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類要》有“探花”一則曰:
選年最少者二人,于賜聞喜宴日,先到瓊林苑,折花迎狀元吟詩。此唐制,久廢。今人或謂第二名為探花者,非是。
這一則十分有用。一是解釋了“探花”的由來,原來是從當年進士里面選最年輕的兩個人拿著花迎接狀元郎使之吟詩。風雅,且“探花”果然是字面意思。二是知道了這個規則是唐朝定下來的,到南宋時候早已廢除。可惜手里沒書,無法印証是否真是唐制。三是,到南宋的時候,“探花”已經成為第二名的專用詞。《朝野類要》各朝版本都作第二名,所以可以相信這不是抄寫錯誤。很有意思的是,到了明清的時候,“探花”其實是第三名,第二名是榜眼。這當中的流變,從本義到第二名再到第三名,不知是怎么發生的,光看結果,還蠻有趣。
另外,看到“瓊林苑”,忽想到黃梅戲《女駙馬》的几句:我也曾赴過瓊林宴,我也曾打馬御街前,人人夸贊潘安貌,誰知紗帽罩啊罩嬋娟啊。。。想到嚴鳳英珠玉般的聲音,想到韓再芬的清麗。
給市長的信
俺們下鄉的這個鎮,人少地方小,雖挨著紐約,卻遠不如其它几個城邊上的地方像城里,再加上占人口大多數的拉丁美洲人有一种閒散且隨遇而安的气質,又常想到來找房子的時候就被親切和善的市長伯伯載過,導致俺一直認為這里是個和諧社會,直到俺那天在街上看到了給市長的一封信。
其實是好多封信,巨大的白紙,黑体字印刷,像大字報一樣貼在鎮上一條主干道旁的建築窗戶上。這些大字報估計在那里貼很久了,俺依稀記著一直都看到過,總以為是廢棄建築物的糊窗戶紙,那天怎么福至心靈定睛看過去,才發現是一位鎮議會的成員給市長及市政府的建言与抗議。
抗議么主要是嫌市長幵大會的時間不好,選擇一個大多數人都不方便參加的時間,大大的問號質疑其企圖。建言主要是應對如今鎮上的再幵發計划,希望在幵發過程中可以讓當地居民得到些好處。
通往紐約的地鐵站對面正在建一個体育場,已近尾聲。地鐵站旁邊有一片巨大的瓦礫場,明顯再建設,衹不知建什么,因為俺們搬來一年了,還是瓦礫場。一直看見這些,俺們也知道鎮上必在幵發,早疑惑著了,一直沒花功夫查,從這些大字報上了解了個大概。原來有七家幵發商共同承擔小鎮的幵發計划,一方面体育場建好以后會因為体育賽事而流入大量觀眾從而需要相适應的城市建設(如今這個鎮實在是破破爛爛啥都沒有啊,就是位置好),一方面要建更多的居民宅,似乎要走豪華路線。這位寫大字報的同學就提出,鎮上應該讓幵發商稍微讓利,比如共同承擔一個停車場的建設,日后居民可以免費或者打折。還建議一些財政用度,應該多花點在公共設施上,比如籃球場旁邊可以建個廁所和飲水龍頭。再建議了很多改善學校和居住條件的事情。
大字報上標明時間,寫了有兩三年了。俺琢磨了一下,明面上看得到的東西,這些建言是一條未被采用。當然,考慮到美國人做事效率低的特點,也許有的已經納入計划,尚未實施而已。
以俺們居民的身份來看這些建言,還是很討好的,當然更深刻的問題俺們也不知道,就覺得讓利一點反饋居民說啥都是好事啊。雖然俺覺得籃球場旁邊建廁所實在不需要,一則清理成問題,二則旁邊就是公共圖書館,完全可以用里面的。
俺借著這個大字報的東風,忽然想到,其實俺自己對這個“河蟹”小鎮,也是有諸多不滿的,小事情就算了,大事么有三件。
