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俺們下鄉不久,就聽說旁邊那個治安不太好的城市裏,有一個巴西區,含很多餐館。後來在網上研究了一下,發現就在火車站附近,這個區叫Ironbound,除了餐館之外,還號稱可以買到巴西的任何東西。其實Ironbound的餐館以葡萄牙和巴西口味爲最多,其次是西班牙,間或有幾家墨西哥、意大利、甚至中餐館。一年多前思齊沒出生的時候俺們就去過兩次,吃飯爲主。今日陽光大好,帶著思齊又去Ironbound,吃飯之前先逛了一下,發現這個區簡直就是個巴西城,像唐人街那樣的風格,街上來往的幾乎都是看似拉丁美洲裔的人,幾乎聽不到英文(或者西班牙、葡萄牙以外的外文),餐館林立,商店衆多,十分熱鬧,甚至還看到一家童裝店Children’s Place,俺們愈來愈親媽,又進去給思齊撿了兩件降價的衣服。
後來吃飯選了一家Iberian Tavern(伊比利亞酒館),在Ferry Street上,距離火車站不遠。選這家先是喜歡“伊比利亞”這個名字,似乎叫了這個招牌,就一定富含伊比利亞半島風情。再次喜歡它的裝飾,餐館正面飾以瓦片,頗有點中國風。正門是看似沈重的木頭門,雕刻了四塊花紋,門緊閉著,有點不友好的味道,也暗示了價格不菲。但俺們還是進去勘察了一下,發現它的菜單雖然不算很便宜,但今天中午的特別菜單價位卻相當友好,就決定試一試。餐廳裝璜得挺貴的樣子,四面牆上要麽是海鮮裝飾、要麽是中世紀的盔甲武器,很有風格。一邊有一條走廊,擺了幾架極笨重古老的機器,興許是古代伊比利亞人的廚具?這道走廊臨著廚房,我們隔著玻璃看到一位廚師在烤整派的雞肉和魚,非常壯觀。
點了很有特色的兩道菜,一是葡萄牙炖肉,一是西班牙燒鲨魚。聽侍應生介紹時,覺得那個葡萄牙炖肉就是東北亂炖,各種肉配在一起炖,端上來才發現另有風格,一大盤子的肉,不但豬、牛、雞都有,還有好幾種部位,除了普通的肉,還有一塊豬蹄,一大片豬肚,以及我們說不上部位的肉,除了簡單的肉,還有幾塊香腸,顔色深黑,味道有一點像國內的大蒜腸。肉裏配了很多大白菜一起炖。其實炖肉的味道不錯,就是太多肉,我們有點吃不消,反而裏面的白菜我很喜歡,很鮮美,有一點鹹,吃白菜的時候覺得這道菜炖出來的味道類似江浙的腌笃鮮。
鲨魚也是吃個好玩,本來沒有期待它多麽美味。果然吃起來不知魚味,質地粗粗的像肉。現在俺想想,鲨魚肉的質地可以用來做上海熏魚,大概不會太差。這道菜讓人驚喜的是配了小芥藍,俺第一次在西方館子裏吃到芥藍,還煮得挺入味,軟了卻還剩點嚼頭。

鲨魚盤裏配兩個土豆,整只烤軟的那種,正好一調羹一調羹的挖出土豆泥來喂給思齊吃。餐館送的麺包(这家的麺包味道很妥帖,端上來的時候還是熱的),也扯成小塊讓她自己吃,還有芥藍和餐館送的沙拉葉子,都給了她一些。葡萄牙炖肉裏面的白菜味道重了些,便不給她。這大概是第一次,思齊和我們吃完全同樣盤子裏的東西,她吃得不亦樂乎,吃了一陣,大約不餓了,就開始她最近十分喜歡的一種遊戲,拿起一塊東西喂給爸爸吃,再拿一塊喂媽媽,左右逢源,十分高興。最後徹底不吃不玩食物了,開始環顧左右,上下打量,接著公然調戲一位年輕的侍應生,先盯著人家看,然後沖人家招手,再指著人家,弄得對方十分不好意思。神奇的是,當時那裏站了兩個侍應生,思齊真的只調戲那位年輕人,對旁邊上了年紀的那位,真是眼都不斜一下。
這家餐館看起來很貴,其實物美價廉,盤子大東西多(通常餐館越貴,盤子越大,東西越少),性價比很好,不枉我們在溫暖的冬日專程跑這一趟。
餐馆内部巡视+思齊友情伴奏:
昨天進城,在Starbucks買咖啡。我一向都是小號黑咖啡(好几年前是常常中號、大號的),店員說了,俺們現在正促銷新產品,2.95一袋(內含三包),打折到1.95元,再送一盃小號咖啡。一杯咖啡也要1.90元,那有什么好說的,買吧。
這新產品是什么呢?Starbucks的速溶咖啡。
俺最早喝咖啡,初中時候吧,就是速溶的。那時候在國內可能很少有地方能喝到煮的咖啡。當時還流行各种各樣速溶的飲品,我記得有一种橘子味道的特別常見,几乎家家都有,現在也忘了什么牌子什么東西了。那時的速溶咖啡常常配著奶晶來賣,叫咖啡伴侶。那時方糖也很流行,似乎不是因為咖啡流行才幵始的,但正好拿來配。衹不過俺從那時就不愛加糖加伴侶,總是喝黑的,還愛晚上睡覺前喝,很得意咖啡對俺沒啥影響。
出國以后就再也不喝速溶的了,因為煮出來的咖啡味道好很多,又香又濃,特別是煮的時候那股子香味,比喝的時候還讓人向往。誰知這么多年過去,Starbucks居然走回頭路,推出速溶咖啡來。
既然買了,總要嘗嘗。本來周末俺都在家里自己煮的,今天有了速溶咖啡,衹是燒幵水沖了一下,那味道居然著實令我惊訝,真的有咖啡本身比較醇厚的味道,而這种味道,我原以為是速溶咖啡所萬不能有的。難怪Starbucks敢走十几年前的老路。
在美這么多年,頗吃過几次龍蝦,卻是第一次買回家來自己弄。過去總覺得龍蝦這龐然大物,買回來我都沒有鍋子來煮。而且我對龍蝦并無特別愛好,感覺就是擴大版的螃蟹,而又不如螃蟹鮮美,吃這個不過湊個熱鬧,在店里偶爾吃吃也就夠了。前几日去超市,看到活的小龍蝦降价,估摸那大小家里的鍋子是煮得下的,猶豫來猶豫去,沒有第一次捉螃蟹的勇气,沒買。過几日,他一人去超市,果斷的買了下來。這成為俺們在家里侍侯的第一只龍蝦。

其實龍蝦很好弄,像螃蟹一樣,扔水里煮煮就好了。龍蝦活著的時候是黑色的,俺還訝异怎么店里吃的都是紅的,結果煮出來果然紅彤彤一大衹。晚餐桌上有這么一團火,還是很帶勁的。俺常嘲笑西方人可能從小到大沒見過餐桌上一條完整的魚,而龍蝦大概是他們吃得稍具規模的海鮮中唯一見過全尸的吧。另外龍蝦肉我覺得類似三文魚那种境界,雖是海鮮,吃起來卻像肉,少了點海鮮讓人回味無窮的那點風韻。在餐館吃龍蝦,送的沾醬都是白色的放了奶油的東西,吃著很膩,所以一般們都不沾。在家里,俺就像吃螃蟹那樣,弄了個蔥姜醬油糖醋汁,又去腥又提味,俺覺得比餐館的好。
我几年前在New Hampshire吃龍蝦,餐館里還人手一份說明圖,教你怎么用工具把龍蝦完整剝幵來,那工具其實就是一個夾子。中國人吃螃蟹,也是有工具的,熟練的不用沾手就可以完整吃一衹,而且吃身子和吃腿的工具都不一樣,敲的和夾的也不一樣,講究很多。不過俺向來吃得比較粗魯,反正牙口好手指靈活,吧唧吧唧的吃也挺好的。呵呵。
龍蝦煮的時候還是活的。俺有點戰戰兢兢,一則怕它像螃蟹那樣鉗我,一則對生炖了它心里不安。阿彌陀佛阿彌陀佛。

