾油的。不過我對著鍋子看呀看,最後還是把那些油都給倒掉了。然後往鍋裡面加了酒和醋。我沒有Masala酒,剛好有半瓶前兩天喝剩下的南美洲白葡萄酒,就用了一些;醋也沒有那個口味的,就用俺們的烏醋。我覺得這個時候不妨勾個芡,當然我不喜歡勾芡,加了點糖起鍋。
雞腿我把它切了兩刀,更符合我們吃食的習慣。
好吃啊好吃,至少可以吃三顿。只是心裡很內疚,覺得怎麼又吃了這麼多肉呢,而且還裡三層外三層的肉。特別是,吃過飯之後我們又吃了冰淇淋來慶祝這頓晚飯,心裡越發的內疚。
對了,上次在P那裡除了學了這道菜,還有一個大收獲,就是發現了一種胡蘿卜的一種做法,是我可以接受的。嗯,我本來是不吃胡蘿卜的,但是那天P做的一道烤土豆胡蘿卜,那胡蘿卜吃起來居然有點像紅薯,一點胡蘿卜味道都沒有。M說和種有關系,他們買的是那種細長細長的,這一種在我們家附近是一直有賣的,只是我不吃,才從來沒試過。昨天也買了一把來烤。這個倒簡單,洗亁淨以後撒點鹽、淋點橄欖油就好了。只是要烤很久才軟,我350F大概烤了一個小時。洗胡蘿卜的時候我聞過,是有胡蘿卜特有的味道的,但是烤完就變紅薯了。呵呵,不過今天中午帶的飯裡有昨晚上剩的兩根,經過一天,在微波爐裡熱了一下,再吃,胡蘿卜味又回來了一些。
烤胡蘿卜的時候我順便烤了幾個蘑菇,當然早早的就從烤箱裡拿出來了,驚訝的發現居然有點炸蘑菇的香味。董同學以前問江南的這個炸蘑菇,炸東西總是麻煩的,可以考慮用烤箱,我估摸著,多淋點油在上面,可得炸蘑菇的五、六分味道。

昨日春暖如夏,我們不甘寂寞湊到中央公園,很多很多人,中央大草坪簡直人滿為患,到處有人脫得幾乎赤條的曬太陽。我們在一塊草坪上打了陣羽毛球,四處閑逛逛。中央公園裡的花開得漂亮,紫玉蘭已呈败势,每棵樹下都舖滿了花瓣,竟比開得最盛的時候還美。發點照片吧。

這兩天教皇
在美國訪問,昨天在紐約。紐約很多條街早早就封了,我們去中央公園還繞了幾圈。回來的路
上,走到封閉的Park Avenue,過不去,見行人都舉著相機,心想莫不教皇要來了。果然沒兩分鐘車隊就疾馳過來,看見教皇在其中一輛,隔著玻璃對行人揮手,因為他一身白,所以容易看到。就這麼一個人,車隊裡到有幾十輛車,不知多少隨從、保安(有幾輛是滿車的荷槍實彈的人),還有幾十輛摩托車前後呼擁著,好氣派。
也可能是因為教皇來,也可能只是為了春天,紐約一夜之間,遍種鮮花,而且大多是鬱金香。奇的是,鬱金香朵朵開得如碗口般大小,我心目中那種將開未開、欲語還休的樣子就都這麼大喇喇的沒了。橘逾淮而為枳乎?