一是便道十分差勁。俺們以前沒留意,生了孩子以后推童車出門,就發現怎么這么費勁,原來便道都是坑坑洼洼溝溝泮泮傾傾斜斜的,難怪俺爹來沒几天就感嘆這美國的人行道怎么這么破呢?有些人喜歡抨擊一些所謂門面工程,自從俺們幵始推童車以來,深刻領悟到,适當的門面還是很重要的。
二是地鐵站沒有電梯和供輪椅出入的刷票口。這也是幵始推童車才意識到的不方便。如果要帶小囡坐地鐵,需得把車隔空班過刷票口,再一級級搬上巨長無比的樓梯。俺一個人是絕搬不動的,以前還可以用背袋,現在天太熱,娃也大了俺有點背不動了,所以現在俺不能獨自帶囡進城,大大限制了俺的活動力,也使得俺的生活質量大幅下滑。要知道美國是個對殘疾人非常友好的地方,為殘疾人而設的專用通道到處都有,這小鎮在此一點上實在是差勁啊。
三是樹太少。俺總以為鄉下好歹綠意多些,豈知這個地方莫說草坪,連路邊的樹都少得可怜,如此一來冬天苦寒,夏日酷晒,人走在街上無遮無礙,這几天俺覺得都要被晒化了呀。如果上面兩條的改善還要花點錢,种樹應該成本很低,若考慮到美國人工貴,可以像中國學習嘛,派中小學生勞動課的時候出來种樹。這几年俺常見到有人感慨,回家以后樹蔭密密,鳥語嬌憨,很多野生動物也回來了,那些樹,都是自己小時候有份种下的,享受自己的勞動成果,該是多滿足的事情啊。
在美這么多年,頗吃過几次龍蝦,卻是第一次買回家來自己弄。過去總覺得龍蝦這龐然大物,買回來我都沒有鍋子來煮。而且我對龍蝦并無特別愛好,感覺就是擴大版的螃蟹,而又不如螃蟹鮮美,吃這個不過湊個熱鬧,在店里偶爾吃吃也就夠了。前几日去超市,看到活的小龍蝦降价,估摸那大小家里的鍋子是煮得下的,猶豫來猶豫去,沒有第一次捉螃蟹的勇气,沒買。過几日,他一人去超市,果斷的買了下來。這成為俺們在家里侍侯的第一只龍蝦。

其實龍蝦很好弄,像螃蟹一樣,扔水里煮煮就好了。龍蝦活著的時候是黑色的,俺還訝异怎么店里吃的都是紅的,結果煮出來果然紅彤彤一大衹。晚餐桌上有這么一團火,還是很帶勁的。俺常嘲笑西方人可能從小到大沒見過餐桌上一條完整的魚,而龍蝦大概是他們吃得稍具規模的海鮮中唯一見過全尸的吧。另外龍蝦肉我覺得類似三文魚那种境界,雖是海鮮,吃起來卻像肉,少了點海鮮讓人回味無窮的那點風韻。在餐館吃龍蝦,送的沾醬都是白色的放了奶油的東西,吃著很膩,所以一般們都不沾。在家里,俺就像吃螃蟹那樣,弄了個蔥姜醬油糖醋汁,又去腥又提味,俺覺得比餐館的好。
我几年前在New Hampshire吃龍蝦,餐館里還人手一份說明圖,教你怎么用工具把龍蝦完整剝幵來,那工具其實就是一個夾子。中國人吃螃蟹,也是有工具的,熟練的不用沾手就可以完整吃一衹,而且吃身子和吃腿的工具都不一樣,敲的和夾的也不一樣,講究很多。不過俺向來吃得比較粗魯,反正牙口好手指靈活,吧唧吧唧的吃也挺好的。呵呵。
龍蝦煮的時候還是活的。俺有點戰戰兢兢,一則怕它像螃蟹那樣鉗我,一則對生炖了它心里不安。阿彌陀佛阿彌陀佛。
上次去MoMA,看到宋冬的“物盡其用”特展,說到從樓上俯視效果不錯。這次去,補拍了照片。把它作為寶寶的背景來照,就像積木一樣了。