冬瓜大概是屬于少數怎么做都好吃的東西,這一類食物,在我看來還有豆腐、蘑菇(包括香菇)、土豆,好像素的比較多,葷食似乎達到這种境界。冬瓜最常見的做法應該就是做盪、清炒(嗯,加點海米大概比較好)和紅燒了。俺家這道紅燒冬瓜,不知是俺娘從哪里學來的,不知來源這點比較奇怪,因為俺家的菜,起碼會說出個南、北之分,比如俺娘常說,這個菜北方人怎么做,俺們怎么做,頗有點涇渭分明的態勢,但一些學自北方人的東西,像餃子啊燒茄子啊,也非常重視的盡量做到像模像樣。可是紅燒冬瓜這個做法,不知來源,我也從來沒在外面見到過,也沒法追本溯源。我在外面這么多年,也沒自己做過,以至于這次心血來潮做一次,讓他惊訝半天,還一個勁問我到底是什么東西。
其實每次買冬瓜,都在心里掙扎要不要紅燒,可是想到工序之繁复,每次都放棄了,直接煮盪(如果有肉可以串丸子)或者炒炒算了。可能這种掙扎累積了太多年,終于讓我不怕麻煩的爆發了一次,那天買來冬瓜,趁著小囡睡覺,給它燒了一下。
比起很多蘇式菜,這紅燒冬瓜也不能算多麻煩,衹是要花功夫切花紋,在油里煎一下再燒。冬瓜先切方塊,然后貼皮的那一面向上,切格子,每一刀不要切斷,有點像切魷魚卷,衹不過直刀就可以了,不必斜刀。我想這樣切除了美觀之外,主要目的是煎和燒的時候讓冬瓜比較快就入味,因為冬瓜皮下這一層總是比較硬。切好之后,格子花紋向下在油里煎,其它几面稍微煎煎上色就好,然后用醬油和糖來燒。俺們這鄉下,衹有一個小中國店,老板倒是上海人,可不知為什么不進醬油,衹進生抽和老抽,俺一般不喜歡生抽,所以把老抽當醬油用,顏色會偏暗一些。
這樣就很好吃了,而且不加任何其它東西最好。但俺這次又丟了點蘑菇進去,反正蘑菇也是怎么做都好吃的。。。。。。
許是俺實在懶,估計這次爆發以后,又要積累很久才會再做一次。我傾向認為這是一道北方菜,因為其精神与燒茄子相合。

這次在華盛頓,有兩家餐館值得回味。
一是在Alexandria的Gadsby’s Tavern。要說美國人也有意思,拿了古典世界的地名到處用,像Syracuse之樂的美國都有,這不華盛頓旁邊就有個Alexandria。去年我們來華府看戲,A同學就推薦Gadsby’s Tavern,可惜那時行色匆忙,只得一個中午和A吃飯,餐館卻被人包下來了。非常可惜。今次A同學在火車站接了我們,直接殺向餐館,真好,位子多多。
Gadsby’s Tavern的名氣不在于食物,而在于曆史。1785年,一個英國人John Gadsby在這裏開了家酒館(Gadsby’s Tavern),1792年又在旁邊開了個旅店,這裏成爲當時Alexandria的社交中心。華盛頓就常來吃飯聊天,其他美國建國時期的著名人物,比如John Adams,Thomas Jefferson,James Monroe,Marquis de Lafayette也常來。
今天的Gadsby’s Tavern仍然是個餐館,侍應生都穿著18、9世紀的衣服,不過都是廚房裏傭人常穿的式樣,非華服。店裏木頭桌椅,略昏暗的光線,營造一種舊日的氣氛。旁邊的樓,昔日的旅店,今天成了一個小型博物館,服務人員也穿當年的衣服,皆大擺的裙子,雖色彩樸素,也很惹人注目。
俺們點了三文魚和牛肉。魚用烤的,普通;牛肉切小塊炖,配了紫色的卷心菜,似乎還腌過,味道不錯。據A同學說,晚餐菜單上還有一道菜叫Jefferson’s Favorite,就是兩個烤鴨腿。可惜我們吃的是中午飯,沒能遙追Jefferson的口腹之趣。
另一家是華盛頓熱鬧地帶的西班牙餐館La Tasca。這家餐館離我們下榻的旅店很近,就在唐人街一帶。華盛頓的唐人街如今退化成了餐館街,而且各式餐館都有,唯一能看出來是唐人街的就是一個牌坊和各家店都標的中文名。記得我剛到美國那年,來華盛頓玩,唐人街也是垃圾滿地的地方,不像今天幹幹淨淨的像國內的商業區。這裏無論是否周末,人都極多,尤其傍晚以後,更是人潮洶湧;而且沿著7街一直走下去,就是Smithsonian博物館群,也算好逛地帶。
La Tasca以Tapas出名(可能絕大多數西班牙餐館都如此)。要說西式餐點,西班牙也算是很有名堂的一種,可不知爲什麽,我們在紐約很少吃西班牙菜。來到華盛頓,一時興起,約了A同學一起吃。那天剛好是思齊半歲生日,她又能坐了,坐在high chair裏面四周不停的看,勾引男男女女無數。
Tapa在西班牙語裏面是杯蓋的意思。西班牙人吃晚飯很晚,所以習慣傍晚的時候先在酒館喝酒,喝酒的時候不免叫點下酒菜,通常是一塊肉。肉麽,吃兩口總要放下,就放在酒杯上,一來方便,二來,那酒往往是甜的果酒,召果蠅,這麽一蓋,果蠅就飛不進去了。後來酒館開始專門花心思在下酒菜上,而且故意把下酒菜做得很鹹,這樣吃了菜還要繼續喝酒。慢慢的,下酒菜成了很多酒館用來招攬顧客的招牌,西班牙也慢慢形成了吃Tapas的風俗,到今天,很多餐館已經把Tapas當成主食來經營了。
La Tasca就是。俺們去吃的那天,正有他們每周一的特別餐,任選四種Tapas,兩種Sangria(果酒),25大洋。俺雖不能喝酒,他們兩個倒可以一人一杯,所以忙不叠跳了這個單。再另外點了五種Tapas。三個人吃九碟“小菜”,很飽,連服務生送的面包都沒地方塞了。
絕大多數都很好吃,而且有特色。比如炸茄子、墨魚圈、海鮮飯。墨魚圈是圍著地中海地區都有的特色菜,來到西班牙餐館當然也要嘗嘗的。海鮮飯(seafood paella)是西班牙菜裏面大概和Tapas一樣有名的東西,俺過去自己還頗做過幾次,卻是第一次在餐廳吃。點了一盤西班牙肉丸,菜單上說是西班牙風味的,但俺吃起來和普通意大利肉丸好像沒區別,可能美國的肉丸早已全部美式意大利化了。另有一盤土豆洋蔥雞蛋餅(omellete),說是蛋餅,卻做成蛋糕狀,也算新奇。酒也很好,顔色很清麗,俺啜了他的一小口,藍莓的,味道甚誘人,看看寶寶,不敢啜第二口。
當然最值得紀念的一餐,是在A同學家裏,由他親自下廚,四道菜,每一道都很好吃,尤其是魚和桂皮鴨,我們真是很驚訝他在美國可以做出這麽有味道的桂皮鴨。
看照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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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知道這東西,到有點動心,到十分動心,到機緣湊巧趕上團購打折終于買下手,大概經曆了有兩三年的時光。前些天,豆漿機寄到,從此,只要我們晚上睡覺前記得泡黃豆,第二天就有喝不完的豆漿。

我其實是不愛豆漿的,我不喜歡那股子豆腥味。小時候爲了讓我吃豆漿,媽媽都要把它弄鹹,我才肯吃。江南的鹹豆漿內容豐富,要榨菜、要蝦皮、還要油條末,在家裏不堪如此繁瑣,常常加點鹽也就是了。他喜歡吃豆漿,尤喜甜吃。在唐人街能買,但味道寡,聊勝于無而已。可正因爲味淡,我反而能忍受。唐人街沒有鹹豆漿,無糖豆漿我倒能喝一點。
豆漿機打出來的豆漿,熱乎乎的出來,乳白的顔色,便先叫人覺得地道。喝一口,奇怪,沒有豆腥味,卻有黃豆本身的味道,還不小。我不厭黃豆,這麽一大杯喝下去,什麽都不用加,很好。只是機體大,每次做出來的豆漿足夠我們兩個喝兩頓,每頓一大杯。第一次,剩下的豆漿他冰起來,加糖喝――我第一次看到冰豆漿。
豆漿做出來,剩下的豆渣是極細密柔軟的一層。加蔥花、面粉、雞蛋,做一張豆渣餅,居然很好吃。
原料用五谷、綠豆,又成不同口味的飲品。更妙的是還能做米糊。思齊百日了,可以加輔食了,米糊是首選之一。用豆漿機來做,想必十分省事。
是個好物事。