馮友蘭在《中國哲學史》裡講到晚清的今文經學,論其源起,道是西人入侵,舉國反思我中華學術,謂是西人有宗教、有神,而我無有;則我受西人壓迫,豈非要建教才好?於是今文經學重起,樹孔子為神。這個說法,頗與人不同。
今文經學與古文經學相對,是漢時之濫觴。秦焚書,到漢朝的時候,天下出了很多民間偷偷藏起來的書,比如古文尚書,於是漢朝時候,既有之書稱為今文(統一文字之後的隸書所寫,故稱今文)經,新發現的書因為是秦以前的,多用篆文,故稱古文經。漢時今文經最著者是公羊、谷樑,古文經則有尚書一類。到晚清時,有人以為,所謂古文者,都是劉向、劉歆父子所偽造的,皆不可信,比如康有為就寫過《新學偽書考》(這個也算是學術史上的公案之一,因為有些人認為他這本書抄襲了崔適的觀點)。錢穆初出茅廬的時候,還發表過一篇劉向歆父子年譜,論証劉氏父子斷無偽造之可能。晚清今、古文之爭曾喧囂一時,常人論其源起、發展,多從有清一代之考據學入手,雖則日後發展參雜了很多政治理念,當然也與中國受西方壓迫有很大關系,但從根源即論受西方有神之基督教影響者,馮友蘭為第一人(我不知是否有從他此說之人)。
馮友蘭講晚清之今文經學,只講了康有為、譚嗣同、廖平。康有為是改教建制之擎大旗者,也隱隱有所謂“儒教”之生發,常說孔子早預知三千年後有聖人作(暗示即他自己),確實有那麼點宗教化儒學的味道在。譚嗣同談及吾輩學人必要認真讀過的書,也列了聖經進去。不過這個宗教化的味道實在是很淡的,康有為也並未將孔子全盤神化。當然,從另一個角度說,因為中國故有文化、學術之影響,康有為諸人不可能一下子就造出一個如聖經裡面那樣人格化的神,所能做者,只是受其影響,將儒稱教,推孔更甚而已。然則除了主張變法這些人(當然還有太平天國),當時的其他今文經學家,並未言及宗教。若只將宗教提出來作為今文經學發生的緣由,難免偏頗了些。
我們家附近的食品超市前段時間把整條街的店面都擠走了,然後把所有空間連通起來,形成一個巨大無比的超市。這超市本來只是賣一些食品原料,重組過的新店,多出來了很多新功能,包括一家花店,一家巧克力專店,一家熟食店,還有一家咖啡廳。
他們最早開店的時候,我透過玻璃窗看到那張歐式的咖啡吧台,後面一字排開好幾個煮espresso的咖啡壺,就很歡喜。美國歐式的咖啡店是很少的。但我同時也很奇怪,覺得他們無論如何也是超市,在這個三條街內就能找到兩間咖啡店的地段,憑什麽以爲大家會來呢?然而我錯了。開張之後客源滾滾,以至非周末的下午都很難在裏面找到位子坐。甚至連我都喜歡往那邊跑了。我把這個現象好好想了一下,發現他們確實有幾個突出的優點。
首先,就是咖啡便宜。他們的味道算普通吧,不差也不很好。但是,坐在店裏喝咖啡給你瓷杯子,小巧的一個,加了稅才1.35元,這在曼哈頓已經是了不得的便宜價錢了。更妙的是,如果你不留下來喝,他們的小號紙杯子比瓷杯大一圈,要兩塊錢一杯,等于是鼓勵顧客留在店裏。
其次,我本來以爲他們超市的身份會減弱咖啡店的吸引力,但是其實反而是加分的地方。正因爲咖啡店背靠超市,你可以在超市的熟食部買了東西坐下來吃,包括配咖啡的甜點,這當然比任何便宜的小餐館還劃算。所以這家咖啡店同時可以作爲餐廳來對待。
再有,他們的光線好。整一條街都是超市的天下,臨街一面全部玻璃,很能采光。我其實一直很不喜歡西式餐飲店昏暗的氣氛,甚至明明是大白天也要把店裏弄暗了才叫情調,非常不合我的胃口。這家店卻不,讓陽光可以大喇喇的射進來。我于是乎喜歡上了在有陽光的下午坐在店裏,看一回書,喝杯咖啡。所費既少,而且我發現我在這裏看書的效率非常高,曾經兩個小時搞定了蔣碧微和徐悲鴻的八卦。呵呵。
這些可能只是我認爲這家店成功的原因。不過我想,有時侯看到街上的店無奈何的倒閉,有時侯卻看到新的店面蓬蓬勃勃,這裏面恐怕也有不少道理啊。萬一我日後養尊處優了,就開間茶館,不必昂貴的茶葉,只要素潔的就好,碧螺春和龍井是一定要的,再選些其它的綠茶,配三兩種烏龍、花茶、和紅茶。泡沫類所謂的茶是不要的,當然更不要什麽大麥茶。茶館的東西兩面都要有陽光能進來,一個星期來個三兩次,上午泡點碧螺春(天寒了就改喝烏龍),坐在東面曬太陽讀書,下午泡壺茉莉,坐在西面,就著花香繼續曬太陽讀書。有時候朋友來了,就一起坐在這裏聊天。至于經營的事情,在夢想世界裏是不必存在的。