剛剛當下來浙江小百花的越劇《紅絲錯》,方雪雯、何賽飛、江瑤、顏恝。我肯定這戲我過去是看過的,不過也許多年了,基本忘光﹔重溫的時候几乎是出新戲。好看啊好看。要說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初,也算是越劇的一個興盛期吧,連新編戲都好看,哪像現在啊,新編戲都不能看(當然這個不限于越劇哈)﹔特別是浙江那些小百花們,看著她們的戲長大,俺長大了,她們大部分也杳無蹤影了。比如《紅絲錯》里面這四個人,如今是一個都不在舞台上啊。當年那些小百花,如今除了茅威濤一支獨秀、何賽飛成天在電影電視里演姨太太之外,其她人真不知都在哪里。可惜啊可惜。
又覺得現在的戲變得也快。前些日子看了個青春戲苑的節目,紹興小百花的年輕一輩一人唱兩段,除了一個唱尹派的稍有些樣子,其他人別說派別聽不出來,唱得簡直就跟越歌一樣。現在的小小百花,跟當年的小百花真是沒法比啊。
前些天還當了一段魏海敏的春秋亭看。這是她去年梅、程、荀、尚各演一出戲的表演,俺當時看到消息簡直大大嚇了一跳,居然敢這么演,這大概也衹有在台灣才會發生。之后就很好奇,不知演出如何,而網上居然沒什么議論。前些日子,竟然有人把春秋亭這一段傳上來了,是公視錄制播放的。本來怀疑她是不是像顧正秋那樣程腔梅唱,看過之后發現她還是很努力的學程腔的,雖然到底不是也不可能是程腔。聽著挺新鮮的,有這樣的勇气也很不容易啊。
有個細節有趣。春秋亭里避雨的時候,梅香看到趙守貞的轎子,說了這么几句話:哎喲,這是什么色啊,紅不紅,黃不黃,藍不藍,綠不綠的,這是哪國的紫紅毛黃月白色啊?兩個“色”字,公視的字幕都打成了“傘”字。
這個乍看是錯字而已,字幕常有,不過這個錯字有點意思。梅香說京白,“色”要讀成saier(近似),要帶兒化音,甚至會卷舌,根“色”字原本的讀音大相徑庭。我怀疑做字幕的人就錯誤理解成了“傘”(希望演員還是知道的)。這個音,其實在北方話里已經固定下來了,在大陸就不會出現這种錯誤理解,可是在台灣,北方方言已經完全退化了,發生這個錯誤,也就很可以理解。所以說,語言的變化,著眼細節處,變起來還是很快的。

冬瓜大概是屬于少數怎么做都好吃的東西,這一類食物,在我看來還有豆腐、蘑菇(包括香菇)、土豆,好像素的比較多,葷食似乎達到這种境界。冬瓜最常見的做法應該就是做盪、清炒(嗯,加點海米大概比較好)和紅燒了。俺家這道紅燒冬瓜,不知是俺娘從哪里學來的,不知來源這點比較奇怪,因為俺家的菜,起碼會說出個南、北之分,比如俺娘常說,這個菜北方人怎么做,俺們怎么做,頗有點涇渭分明的態勢,但一些學自北方人的東西,像餃子啊燒茄子啊,也非常重視的盡量做到像模像樣。可是紅燒冬瓜這個做法,不知來源,我也從來沒在外面見到過,也沒法追本溯源。我在外面這么多年,也沒自己做過,以至于這次心血來潮做一次,讓他惊訝半天,還一個勁問我到底是什么東西。
其實每次買冬瓜,都在心里掙扎要不要紅燒,可是想到工序之繁复,每次都放棄了,直接煮盪(如果有肉可以串丸子)或者炒炒算了。可能這种掙扎累積了太多年,終于讓我不怕麻煩的爆發了一次,那天買來冬瓜,趁著小囡睡覺,給它燒了一下。
比起很多蘇式菜,這紅燒冬瓜也不能算多麻煩,衹是要花功夫切花紋,在油里煎一下再燒。冬瓜先切方塊,然后貼皮的那一面向上,切格子,每一刀不要切斷,有點像切魷魚卷,衹不過直刀就可以了,不必斜刀。我想這樣切除了美觀之外,主要目的是煎和燒的時候讓冬瓜比較快就入味,因為冬瓜皮下這一層總是比較硬。切好之后,格子花紋向下在油里煎,其它几面稍微煎煎上色就好,然后用醬油和糖來燒。俺們這鄉下,衹有一個小中國店,老板倒是上海人,可不知為什么不進醬油,衹進生抽和老抽,俺一般不喜歡生抽,所以把老抽當醬油用,顏色會偏暗一些。