過節期間俺們出外玩了一趟。因為俺已經不能坐飛機,又不好長途跋涉,所以選了一個離家很近的地方,Secaucus。為什麼選這裡呢?因為看中它有個娛樂中心,吃東西、看電影、購物。嗯,說起來美國人民的娛樂形式真是很少,出了城就只有這種shopping mall/outlet一類的地方可以去,或者就是看比賽了吧。還要批評一下這裡的公共交通設施,俺們從Secaucus的火車站出來,大上午的,居然公車已經停止運行了,只能打車。不過在Secaucus的Harmon Meadow玩的還是不錯的,享受到了傳說中的半價電影(上午的場次半價)----這在城裡是沒有的,小資了一陣,吃了幾家不同的店,最後還逛了逛商店。本來有考慮過在這裡住一晚,不過實在覺得第二天也沒什麼好逛的,所以晚上還是回家去了。最大的收獲是發現Olive Garden其實是很不錯的餐館。
俺們確實有點土,到今天才去吃了Olive Garden。這是全美都有分布的一家意大利餐的連鎖餐館,很多年前就狂做廣告了,城裡也有,可是俺們從未光顧過。可能城裡的餐館生態和美國其它地方不一樣,很多全國都有分布的連鎖餐館(包括速食店)城裡都沒有,也造就了我們不習慣去連鎖餐館的狀態;而城裡的特色餐館又多不勝数,要吃意大利餐,根本就不會想到Olive Garden。但這次在Secaucus的Harmon Meadow,比較而言Olive Garden算是decent了。俺們看了電影出來,超過下午兩點,餐館裡居然人滿為患,等了差不多半個小時才有位子。

餐館讓我們頗驚喜了幾次。先是他們送的面包非常好吃。在美國,餐廳一般是送主食的,西式的通常是一籃面包,中式的就是米飯,只有印度餐館例外,啥都要花钱。通常西式餐廳送的面包都非常普通,可能和俺本來也不大欣賞面包有關系,總之呢對俺來說只是聊勝於無的東西,特別是有些餐廳份量小,還得靠面包裹腹。但Olive Garden送的Bread Stick烤得鬆軟還略帶咸味,比一般美國零食好吃数倍,俺們一陣狼吞虎嚥的就把它吃光了,然後服務小姐來問我們要不要再一籃,俺們忙不迭的點頭。
驚喜之二是他們的Main Course價碼都不算高,而且還配湯或者沙拉。我們選定Main Course之後,本來打算另點一份湯的(西餐的湯和中國的完全不同概念,基本上可以當成一道菜來吃),結果服務小姐說這些都配在一起,不用另外加錢的。更讓俺們驚訝的是,俺們吃完了湯和沙拉以後,居然是可以再續的,不過俺們胃口沒那麼大,沒有讓她續。
主餐點了一個雞肉,一個牛肉,份量很足,都配了cheese做的輔食。牛肉切成小條,非常嫩,味道也好,還有portabello蘑菇增色,只是周圍的cheese ravioli(面皮裹著cheese的一種東西)實在太多了,俺勉為其難吃了幾個,連他都不能吃光。雞肉比不得牛肉驚艷,但也不錯,周圍也是一堆cheese小球,俺長這麼大恐怕是第一次吃這麼多cheese,連俺都佩服自己。
這一頓,俺們大概吃了兩頓的份量,口味又覺得滿意,可帳單上也沒多少錢。可知有些連鎖餐館,還是很不錯的。
在網上看到有人推薦這家店,似乎頗有名氣的樣子,俺們一時興起,雖天寒地凍,也沖出家門,花費許多路費銀子,去唐人街這家幾塊錢就能吃得很滿足的地方解饞。
這家店雖以鍋貼命名,但我覺得最好吃的是他們的夾餅。他們有一種發面的芝麻大餅,中間切開,可以夾東西,給中國人吃的是牛肉夾餅和烤鴨夾餅,給外國人吃的是雞蛋夾餅和吞拿魚夾餅。一張餅頗有些份量,只兩塊錢,我們在店裡吃了牛肉的,夾醬牛肉,很香;帶回來了北京烤鴨夾餅,據他的口味,比牛肉的還好吃。
鍋貼、水餃號稱是手工做的,味道也還不錯。鍋貼有兩種,韭菜豬肉和白菜豬肉,一塊錢4只;水餃口味多些,兩塊五8只。肉很多,稍油,沒有夾餅那麼令人驚艷。另有餡餅、煎包類,這次沒有試。還有各色湯類,我們要了一碗綠豆粥,加了糖的,但幾乎沒有甜味,7毛5,熱乎乎的喝起來很舒服。
這家店在唐人街Eldridge Street 118號,Grant和Broome之間。我意識到這一片的唐人街我從未涉足過,難怪不曉得這樣一家店。大冷的天,店面小小,人卻很多,而且頗有一些外國人,吃麺條、雞蛋夾餅、chicken basil水餃,我想這家店是真的做出口碑來了。
最近因為我們去唐人街路線改變的原因,在Bowery街上發現一家“粥城”。我一個人去試過一次,粥很不錯,只是稀了一點,蠻大的一個煲,尚不能百分百喂飽如今頗增大了食量的我。坐在店裡的時候看到人家點的菜,份量極大,看起來也很饞人。粥城斜對面有一家自由餐廳,是越南粉店,據說也好,下次要去試。

煎土豆餅
這個是從網絡上看來的,據說是法式煎土豆餅。這個菜給我的最大收獲就是要善用微波爐。我自己以前做土豆餅,都會把土豆煮軟、搗爛,然後加點肉末、調料,攢出一塊一塊的煎。而這次看到的方子很簡單,土豆用微波爐轉一轉(根據火力有個三五分鐘足夠),便軟了,切成厚片,下鍋煎,煎的時候兩面都撒點鹽和其它自己歡喜的香料,比如黑胡椒和basil。我覺得也很好吃,而且程序非常非常簡單。
玉米發糕
這是前兩年就學會的。時不時便做上一次。我青睞這個東西主要也是方子簡單。通常做糕點的方子離不開繁瑣的工具和步驟,帶面粉的東西步驟稍復雜一點我就搞不定,而雖說有些東西比如西式蛋糕只要工具齊了就能做出來,可我又不感興趣。所以當年看到這個玉米發糕的方子,真是覺得它有一種朴素大方的美。