我一直以為紐約東、西兩個Village 就是餐館和酒吧,所以一直不大熱心去。周末應邀到M和P在West Village的家裡吃飯,才發現西村不但路人怪異,而且店也怪異。就說店吧,大致以街道為區分,有一條街上排滿了刺青穿孔的店,有一條街擠著為各色性向的人準備的器具店,各色各式不一而足,鑒於全紐約可能就這麼一片地方這些“非主流”的東西高度集中,能夠吸引到什麼樣的人就不難想像。當然啦,街上也充滿了“良善”人士,比如我們。呵呵。而如我們這樣的良善人士,如同劉姥姥進了大觀園一樣的闖進了西村,也像劉姥姥一樣在震驚之余念念不忘,所以今天下午悄悄溜了出來,和他一起再逛西村。
這兩天春天徹底的到了。前些日子總是好一陣、歹一陣,這兩天卻一直陽光明媚,氣溫也不太低,街邊很多紫玉蘭都已經長葉子了。下午最正當口的時候到西村逛,工作日,人很少,店都開著,走在陽光下,左摸摸,右瞧瞧,真是太開心了。
第一站停在了一家冰淇淋店。這家以Gelato命名的店是我們周末就偵察好了的,只是P家的東西太好吃,吃到太撐,沒辦法再進食。而今天之所以會義無返顧的溜出來,就是他用“請我吃冰淇淋”為借口來誘惑我。街上冷清,店裡也沒人,只有一個陽光帥哥招呼我們。我其實一向對所謂意大利冰淇淋(Gelato)並不迷信,不過要承認這家不錯。我們吃了一半Gelato,一半sorbet(意大利水果味冰沙),Gelato細軟而不致太甜,sorbet是葡萄柚口味的,苦味很濃,很特別。
心滿意足以後,就開始逛街了。看到了一家裝飾得極好的吉他店,他們在窗口裡面遮了一塊黃色的塑料板,使得陳列在窗口的吉他折射在一片黃燦燦的光裡,路過它的時候相當令人震驚。還看到一家賣頭飾的小店,風格都一樣,亮晶晶閃耀耀,金屬的質地,在中國其實常見,但是在美國極少;這家店裡還賣娃娃,西式貴婦式的,蠻好看,我喜歡它完全沒有“笆比”味道。另有一家店,其實賣的都是普通物事,比如梳子啊,錢包啊,可是每樣東西都做成很夸張的樣子,比如錢包雖是塑料的,但用艷麗的顏色,布滿圈圈點點,梳子也類似風格,好像童話故事裡的東西一樣。其它諸如刺青一類的“前衛”店啊、算命店啊都看了不少。這裡的店都小小的,密麻麻的,雖然內容經常稀奇古怪,但氣息土,很讓人覺得可以接近。餐館也是同樣的風格。偵察了幾家,相信我們還會過來吃飯。還發現了一家放映獨立電影/外國電影的電影院,門口的海報是候孝賢的新片紅氣球。
回去的地鐵上,他居然遇到了十幾年未見過的初中同學。呵呵。
今天在圖書館裡,看到一個外國人,坐在圖書館的電腦前面戴著耳機看視頻,那個視頻,赫然是土豆!雖然不知道她在看什麼,可當時也讓我十分的驚訝。土豆之好,好過youtube啊。我以為土豆有兩個明顯好處。一是視頻的長度不是youtube短短的9分鐘,二是可上傳的視頻格式比較豐富,不像youtube只有區區三五種。當然這兩條很有可能都和所謂的智慧財產權有關系,用來防止把什麼電視電影放上來。但是,從用戶的角度出發,土豆當然遠好於youtube。看來這個事情不僅僅俺們華人知道,外國人也知道了。呵呵。
我現在除了戲,已經很久沒有下載過電影電視類的東西了,全靠土豆搞定。這真是利民利國的好事情。
前兩天同M和P吃飯。P是英國人,說起來在美國看足球的不易,於是利用網絡資源,通常是通過看網絡電視裡的中國電視台來解決這個問題。比如2004年的足球杯,就是靠TV-ants解決的。當初我在實驗室,幫好幾個非美國人裝了TV-ants,還教他們看央視。P同學是自己就解決了。我說現在我們都不用TV-ants了,改用別的了,P馬上說Sop cast。哈哈,果然大家都是同步的。
網絡無國際。真好啊。
音韻學筆記(五)
每詞四個字,都是按照中古漢語的平、上、去、入四個聲調排列。