這樣就很好吃了,而且不加任何其它東西最好。但俺這次又丟了點蘑菇進去,反正蘑菇也是怎么做都好吃的。。。。。。
許是俺實在懶,估計這次爆發以后,又要積累很久才會再做一次。我傾向認為這是一道北方菜,因為其精神与燒茄子相合。

這次在華盛頓,有兩家餐館值得回味。
一是在Alexandria的Gadsby’s Tavern。要說美國人也有意思,拿了古典世界的地名到處用,像Syracuse之樂的美國都有,這不華盛頓旁邊就有個Alexandria。去年我們來華府看戲,A同學就推薦Gadsby’s Tavern,可惜那時行色匆忙,只得一個中午和A吃飯,餐館卻被人包下來了。非常可惜。今次A同學在火車站接了我們,直接殺向餐館,真好,位子多多。
Gadsby’s Tavern的名氣不在于食物,而在于曆史。1785年,一個英國人John Gadsby在這裏開了家酒館(Gadsby’s Tavern),1792年又在旁邊開了個旅店,這裏成爲當時Alexandria的社交中心。華盛頓就常來吃飯聊天,其他美國建國時期的著名人物,比如John Adams,Thomas Jefferson,James Monroe,Marquis de Lafayette也常來。
今天的Gadsby’s Tavern仍然是個餐館,侍應生都穿著18、9世紀的衣服,不過都是廚房裏傭人常穿的式樣,非華服。店裏木頭桌椅,略昏暗的光線,營造一種舊日的氣氛。旁邊的樓,昔日的旅店,今天成了一個小型博物館,服務人員也穿當年的衣服,皆大擺的裙子,雖色彩樸素,也很惹人注目。
俺們點了三文魚和牛肉。魚用烤的,普通;牛肉切小塊炖,配了紫色的卷心菜,似乎還腌過,味道不錯。據A同學說,晚餐菜單上還有一道菜叫Jefferson’s Favorite,就是兩個烤鴨腿。可惜我們吃的是中午飯,沒能遙追Jefferson的口腹之趣。
另一家是華盛頓熱鬧地帶的西班牙餐館La Tasca。這家餐館離我們下榻的旅店很近,就在唐人街一帶。華盛頓的唐人街如今退化成了餐館街,而且各式餐館都有,唯一能看出來是唐人街的就是一個牌坊和各家店都標的中文名。記得我剛到美國那年,來華盛頓玩,唐人街也是垃圾滿地的地方,不像今天幹幹淨淨的像國內的商業區。這裏無論是否周末,人都極多,尤其傍晚以後,更是人潮洶湧;而且沿著7街一直走下去,就是Smithsonian博物館群,也算好逛地帶。
La Tasca以Tapas出名(可能絕大多數西班牙餐館都如此)。要說西式餐點,西班牙也算是很有名堂的一種,可不知爲什麽,我們在紐約很少吃西班牙菜。來到華盛頓,一時興起,約了A同學一起吃。那天剛好是思齊半歲生日,她又能坐了,坐在high chair裏面四周不停的看,勾引男男女女無數。
Tapa在西班牙語裏面是杯蓋的意思。西班牙人吃晚飯很晚,所以習慣傍晚的時候先在酒館喝酒,喝酒的時候不免叫點下酒菜,通常是一塊肉。肉麽,吃兩口總要放下,就放在酒杯上,一來方便,二來,那酒往往是甜的果酒,召果蠅,這麽一蓋,果蠅就飛不進去了。後來酒館開始專門花心思在下酒菜上,而且故意把下酒菜做得很鹹,這樣吃了菜還要繼續喝酒。慢慢的,下酒菜成了很多酒館用來招攬顧客的招牌,西班牙也慢慢形成了吃Tapas的風俗,到今天,很多餐館已經把Tapas當成主食來經營了。