步驟極簡單。玉米面一杯,面粉一杯,baking soda兩小勺,糖半杯,鹽少許,牛奶一杯,油1/3杯,雞蛋一個,若有黃油,可放少許,一起攪拌均勻,蒸好即可可以用一根牙簽插到中間,拔出來的時候牙簽是亁淨的,就算好了。
我昨天做了兩種,一種加了葡萄干,一種加了紅棗。葡萄干和棗都是新疆的,上次婆婆帶來的,都很不錯。只是棗裡有核,要先剔出來。另外,葡萄干和棗都很甜,所以我只加了上面用量1/2甚至更少的糖。我做出來是當早飯的,但是它成了我們很好的零食。
核桃
前段時間在超市看到完整的有殼的核桃,買了一些回家。我一直覺得美國人不喜歡吃核桃,他們有一種叫pecan的東西,長相類似核桃,但沒有核桃的香味,卻更常出現在美國人的桌上。剝開的核桃倒是時常能買到,但是新鮮就不那麼易得,而且賣得貴。可能我從來沒有好好逛過大超市,這居然是我一次買到帶殼的生核桃。
買回來之後就琢磨著怎麼弄開吃。被我發現美國的核桃居然皮薄得不得了,我用一支小刀對著一頭有縫的地方插進去,一翹就翹開了,有時候核桃肉在裡面還是弄不出來,用牙一咬,殼子就碎開幾塊。中國的核桃是厚硬多的了,以前在家裡都是拿榔頭敲。
我不喜歡吃南瓜。可能是從小家裡就不吃,沒養成習慣。不過家裡沒見過的一些東西,長大了見到了,有些還是吃的,比如自小就聞名的西葫蘆。南瓜不同,它有一種氣味,讓我不舒服。很多有氣味的東西我都不吃,比如韭菜和芹菜。但是架不住家裡有人喜歡買,特別是美國這個季節,遍地南瓜,還便宜,我估計萬聖節盛行南瓜也是因為應季的關系;還號稱是好東西,對我有益。既買了來,拋開買的人的心意,也總不能讓它爛在冰箱裡。
所以開始學習吃南瓜。這工程不容易。
我知道南瓜最簡單的做法就是蒸熟了吃。可是同學們要理解不吃一樣東西的人,最簡單的方法必須有一個前提,就是這個方法可以消滅那股讓俺不舒服的氣味。所以蒸熟了吃是絕對不行滴。俺從小到大只知道一種南瓜吃法,就是咸鴨蛋黃炒南瓜,好像是浙江菜。這個菜的好處就是咸鴨蛋的蛋黃可以化解和遮蓋南瓜的味道,當南瓜做到細細軟軟連口感都能忽略的時候就更好,而且蛋黃越多,俺越喜歡。
我前幾個月饞咸鴨蛋,從唐人街買了幾只來,吃了兩次就不想吃了,一直囤在冰箱裡,上次他買了南瓜來,倒是兩下湊個正好,雖然唐人街的咸鴨蛋只是差強人意,總算是讓俺吃掉一次南瓜。
這次又有了南瓜,巴巴的又去買咸鴨蛋,結果蛋黃外面圍了黑黑的一圈,讓人不想吃。俺一怒之下決定另辟蹊徑,於是到網上尋找南瓜菜譜。其實俺知道把南瓜做成甜品是不錯的,不管是美國盛行的南瓜派,還是中國人的糯米南瓜團,都能成功消滅南瓜的本色,可是俺其實挺討厭做糕點類的東西的,工具也不全,所以還是以菜為主。可惜網上形形色色的南瓜菜譜,脫不了拿它來燉和炒的路線,俺哪個都不能接受,特別是有一道南瓜牛肉,俺把他們兩個想到一起胃裡就會不舒服。後來好容易看到一道南瓜煎餅,眼前頓時一亮,看起來就是蘿卜絲餅的變形嘛,就它了。
南瓜擦絲,加蔥花、鹽、胡椒粉。我沒有白胡椒粉,就加了點孜然。加面粉攪成面糊,在鍋裡兩面煎煎就好。這個和蘿卜絲餅的做法是很像的,只是做蘿卜絲餅的時候,我總是想辦法保留蘿卜的味道,而用南瓜,就想辦法消滅它的味道。所以我擦絲的時候用最細的格子,加孜然,多加蔥花,但是後來我發現,最有效的消滅南瓜味道的方法是加多面粉。開始我怕面糊太稠,煎起來太厚,後來發現南瓜在那裡也會一直出水,就一直補充面粉進去,結果後一鍋的煎餅明顯比前一鍋的南瓜味道小。但俺心裡還是覺得沒有成功,因為蔥花的香味被南瓜遮住了,而煎餅的味道也沒太香,南瓜本色還是殘留了不少在那裡。俺把這個菜戰戰兢兢的端上桌,居然頗受好評。俺才明白,那些煎熬都是俺自己心裡面的,對於吃南瓜的人而言,根本不是問題。這個時候俺充分體會到嗅覺對於吃的重要性。
還有什麼其它的吃南瓜的方法,可以騙自己說吃的其實不是南瓜?

學會做這個,要感謝俺在北京的朋友G。第一次聽說並見到“豆角燜麺”,就是在G家,G的姐夫做的。我這人自小不愛吃麺食(餛飩除外),那時見了也不想吃。後來和他在一起磨合口味,他歡喜麺食,而我調粉弄麺的本事極低,想到“豆角燜麺”,請教了G,偷來G姐夫的方子,這從此成為俺們兩個極愛的一餐。
其實我做的已經是非正宗版本了。據G說,她們家裡都是自己做麺條來成就這道豆角燜麺的,G當時還很貼心的教導我麺條做成怎樣才最好。俺有自知之明,把麺粉弄成條這樣的事情絕不是俺能做的,所以只把注意力放在豆角那邊。但是俺也知道,如果用自己現出來的麺條,一定會好吃很多。
材料很簡單,主要就是豆角和肉。豬肉和牛肉我覺得在這裡用都好,我另外每次都會加香菇。美國沒有中國北方那種短小的豆角,只有略長的圓滾滾的被稱作green bean的東西,華人翻譯成四季豆,沒有中國豆角好吃,可差別也不算太大。肉先炒過盛出來,炒四季豆,放水和醬油煮(如果我的冰箱裡有燉東西剩下的高湯,就用高湯;G說他們通常用鴨架子湯,更高一層啊)。湯煮開、四季豆有五分好的時候,把湯倒出來,留在一邊。將麺條放下去,覆在四季豆的上面(免得粘鍋),用小火慢慢燜,鍋裡的湯汁快亁的時候,加一些剛才倒出來的湯汁繼續燜,如此反復幾次,到湯汁用完,麺和四季豆也都好了。最後好不好吃,這個燜的功夫很重要,要做兩次,心裡才有個數。我因為怕肉會被燜老,都是在快好的時候才把肉放進去一起燜,香菇倒是早點放的好。有時候我嫌麻煩,湯汁也不倒出來,就一起那麼燜過去,也可以了。豆角燜麺本應做扁扁的麺條才好,但我都是買唐人街的麺條,好像沒見過扁的,而且因為都是凍在冰箱裡的,燜之前,需要先在水裡煮一下才成。
豆角燜麺裡最好吃的就是豆角。我通常不會放很多肉,卻會放很多豆角,它吸收了肉和高湯的味道,非常鮮美,難怪東北人喜歡用豆角燉肉。我每次做豆角燜麺,都是按兩頓量來做的,雖然是不正宗版本的,好吃程度估計低於正版一個量級,俺們兩個卻總是一頓就徹底幹掉了。

菜飯是江浙一帶常吃的家常飯,這卻是俺數年來第一次做。因為饞臘腸了。菜飯的主要成分就是青菜和臘腸(咸肉也可以)。似乎各地都有不同版本的菜飯類東西。我曾吃過一個香港朋友做的廣式飯,只有臘腸,放在砂鍋裡做出來的,也很香。
青菜選梗小葉大的比較好,俺用了在唐人街買的矮腳小白菜。青菜下鍋略炒過,加臘腸和淘好的米,加鹽,少許糖,炒均勻,然後一起放入電飯鍋中煮,如正常煮飯,只是水要加的比平時少些,因為青菜會出水。簡單麼是真簡單,好吃卻也是真好吃。只是臘腸我在唐人街買的廣式的,有些過甜,還是以前在家吃的帶點咸口的好。
菜飯傳統上是要拌豬油吃的。現代人被健康觀念搞得草木皆兵,一聽“豬油”二字往往不寒而栗。我們現在自然也不會備著豬油在家裡,我現在做蛋鉸都不用豬油蹭勺子了,可還是以前在家用豬油做出來的香。小時候,俺家是常備一個陶罐儲存豬油的。那時候買的豬肉常帶肥,肥肉就切出來做油渣,炸出來的油存在陶罐裡,油渣就被我們一搶而空。天哪,油渣是多麼香的東西,現在想到會流口水,但是在美國買豬肉想找點肥的都難。
菜飯吃了兩頓,俺們兩個把裡面的臘腸都挑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飯被俺拿來做了波羅炒飯。俺通常覺得把水果炒進飯裡是比較浪費的事情,不過我們都很喜歡吃主校園附近一家餐館的泰式炒飯,裡面就是加鳳梨塊的,估計泰國鳳梨多,這麼浪費沒關系。我剛巧在城裡小攤上買到廉價鳳梨,用了其中一個來炒飯,慰慰俺們的相思之情。飯裡除了原本的青菜和後來的鳳梨,還加了黃瓜,蘑菇,雞丁,意大利香腸,蝦,豬肚,雞蛋。----最近冰箱存貨比較多,炒飯也豐富。