河海未測 官場勢惡 朝野俱寂 明捧暗克 依草附木 鉤腿鬥角 垂死掙紮 無可救藥 仁美睡覺 忠保御敵 兄弟怒目 相翦太急 揮手告別 趨本背末 無禍自福 為善最樂 蘭紫桂白 梅有傲骨 人品正直 堯禹帝嚳 相忍為國 懲忿去隙 君子意篤 模范事跡 重返教育 夫子聖哲 書好字黑 人手二冊 王冕善笛 回也好學 秦女弄玉 天狗望月 歡飲坐席 民喜瑞雪 勤勉度日 雖苦快活 車馬炮卒 中午對弈 拿土換錫 如此妙極
這是胡安順寫的音韻學的書裡編的。他這是學清人王鑒的《四聲纂句》,當然比較起來,王鑒的四聲訣,每個詞意是通的,不至於弄出來什麼“人手二冊”、“仁美睡覺”這樣的詞來。這就是今人和古人的差別。
王鑒的四聲纂句:
風洒露沐 民喜歲熟 為善最樂 鄉裡嘆服 欹滿器覆 詒子燕翼 文武是式 先本後末 涇以渭濁 情好是篤 杯酒自適 兄弟既翕 情感意浹 蘭漿桂楫 輕舟坐盍
從這些四聲訣來看,現代漢語對中古四聲的繼承,平、上、入三聲是繼承得相當好的(雖然具體調值可能有變化,即一個聲調的具體發音可能不同,但是調類未變,即一個字在中古是平聲,現在還是平聲),僅僅入聲完全喪失,被派到了平、上、去三聲之中,而如今的平聲,還分出了陰平和陽平。

春天是到了。各處玉蘭開得很盛,我歡喜紫的超過白的。紐約的白玉蘭是不香的,花瓣也少,與中國傳統上所稱的白玉蘭看起來並不是一種東西。迎春還盛著,我們這附近一種薔薇科的高頭大樹也醞釀著小白花。各處新芽溫柔。雖則風裡仍是冷,春天還是到了。
我們前兩個星期買來的一小盤番紅花,在開始的幾天裡瘋狂的開了滿盤的紫花。之後就謝了。花開的時候,花瓣明亮飽滿得如同塗了蠟的地板一樣在陽光下閃耀,一開始謝,便粘耷起皺,如一團紙被揉爛了一樣的讓人不忍去看。這些謝了的花,在那裡一直耷拉著,不肯落到土裡,我總盼著它趕緊斷掉,免得天天對著它皺眉,可它就是不動,最後還是我們剪掉了事。開花的日子沒有幾天,調謝的樣子卻永不肯退,生命真是如此之殘酷。
更有甚者,那些葉子也都開始變黃。這點真是很奇怪,因為我們並未忽略它,賣花的人也說澆水已經足夠了。後來我仔細琢磨,我們把花是放在臥室的窗台,那邊沒有其它樓群遮陽,而且向東,白天太陽極好,所以放在這裡;可是晚上關門睡覺,我們兩個人呼出的二氧化碳估計小小的一盤嬌花承受不住,於是出現這種變黃的傾向。想到這裡,就每到晚上把它移到客廳,免被我們摧殘,早晨再移回來享受陽光。這已實行了兩天,不知道是不是有效。
懂得養花的人,教一教我們吧。
音韻學筆記(四)
那天我問他,知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在閩南語裡面怎麼念。他果然知道,說給我聽:diang diong(近似拼的)。
為什麼zh這個聲母,會發d的音呢?
清人錢大昕發現的一個上古音的現象就可以解釋了:上古無舌上音。現代漢語中的zh、ch、sh就是舌上音,一些南方方言如吳方言中,相對應的聲母也是舌上音,只不過不卷舌而已。這幾個舌上音,在上古的時候都不存在,都發作舌頭音,也就是現在的d、t音。
中古音到現代音裡面,知、徹、澄這三個聲母,在上古時都是不存在的,屬於端、透、定三個聲母,上古知、端不分,徹、透不分,澄、定不分。三個舌上聲母知、徹、澄,是中古時期才從端、透、定裡面分化出來的。
然而廈門方言裡仍保留這個“知、端不分,徹、透不分,澄、定不分”的現象,舌上音都讀舌頭音。所以他的名字讀作diang
diong。但我不知,閩南語中其它地區是否也如此,所以問他。台灣是漳、泉雜處,看來閩南語裡舌上、舌頭不分的現象是比較普遍的。
舌頭音、舌上音的這種分化是有原因的:端、透、定三母中的三等韻字,即韻母有韻頭i的字,因為韻頭的影響,而使聲母發生變化,舌頭音與i相連,轉變成舌上音,知、徹、澄三母由此出現。反過來說,現代漢語裡面知、徹、澄三母的字,在舌頭、舌上未分化的閩南語中,仍然會有韻頭i,所以“張中”兩個字在現代普通話中雖然韻母沒有i,但是閩南語裡仍然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