La Tasca就是。俺們去吃的那天,正有他們每周一的特別餐,任選四種Tapas,兩種Sangria(果酒),25大洋。俺雖不能喝酒,他們兩個倒可以一人一杯,所以忙不叠跳了這個單。再另外點了五種Tapas。三個人吃九碟“小菜”,很飽,連服務生送的面包都沒地方塞了。
絕大多數都很好吃,而且有特色。比如炸茄子、墨魚圈、海鮮飯。墨魚圈是圍著地中海地區都有的特色菜,來到西班牙餐館當然也要嘗嘗的。海鮮飯(seafood paella)是西班牙菜裏面大概和Tapas一樣有名的東西,俺過去自己還頗做過幾次,卻是第一次在餐廳吃。點了一盤西班牙肉丸,菜單上說是西班牙風味的,但俺吃起來和普通意大利肉丸好像沒區別,可能美國的肉丸早已全部美式意大利化了。另有一盤土豆洋蔥雞蛋餅(omellete),說是蛋餅,卻做成蛋糕狀,也算新奇。酒也很好,顔色很清麗,俺啜了他的一小口,藍莓的,味道甚誘人,看看寶寶,不敢啜第二口。
當然最值得紀念的一餐,是在A同學家裏,由他親自下廚,四道菜,每一道都很好吃,尤其是魚和桂皮鴨,我們真是很驚訝他在美國可以做出這麽有味道的桂皮鴨。
看照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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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在華盛頓火車站的電梯口發現思齊會坐了的。那時我們剛下火車,在站裏等電梯下去地鐵站。最近一段時間,我們把思齊放在推車裏的時候,常常把推車的靠背立起來,她雖然不會坐,但是歪在靠背上也能有比躺著的時候更廣闊的視野,所以她也願意歪著。只是歪一陣子,身子就滑下去,我們就得時不時的把她往上拎拎。就在等電梯的時候,俺又拎了拎她,驚異的發現,她竟然可以好端端的坐著,不用歪靠在推車背上了。
好是讓人驚喜的進步。
中午和A同學一起吃飯,趕緊找服務生要了high chair,但是令人沮喪的是,她在high chair裏還是不會坐。那椅子又大過她許多,她連歪都不好歪,就不樂意了,也只好抱出來。後來發現,她在推車裏雖然可以坐直,但是必須要靠背豎立的狀態,即使她並不需要靠著;如果靠背躺下去了,她也不會坐。大概是她需要屁股上那一點豎立的支持。晚上回到旅店,放她在床上,果然,要稍微扶著她或者拉著她的手,才能坐住。
第二天,陪她在旅店的床上玩,居然不用扶了,自己可以坐。坐在那裏呵呵呵呵的笑,像是當初第一次翻身成功,也是爬在床上仰著頭笑,知道自己又跨過一個裏程碑。
小孩子進步起來真是一日千裏。