這是我很喜歡吃的一道西餐,意大利式。也寫作Eggplant Parmesan。台灣似乎翻譯成義式焗茄餅。在紐約,這道菜通常有兩種做法,最常見的一種就是各類大小意大利餐廳的做法,茄子片成片,裹面粉/面包屑淺炸過,客人點的時候,再把這一片片處理好的茄子拿出來,加很多絞碎了的mozzarella cheese,一起烤,烤到cheese熔化,澆番茄醬,便好了。第二種做法,茄子切厚塊,澆了油烤,最後上面舖一片parmesan cheese,澆番茄醬吃。雖然對於茄子俺基本上是來者不據的態度,但是好吃不好吃總是有差別的。俺喜歡第二種做法,很詭異的是,在紐約,凡是我吃到的第二種做法的店,都不是專門的意大利餐廳,也不是意大利廚師做出來的。
過去在哥大,有一家小deli,能做第二種eggplant parmigiana。後來搬到upper east side,也有一家餐館能做,可惜後來他們把這些熱菜全換成生食的沙拉吧,俺從此絕跡那裡。這幾日閑了,剛巧又買到了一頭黑光锃亮的茄子,便從網上搜了個方子,自己試了一下。
茄子要選中國北方那種圓茄子,或者美國茄子。但美國茄子通常比較老,故要慎選。茄子切厚片,烤盤上抹油,茄子上也澆油(不可太吝嗇油),撒鹽和黑胡椒,450F烤至表面金黃(網上的方子說十幾分鐘便好,但我烤了四、五十分鐘方好)。此時茄子已經軟了,取出來,從大到小摞上兩三層,每舖一層茄子,往上面澆一些番茄醬,撒mozzarella cheese,最上面舖parmesan cheese,然後350F再靠一二十分鐘,讓cheese熔化。吃的時候,可再澆些番茄醬。當然,我不吃cheese(或者說我不吃看起來這麼明顯的cheese),所以做的時候沒有加cheese。
另外還自己做了意大利式番茄醬,這個其實買超市的pasta sauce就可以,但是自己做也不算麻煩。最好是用那種紅紅的汁水很多的番茄,油鍋裡先炒香蒜末和洋蔥粒,再把切成小塊的番茄丟進去,加點basil,parseley,黑胡椒,熬呀熬的把它熬稠。在這個過程裡,應該不需要很多水,因為番茄本身提供了不少,而且最後洋蔥和番茄塊基本上都化掉了。我買了兩個大番茄,只是番茄比較生,也有可能是品種不夠多汁,熬汁的時候不得不加很多水,番茄也沒化多少,不過反正自己吃,也罷了。
我以前在外面買,總要把最上面的cheese弄掉才吃,自己做的,沒有cheese,吃起來更爽。只是我切得茄子有些薄了,下次再厚些,要有三四公分厚度,口感會更飽滿。
我一直好奇紐約為什麼會有兩種不同的做法,後來研究了一下,發現eggplant parmigiana源於西西裡,做法就是第二種,也就是我做的版本(當然要加cheese),而且這道菜和希臘、中東一帶的moussaka甚有淵源--難怪我歡喜這樣的版本,moussaka也是我所深喜的。不過,在西餐裡面,parmigiana同時也是一種很受歡迎的做雞肉和牛肉的方式,即把肉切成薄片,裹面粉、面包屑淺炸,在加mozzarella cheese烤化,配番茄醬吃,按照這種傳統,把肉換成茄子,也就有了第一種版本的eggplant parmigiana,這版本似乎在紐約的意大利餐廳極其流行,雖然這其實已經背離了“傳統”。我在意大利也是吃過這道菜的,但年深日久,竟忘了是怎樣的。
L回國大婚,因嫁與閩人,轉來時送我一盒鐵觀音。我近來白日總昏昏欲睡,又非常命苦的睡不著,不大敢喝咖啡,得了新茶,便有些掌不住,第二日便打開泡了一杯。因有顧忌,只放了很少的茶葉,然則水落入杯中的時候,一股清香氤氳而來,我一時不備,倒驚住了,湊到杯子口,狠狠的聞了幾口。真是香。
上一回泡茶被香味嚇到,還是數年前俺爹帶給我的碧螺春,同時帶來的有一小盒毛尖,亦是清香醉人。我的茶葉多,喝量少,新茶總能喝舊,慢慢的香味也都沒了。而且我總以為這般清香只有綠茶會有,想不到鐵觀音也有。當然鐵觀音的香和綠茶是不同的。比如碧螺春,那香鮮嫩嫩的,像春日清晨的露珠。鐵觀音的香,霧蒙蒙的,如山谷裡的蘭花。
翻過來想想,過去我是喝過鐵觀音的,但記憶中也無此清香,許是那一盒並非當年的新茶,又或者品級不同。其實新得的這一盒也並非一級茶葉,因為泡開之後葉子有些瑣碎,不過葉子顏色綠,茶湯也清。其實我們平時喝茶,根本不需要喝一級甚或頂級的茶葉,很多好茶葉,二三級的,味道形態,已盡夠了。
很久以來我都是喝綠茶的,對烏龍茶的印象也只停在鐵觀音上,而鐵觀音味道距我常喝的綠茶,譬如碧螺春和龍井,並無天壤之別。前兩年從他的朋友和家人手裡,得了兩盒台灣的烏龍茶,一種叫茶王(盒子上的說明沒能讓我搞清楚這到底是哪種烏龍茶),一種是高山茶,這兩種味道都極厚實,於我而言,好像吃慣了上層清湯的人忽然開始連湯底一起吃,相當的不習慣,那年天冷以後,我堅持泡了很多次,才慢慢接受那種沉入舌胎的口感,有時候甚至覺得,那味道像越劇裡的范派小生腔,憨厚老實,頗耐回味。自次以為烏龍茶的味道大抵如此,今次喝新得的鐵觀音,又把我以前的印象招回來了。這鐵觀音同台灣烏龍茶的味道差別甚大,甘而不沉,香而上清。卻不知旁種烏龍茶,又是怎樣的味道。
烏龍茶源出福建,福建產茶,自古而來。很久以前在歐陽修的《歸田錄》裡,看到過茶品之貴者,有福建龍、鳳茶,謂之團茶,明人筆記《青箱雜記》也讀到過這種茶,可見由宋到明,一直享譽盛名,時人攜一二兩送禮,包得甚美,是極貴重極有身份的禮物。

很久以前就在網上看到人家自己做涼粉,極簡單,只要買到綠豆澱粉。這兩年,每到夏天,我就躍躍欲試,只是一直買不到粉。搬家前有一次和M去法拉盛,居然被我找到,結果回來之後又將此事忘記了,直到昨天才想起來。一做之下,果然簡單。
綠豆澱粉和水以1:6混合(5.5到8的比例都可以,水越多,涼粉越軟),一邊加熱,一邊攪拌,待它變成透明膠狀體,就倒出來冷卻。我第一次做,沒有掌握份量,做了幾乎滿滿一小鍋,整個溶解過程也只十分鐘。室溫下冷卻大概要三五個小時,冰箱裡一兩個就夠了,不過冰箱裡冷卻會讓涼粉變脆易斷,所以最好用室溫。
做飯的時候,把涼粉和黃瓜一起拌(晚上有些匆忙,沒有好好切,只是亂砍一番,黃瓜也沒切成絲),俺放了醋、醬油、鹽、糖、香油和一點沙茶醬,洒了點亁的美國香菜和九層塔。俺承認,俺這個時候覺得放些辣椒油會讓它更好吃,甚至拍點蒜進去都更好,奈何家裡沒存貨,只好這樣了。
已經非常好吃了,多懷念涼粉這種細溜光滑的口感啊。若是夏天,拌好之後在冰箱裡略冰一冰,更是消暑提神的好東西。只一樣,我記憶中的涼粉是有些盈盈綠色的,而我這樣做出來的,純白。想想也有道理,雖然是綠豆,畢竟是澱粉,澱粉總是白的,我懷疑正宗涼粉是不是用綠豆粉加綠豆澱粉一起做的,所以有綠色?
自己動手,豐衣足食啊。
俺體內的饞虫和懶虫拉鋸了好幾天,今天終於又約了M上法拉盛了,算是對城市生活的一種告別。
原來四川涼麺這麼好吃。
我最近胃口不好,尤其坐過地鐵狀態更加惡劣,到了法拉盛也沒有特別饞哪樣東西。因為上次對黃金商場裡面的小吃印象不錯,逶迤著又去了。在陝西小吃店吃了肉夾饃,非傳統孜然羊肉的,普通。然後去一家成都小吃店,M惦記著他們的麻辣燙,等的時候我發現旁邊桌在吃一盤麺條,賣相細溜精滾溫潤,雖然閃爍著危險的紅色光芒,卻把我的饞虫一下子勾了起來。腆著臉問人家:是什麼?答曰:涼麺。馬上要了一份。
好吃,而且是驚艷級別的好吃。
我從來沒對川菜驚艷過(當然同我有限的經歷息息相關),這是第一回。麺拌得很簡單,一點點豆芽和蔥花,調味大概就是麻辣醬和醋,但是吃口極爽,又酸又麻又辣,雖然那個麻辣的勁道讓我很怕,但那股恰到好處的酸把它中和了,面條嚼口也不錯,又是涼的,這麼辣的東西,居然讓我覺得很爽口。
M的麻辣燙上來以後,俺很饞裡面的粉條,吃了一口差點辣出胃酸來。M還嫌它不夠辣,真強。不過我們就麻辣燙的內容討論了一下。M說她以為裡面會有鴨血之類的東西,俺猜四川人不大吃鴨血的,南京的有名,但俺其實從來沒吃過麻辣燙,也不知道經典的內容都該是些什麼。懂行的給說說。俺們今天這一大碗,主要是細粉條、卷心菜、和香干,這內容合格不?
最近做的幾個菜。

八珍豆腐
昨晚上才做的。只是想換個花樣做豆腐,想起來冬天在國內的時候,在紡院一個餐廳吃了一道很好吃的八珍豆腐,於是琢磨了做出來。其實不難,只是湊不出來八珍,弄了雞肉、木耳、香菇、蘑菇,雞肉要炒得嫩些,嫩豆腐切大塊,調了個糖醋汁,煨,最後一定要勾濃芡。做完以後想到可以切點筍片進去,可惜忘記了。湊到八珍的話,還可以加蝦仁、鮮貝,第八珍呢?白木耳?
這次我多用了醋和糖,也用了一些鹽,味道最終略甜,我覺得這個味道可以根據口味來調,但凡能吃出些咸頭或者甜頭的,都好吃。
非常下飯,比燉肉還中。呵呵。
黑三剁
這是從網絡上看來的。雲南菜。用玫瑰大頭菜、青椒、紅椒切小丁和肉末炒在一起。我猜因為大頭菜是黑的,所以叫黑三剁,據說如果換成番茄,就叫紅三剁。
我看到這個菜的時候琢磨了一下,覺得很像香菇肉醬。以前我做香菇肉醬,我們兩個可以舀兩調羹的肉醬吃一大碗飯下去。想來配了青椒、紅椒也不會難吃。於是照貓畫虎,用香菇丁、紅椒丁、青椒丁配了肉餡來炒,仍如做香菇肉醬那樣用醬油和糖來調味,當然因為這個當菜吃,不做成肉醬,所以沒有弄很咸。
非常下飯。我當然沒有大頭菜可用,不過估摸著大頭菜應該類似榨菜,炒在一起肯定好吃啊,估計更下飯。也許雲南人還會放點辣呢。
地三鮮
東北菜。俺自從學會了以後時不時就做一次。雖然土豆用燉法而不用炸/煎法,因為不正宗而受過批評,但是懶人有懶人的堅持,何況依然很好吃。今天連茄子都沒煎,而是撒了油丟進烤箱裡烤,這樣並不會省油(搞不好還比較多用油),不過省事,但是需要的時間長,而且茄子沒有煎出來的香,不過和其它兩鮮合起來以後,沖淡了這種感覺。
這個菜做得淡點,可以直接當飯吃。做成正常咸度,就很下飯了。
今天早上,吃到了在美國這些年最好吃的一頓早飯:豆腐腦+麻醬燒餅。這是俺們昨天晚上從法拉盛搬回來的。

話說俺們這兩個懶人哈,一直都知道法拉盛的東西便宜好吃而且變化多,不像唐人街已然定型,但是嫌法拉盛遠,很少去,偶爾去一次,也不可能充分挖掘散落在大街小巷的各地美食小館。前兩年發現一個杭州小菜館,非常合口味,結果隔了幾個月再去第二次就發現人家關門了--法拉盛餐館(特別是小小餐館)太多,競爭激烈,變化也大。以前聽說過很多很好的南北各地口味的小菜館,都還沒來得及去,就關門了。前幾個月去發掘了一家台灣牛肉面館,很不錯,又幾個月了,希望還在。
昨晚上去法拉盛,既是臨時起意,又是醞釀已久。前兩天在網上看到有人推薦了幾個小餐館,一家以天津早餐和點心為主的盛津,一家以成都小菜為主的天府小吃,還有一家打鍋貼招牌的鍋貼水餃包子店。我們一看那些照片就饞了(當然成都小吃的照片事實上是讓俺怕了),昨天傍晚商量著去哪裡走走,本來說博物館的,可饞虫忽的湧上來,就沖去法拉盛了。
盛津位於Main Street上,黃金商場旁邊。本來開在聯合商場裡,但是現在聯合商場關掉改超市了,他們也搬到了街邊。店面不大,也相當的簡陋,老板卻很隨性,就像鄰居大叔一樣,經常錢都不收先跑到後面去找水喝,也不怕你顧客就稱便溜走了。盛津的東西都巨大無比,包子、饅頭、燒餅,個個都是俺們從來沒見過的體型。尤其特別的是他們的蔥油餅。蔥油餅這東西我不知道算是哪裡的特色,我是到了美國才吃到的,通常的蔥油餅都是薄薄的,煎過,盛津的蔥油餅是發面的,巨大一張,巨厚無比。可惜我們雖然帶了相機,電池卻是死的,沒能照下來。

我們要了一碗豆腐腦、一碗鍋巴菜、一只炸糕、一只驢打滾。說來慚愧,這四樣東西每一樣都是大名鼎鼎的,俺卻只吃過第一樣。他們的豆腐腦非常非常好吃,可以和國內相媲美,而且別出心裁的加了點芝麻醬在裡面,口味很柔和。後三樣既然是第一次吃,俺無從點評,不過炸糕和驢打滾俺們都很喜歡,驢打滾外面裹了一層黃豆粉,很香。老板還說他們的炸糕就是耳朵眼炸糕,只不過不能侵人家的權這麼喊。鍋巴菜呢,說實話我吃得不太習慣,但是他喜歡,還專門問了老板,鍋巴菜是綠豆面做的面片,拌在湯汁裡吃。這每樣東西都只要1塊多錢,而因為其體型巨大,俺們兩個人居然就吃飽了。
走的時候買了一大桶豆腐腦帶走,實在是太好吃了,今天早上就一掃而光。炸糕、驢打滾也各帶了些走,還買了一張死面大餅,老板說可以炒餅吃,還教了我們怎麼做。另外買了麻醬燒餅。他那裡寫說花生醬燒餅,其實用的是芝麻醬,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在美國,寫成花生醬。很好吃。這東西我是在北京上大學的時候在食堂吃到的,是我少數可以接受的面食主食之一。盛津的麻醬燒餅,起碼不遜於北大食堂的。呵呵。
不得不強烈推薦這家盛津餐館。味道好,便宜,量大。他們還有煎餅果子,2.75一只,我們沒有試,但在網上口碑也是極好的。還賣餃子,有人即包即賣,很多人買了帶走回家煮;可惜我們當時已買了超市裡很多冷凍水餃,而且以我們的路途,又是大熱的天,這種新鮮水餃帶回家,一定全部粘到一起沒法煮了。另外,看得出來他們生意很好,有許多熟客,還有不少似我們這樣慕名而來的。
旁邊的黃金商場裡有小吃一條街,從南到北都有,但我們已經吃飽,就沒有進去。下次要先做做功課,看哪家好,再去。