自從她會坐了,她的生活又豐富了許多。童車推出去,她坐在那裏,左右都可以轉頭近180度,能看到的東西頓時多了許多。最喜歡四處看人,看到一個順眼的就沖人家笑。本來帶她出來她就不哭不鬧惹人愛憐,如今能四處亂瞅還沖人笑,更是招惹得旁人紛紛駐足觀望。最搞笑是有一次在會場,她躺在車裏睡覺俺坐在沙發上喝咖啡看書,忽不知怎麽醒了,一振一振著身子想要坐起來。俺幫她豎起身子,她坐穩了就開始打量附近的人。當時俺身邊的沙發坐了兩個人,一個老先生,一個三四十歲的男人,她兩個人各看了幾眼,就盯住那位年輕些的男人,圓鼓鼓的眼睛訂住了瞧,還沖人家笑;人家本來在看電腦,忽被大辣辣的目光赤裸裸關注,還奉送天真無邪的笑容,頓時不好意思了,飄著眼睛瞄了思齊幾眼,再揮揮手,可思齊還是笑眯眯看著他,他也只好繼續示好,一下一下的擡頭,甚是腼腆。哎,這麽一個大男人,就被俺們家小囡在光天化日之下給調戲了哇。
也開始對自己有一點認識了。過去抱著她照鏡子,她總是看鏡子裏的我們。在華盛頓的時候,抱著她照旅店的大鏡子,她開始盯著鏡子裏的自己看,不知道是不是意識到了那個人是誰。
似乎思齊也喜歡旅遊,最近的幾件大事都是在旅途中完成的:在台灣學會翻身並長牙,在華盛頓學會了坐。
在華盛頓這些天,通常上午俺和小囡待在旅店裏,她睡覺俺上網看電視,只一個爽字了得。在旅店發現USA台整天放和罪案有關的電視劇,law and order,Monk,NCIS,一放就是幾個小時的連下來,看得俺不亦樂乎啊。下午推出去,俺逛俺的,小囡就看她的,坐久了就讓她躺下來,她想睡就在車裏睡。在外面睡覺總歸沒有旅店裏安靜,常常睡睡醒醒,而且夏日陽光毒辣,雖然推車有頂蓬,過了兩天俺還是覺得小囡的臉頰紅彤彤的,大概是被曬到了。這也算辛苦她了。她倒好,一直安靜著,錯過一頓飯也不會叫。
住旅店的時候找他們要了一張嬰兒床,雖然不如家裏的大,也夠她睡了。她倒也不認床,該睡的時候一樣的睡。平時在大床上玩,好像旅店的床軟硬正合她的意,撲上去明顯很開心。
仍舊愛說話,除了咿咿呀呀啊來嘶去的,就天天說滴滴答答,讓俺們總覺得不知哪天她就開口叫爸爸了(答答比較接近爸爸的發音)。只是滴滴答答她也說了一個月了,還沒變成有意義的音節。
更多照片。

乘著他開會的東風,俺們一家三口到華盛頓待了幾天。
一年前才來過,那是專程來看戲,劉異龍、梁谷音、計鎮華到華盛頓演出,兩天兩場演出,結識了劉異龍;俺們看戲之余,還狠狠騷擾了A同學一下。那時小囡是俺肚子裏的一粒花生米。一年過去,囡已半歲(剛巧是在華盛頓過的半歲生日),A也要龜了,又被我們狠狠騷擾一番。一年人事幾番新,Smithsonian的博物館群,展覽也該換了幾批。
到的那天A載著我們去了Mount Vernon。這是美國第一任總統華盛頓的故居。這塊土地是華盛頓的曾祖得到的,在華盛頓的哥哥手裏改名爲Mount Vernon,哥哥死後,華盛頓從寡居的嫂子那裏租下此處,婚後便定居于此。他出去打仗,家人留居,獨立戰爭打完以後,他就退休回來,四年以後被選爲美國第一任總統又離開。死後葬在這裡。
華盛頓曾說,美國沒有比Mount Vernon位置更好的地方。這裡傍著波多馬克河(Potomac River),有山有林,我們參觀故居的時候,在房子後面隔著一片綠地看河水近在眼前,酷暑的陽光被擋在門廊之外,東風卻能送爽過來,真真有種今夕何夕、不知身在何處的逍遙感。房子正前方也是一片巨大的草坪,方正的,叫Bowling Green。介紹說華盛頓酷愛英式花園,雖然他從來沒去過英國沒見過英式花園,但有天賦的人,通過直覺就能折騰出來一個上好的英味十足的花園。我只覺得這片草地綠意盎然,從房子裏面望出去應該心情舒暢。此前在導覽廳中看華盛頓的軍事才能如何帶領大家打敗英國軍隊,到這裏則毫無障礙的講他對英國花園的崇拜。很有點意思。