往地鐵站走的路上,專門去網上推薦的“朱記鍋貼”。這家店面也是極小,基本上只能外賣,在公共圖書館對面,錢櫃的旁邊(要彎進那條小路裡)。他們的招牌是韭菜鍋貼,我們是買回來嘗的,他說不錯,但我覺得普通--可能是因為我不吃韭菜,而且回到家之後已經不夠新鮮熱騰了。他們還有各式包子,買了幾個生煎包回來,不見大好,皮子過硬過厚,而且煎得火候不到。傳說他們每天下午4點鐘後供應新出爐的素菜包,極好;我們昨天是大概7、8點鐘左右到那家店,這包子居然已經賣光了,讓俺非常遺憾,越發覺得他們的素菜包一定非常好吃。看來下次要卡著4點鐘去。買了菜肉包,味道不錯。
前兩個星期他有個朋友來紐約玩,玩過就回台灣了。當時我們還一起去過法拉盛,吃了大眾菜式的東王朝。昨晚上就很後悔,應該帶他吃吃這種小店,有特色多了,而且這種小吃,特別是一些北方口味的小吃,台灣都難見到。比如豆腐腦吧,本質上是台灣的豆花,但台灣的咸豆花只怕沒有北方這種打鹵的方式來調味。到月底俺一個朋友要來紐約,英國人,俺昨晚上就笑稱要帶她來法拉盛嘗嘗地道些的中式小食。不過笑過就罷了,估計西方人看到這些東西,連碰都不敢碰呢。
我們前幾日在超市看到賣印度芒果,當時正便宜,又想著從來沒吃過印度芒果,就買了兩個回來。我們吃東西向來是老鼠留不得隔夜食的,當然回來就削了吃。一吃嚇一跳,那味道,古怪啊,還刺激得讓人受不了,趕緊丟掉了。
這印度芒果,外形與普通芒果沒有區別,只是顏色全青,上有片片胭紅。我們買的時候挑了稍硬的,通常買水果都不敢買很熟的,怕過。普通芒果即使稍硬,不過略酸些,吃吃總是好。不知這印度芒果有什麼特別,那味道苦澀,而且有一種沖鼻的怪異氣味,難道是傳說中的“印度味道”?第一只芒果咬了一口就不敢吃了,第二只還未削,我好奇心重,就把它放在一邊,想看看是不是只是因為沒有熟的緣故。
差不多一個星期以後,這只芒果終於軟了,軟到近乎水的程度,表皮顏色倒未變化。把這只削開,因為前次的經驗,不敢一口咬下去,小心翼翼的聞了聞,發現那股刺鼻的怪異氣味還是有,只是減弱大半,淺淺嘗一口,很甜,苦澀不復,而這甜,讓那股怪異的氣味變得可以忍受。想著總是花錢買來的,兩人便分而食之。
很奇怪,印度芒果真是與眾不同,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印度人歡喜香料,不管種什麼,都伴著香料種,導致連芒果都有了這怪異的氣味?其實平時印度飯我還是歡喜吃的,只是味道太重,通常吃一次要恢復很久。但印度甜品我怎麼都接受不了,不但死甜如美國,還有一種香料味道,刺鼻得很。
在網上查了一下,原來去年夏天美國政府才開放進口印度水果的禁令,印度芒果在美國上市不過一年而已,不知普通美國人能不能接受這種味道。還查到芒果其實最早在印度種植,後來傳到東亞,再經由東亞傳到非洲和美洲。我疑心芒果的味道變異(刺鼻氣味的消失)發生在從印度次大陸傳出來以後,否則俺以前在家和後來在美國吃過的芒果不會味道類似的。另外一種可能就是原始芒果種類也是沒有那種刺鼻氣味的,而在印度種植的亞種慢慢的染上了這種氣味。
鑒於俺們學校的餐廳又貴又難吃,俺經常溜達到學校外面去覓食,附近店舖林立,工作日中午每一家都塞得滿滿的,但是對於華人口味其實沒什麼可以一去再去的。某一日,俺發現一家店裡賣Eggplant Parmigiana,這雖是意大利餐,但是我很喜歡吃(當然,當然,最上面那層cheese棄之不食),隔一兩個星期就惦記起來。前幾日買午餐,茄子誤買成雞肉(做法一樣,表面看確實很像),很鬱悶,沒兩天又趕著去,這一去傻了眼,以前賣熱食(包括茄子和各種肉食)的地方變成了沙拉區,到處都是草。
氣死我了。
其實這些年大家越來越重視健康,多吃蔬菜,這挺好的。但是西方人不會做蔬菜,除了爛燉就是生吃,也實在很難為吃的人。這幾年的健康運動,搞得他們不但不藏拙,還越發的張揚出來,如今這家店甚至連點熱乎乎的午餐都沒有了,更別說俺那心水的茄子。要說這eggplant parmigiana吧,其實找一家做得好的還不容易,很多店把茄子片得薄薄的唬弄人,以前在醫學院的時候有一家很小的deli,那裡的墨西哥廚師很會做這道意大利菜,而且我每次晚上回家買上兩塊,他還半價給我,搬到這邊來以後很久才發現這家店的茄子不錯,可惜,沒兩年又不見了。
嗯,健康很重要,好吃也很重要。事實上,你如果為了健康原因(正常狀況下)成天吃很難入口的東西,估計也健康不了,因為心情也很重要。何況,做熟的東西也未必不健康,適量就好。好吧,不排除這世上就是有喜歡吃草的人,可是應該不是大多數吧,也別搞得大家只能吃草,或者好像吃草多高尚一樣。而且,從一個高屋建瓴的角度來說,烹調是人類的文化積累,現在大家都喜歡喊保存文化,倒別把這最家常的給弄丟了。呵呵。
同一天發現,學校餐廳的咖啡從starbucks換成dunkin donuts了,我猜是starbucks最近的漲價讓學校不願繼續負荷,改換別家。但是dunkin donuts的咖啡很不好喝,很酸。一般來說咖啡酸應該是咖啡豆烘過淺的緣故,不過我總疑心紐約的酸咖啡還有點別的什麼,讓我更加不歡喜。