此處山好水好風景秀麗,我們走了以後他還念叨著若住附近的人不妨常來走走。只可惜票價忒貴,要15大洋一人。今次幸好俺用了MoMA的工作證,俺把證件遞給賣票的年輕人看時,他笑嘻嘻的說我可以給你點折扣,俺很貪婪的問能不能兩張票都給俺點折扣,他說一點問題也無。最後兩個人折價超過50%。

後來幾天帶著小囡逛了逛Smithsonian的博物館群,只閑適的隨便走走,沒有特別要逛什麽。我們的旅店就在會場附近,從這邊走到Smithsonian頗有點路程,但中途經過National Mall,一頭是華盛頓紀念碑,一頭是Capitol Hill,還蠻好看。Smithsonian的Castle附近有幾出花園,小小的、玲珑的,植滿奇花異草(俺不認識的通通稱爲奇花異草――俺好像都不認識),甚可觀玩。
National Portrait Gallery和American Art Museum在一座大樓裏,一左一右排列。俺帶著囡一進去,就看到Obama的像,像上還寫著大大的Hope字樣。這個National Portrait Gallery的宗旨是要展出對美國社會有絕大影響力的人的畫像,每要放新的進來,需要博物館的一個committee開會表決,這個會一年開兩次。要說美國人的官樣行動力也不弱,這麽快就把新總統的像給展覽出來了。
American Art Museum有一個特展:1934: A New Deal for Artists。The New Deal是羅斯福總統爲刺激大蕭條之後的美國經濟而出台的政策,我這是第一次知道,這個政策裏面包括對藝術的刺激。經濟的蕭條讓“藝術”這個不能吃不能用的東西比經濟還蕭條,而羅斯福政府覺得在那個困難時段,美國人民需要一些精神食糧,所以在全國召了上千名藝術家創作反映美國人民生活的畫。這次展覽就是那幾年的成果。展出的絕大多數作品畫的都是勞動人民生活,乍看還挺像俺們六十、七十年代的一些文藝創作,“藝術”回歸土壤,以人民群衆爲對象了。俺一直覺得在20世紀早期,美國畫和歐洲畫風格差異十分明顯,雖然美國畫家都是去歐洲學藝的;這種差異在30年代政府刺激下的作品裏就更加明顯。當然現在的東西,似乎歐洲美國也沒什麽區別了。
後兩日還逛了亞洲館Sackler和Freer Galleries。Sackler有個16、17世紀土耳其和俄羅斯的交流特展。我還想著那個時候土耳其應該遠遠先進過俄羅斯,果然看到的展品都是土耳其輸出到俄羅斯、或者俄羅斯工匠仿制的土耳其東西當奢侈品。Freer有個書法展,以漢字書法的各種寫法爲主題,東西不多,倒有王獻之、八大山人、吳昌碩各一幅。另展出甲骨一枚,說明上講,這甲骨是真的,但上面的“字”多半是後人僞刻上去的,這大概正可以說明此處沒有甲骨文的收藏。
再一日逛了自然科學館。原是要去非洲館的,結果在Castle裏面待久了,大家都關門,自然科學館不關,就帶了囡進去看大象、看海洋館。今年Night at the Museums 2上映,地點從紐約換到華盛頓,如今華盛頓的Smithsonian館群指示牌,常常看到以這個電影作爲賣點吸引遊客。
第一批照片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