最近蒙M和P招待,在他們那裡吃了晚飯。主餐是一道雞腿,這是P最喜歡的一位蘇格蘭廚師(叫啥來著?)的方子。吃的時候覺得一輩子沒有吃過那麼多肉(其實只是不習慣西式純大肉吃法),可是覺得非常非常好吃。回來就巴巴的找M要了方子,昨晚上小試牛刀,還是很不錯的。下面黑色的是房子,黃色的是我的閑言碎語。
1,主角是去了骨頭的雞腿。我買的是雞大腿,一盒六個,每個雞腿都比較小。
2,用sausage的肉和切碎的開心果、一個蛋黃攪拌在一起成餡,加鹽和黑胡椒調味。這個sausage是意大利式香腸,就是碎豬肉灌在腸衣裡面,類似我們的臘腸,只不過沒有風幹那個過程。有的超市是會直接賣這種香腸肉的(還沒有弄進腸衣裡去),我們家附近的沒有,我就買了兩根香腸,把腸衣破開,肉就有了。不過我只用了半根香腸的肉。這個餡料是要裹進雞腿裡面去的,我不想弄得太膩,所以用了不多的肉,混合了蘑菇細丁和青菜碎粒(其實蘆筍丁更合適,不過家裡沒有)。我一直在想,原方裡為什麼要用蛋黃,我覺得應該用蛋白,蛋白有粘性,可以幫助餡粘合在一起不是嗎?
3,把雞腿打開(通常去了骨頭的雞大腿,已經不是圓柱了,成了片狀),洒點黑胡椒,然後包些餡進去,卷起來。
4,用四片bacon把雞腿卷起來。我的雞腿小,只用了兩片,還把bacon兩頭的肥肉切掉了。
5,撕張大點的錫箔紙,把卷好的雞腿包進去。這個時候要卷得緊一些,免得以後散開。我後來想,其實用中國人喜歡用的紗布代替錫箔紙也是可以的,而且有個好處就是bacon的肥油可以從紗布縫隙裡都滲出來,少吃點油。當然不方便的在於,紗布包裹的話,還得用繩子系好,不像錫箔紙,包到最後,兩邊擰一擰,就封口了。
6,把包好的雞腿丟進沸水裡煮6-8分鐘。我的小,只煮了4、5分鐘。這個千萬不要煮久了,雞肉的嫩不嫩全靠這個火候。還有,我覺得它裡面的sausage餡料和外面的bacon,因為都有油,就都在煮的過程當中潤滑雞腿,讓它比較嫩。
7,晾涼了,再進冰箱冰30分鐘。我也沒怎麼晾它,撈出來之後就直接丟冰箱了,然後做完一堆亂七八糟的其它事情,就拿了出來。這個時間我覺得沒關系,這個時候主要是讓bacon和雞腿都緊縮一下,貼在一起吧。
8,把雞腿卷從錫箔紙裡拿出來,在鍋裡四面煎煎,讓bacon變得金黃,就好了。盛出來的雞腿放在一個溫的盤子裡,保溫放著。我覺得這點挺重要,因為除非你馬上就吃了,否則bacon一涼,又有油析出來,很難看,會影響食欲。
9,最後一步,調汁。就用剛才煎雞腿的鍋,這時候鍋裡應該有很多油(bacon煎出來的),加Masala葡萄酒、cherry
vinegar,中小火煮一煮,稍微收收汁,淋在雞腿上,就可以吃了。這個汁好吃很大程度上來源於鍋裡的油,同學們,西餐也是講究用渾油的。不過我對著鍋子看呀看,最後還是把那些油都給倒掉了。然後往鍋裡面加了酒和醋。我沒有Masala酒,剛好有半瓶前兩天喝剩下的南美洲白葡萄酒,就用了一些;醋也沒有那個口味的,就用俺們的烏醋。我覺得這個時候不妨勾個芡,當然我不喜歡勾芡,加了點糖起鍋。
雞腿我把它切了兩刀,更符合我們吃食的習慣。
好吃啊好吃,至少可以吃三顿。只是心裡很內疚,覺得怎麼又吃了這麼多肉呢,而且還裡三層外三層的肉。特別是,吃過飯之後我們又吃了冰淇淋來慶祝這頓晚飯,心裡越發的內疚。
對了,上次在P那裡除了學了這道菜,還有一個大收獲,就是發現了一種胡蘿卜的一種做法,是我可以接受的。嗯,我本來是不吃胡蘿卜的,但是那天P做的一道烤土豆胡蘿卜,那胡蘿卜吃起來居然有點像紅薯,一點胡蘿卜味道都沒有。M說和種有關系,他們買的是那種細長細長的,這一種在我們家附近是一直有賣的,只是我不吃,才從來沒試過。昨天也買了一把來烤。這個倒簡單,洗亁淨以後撒點鹽、淋點橄欖油就好了。只是要烤很久才軟,我350F大概烤了一個小時。洗胡蘿卜的時候我聞過,是有胡蘿卜特有的味道的,但是烤完就變紅薯了。呵呵,不過今天中午帶的飯裡有昨晚上剩的兩根,經過一天,在微波爐裡熱了一下,再吃,胡蘿卜味又回來了一些。
烤胡蘿卜的時候我順便烤了幾個蘑菇,當然早早的就從烤箱裡拿出來了,驚訝的發現居然有點炸蘑菇的香味。董同學以前問江南的這個炸蘑菇,炸東西總是麻煩的,可以考慮用烤箱,我估摸著,多淋點油在上面,可得炸蘑菇的五、六分味道。
我們家附近的食品超市前段時間把整條街的店面都擠走了,然後把所有空間連通起來,形成一個巨大無比的超市。這超市本來只是賣一些食品原料,重組過的新店,多出來了很多新功能,包括一家花店,一家巧克力專店,一家熟食店,還有一家咖啡廳。
他們最早開店的時候,我透過玻璃窗看到那張歐式的咖啡吧台,後面一字排開好幾個煮espresso的咖啡壺,就很歡喜。美國歐式的咖啡店是很少的。但我同時也很奇怪,覺得他們無論如何也是超市,在這個三條街內就能找到兩間咖啡店的地段,憑什麽以爲大家會來呢?然而我錯了。開張之後客源滾滾,以至非周末的下午都很難在裏面找到位子坐。甚至連我都喜歡往那邊跑了。我把這個現象好好想了一下,發現他們確實有幾個突出的優點。
首先,就是咖啡便宜。他們的味道算普通吧,不差也不很好。但是,坐在店裏喝咖啡給你瓷杯子,小巧的一個,加了稅才1.35元,這在曼哈頓已經是了不得的便宜價錢了。更妙的是,如果你不留下來喝,他們的小號紙杯子比瓷杯大一圈,要兩塊錢一杯,等于是鼓勵顧客留在店裏。
其次,我本來以爲他們超市的身份會減弱咖啡店的吸引力,但是其實反而是加分的地方。正因爲咖啡店背靠超市,你可以在超市的熟食部買了東西坐下來吃,包括配咖啡的甜點,這當然比任何便宜的小餐館還劃算。所以這家咖啡店同時可以作爲餐廳來對待。
再有,他們的光線好。整一條街都是超市的天下,臨街一面全部玻璃,很能采光。我其實一直很不喜歡西式餐飲店昏暗的氣氛,甚至明明是大白天也要把店裏弄暗了才叫情調,非常不合我的胃口。這家店卻不,讓陽光可以大喇喇的射進來。我于是乎喜歡上了在有陽光的下午坐在店裏,看一回書,喝杯咖啡。所費既少,而且我發現我在這裏看書的效率非常高,曾經兩個小時搞定了蔣碧微和徐悲鴻的八卦。呵呵。
這些可能只是我認爲這家店成功的原因。不過我想,有時侯看到街上的店無奈何的倒閉,有時侯卻看到新的店面蓬蓬勃勃,這裏面恐怕也有不少道理啊。萬一我日後養尊處優了,就開間茶館,不必昂貴的茶葉,只要素潔的就好,碧螺春和龍井是一定要的,再選些其它的綠茶,配三兩種烏龍、花茶、和紅茶。泡沫類所謂的茶是不要的,當然更不要什麽大麥茶。茶館的東西兩面都要有陽光能進來,一個星期來個三兩次,上午泡點碧螺春(天寒了就改喝烏龍),坐在東面曬太陽讀書,下午泡壺茉莉,坐在西面,就著花香繼續曬太陽讀書。有時候朋友來了,就一起坐在這裏聊天。至于經營的事情,在夢想世界裏是不必存在的。

法拉盛的一家店,很好吃,6.25一碗,也不算貴。這是吃了一陣才想起來照的相,所以看起來碗不滿。
台灣牛肉麺很有名,但我上次去台灣時,尚無暇吃得。這家據朋友介紹乃是味道甚貼切的,上周末一起去試,果然不錯,湯水香,肉也酥軟。我對麺條無甚要求,也不會品,一般怎樣都好。據他評估,這家很有台灣味道了。
有句閑話。他常說半筋半肉的最好吃,我一直以為“半筋半肉”是指一塊肉上有筋有肉。這次去吃了快樂牛肉麺,才發現原來是指一碗裡面有些塊是肉,有些塊是筋,肉和筋是分開的。
店在Prince Street上,那邊小餐館很多,在Flushing Mall附近。
晚上吃了頓大餐。
我們學校每個月都有一個wine dinner,由承辦學校餐廳的那家公司組織,一個人60塊(過去是50的好像)。我們學校的PDA鑒於俺們這些在實驗室賣苦力的廉價勞工通常吃不起這麼一頓,所以一年會有個三兩次推出半價晚宴,一次10個名額,由於每人可以訂兩張半價票,所以這樣的email一出來都會在5分鐘之內搶光。前兩年我沒留意過,這次剛好在第一時間看到通知,頭腦一熱,就買了兩張票。事後証明,我搶到了最後兩張票。
我們今晚上品的是Montes的葡萄酒。這是一家根據地建在智利的酒廠。一般人提到葡萄酒,當然會首推法國,然後是歐洲其它地方,再不濟也是美國加州Napa Valley,但是其實南美洲的氣候最適合種植葡萄,特別是智利。據那個介紹的人說,這些年在葡萄酒產業裡,南美已經成為最熱門的地點。
晚餐三道course,一份甜品,每一道都配一種不同的酒,一共品了四種葡萄酒。
Montes Sauvignon Blanc Limited Selection 2007 Chile
Montes Alpha Cabernet Sauvignon Chile 2005
Montes Purple Angel Chile 2005
Montes Alpha Chardonnay Chile 2005
Alpha是Montes這個公司的 一個系列,都是採用種在安第斯山中一個山谷裡的葡萄釀的。我覺得這四種酒喝下來有漸入佳境的感覺。第一種Sauvignon Blanc(白葡萄酒,Sauvignon是葡萄種類的名稱)我其實不太喜歡,有點澀,而且氣味過濃(小小聲的說我覺得有點臭。。。);配的第一道菜是帶子(鮮貝)和魚肉,帶子很好吃。到了第二種Cabernet(紅)就覺得非常好喝,口味很飽滿,配第二道牛排也相得益彰。然後就是他們號稱最特別的系列Purple Angel,這個簡直讓我驚艷。這個Purple Angel系列是90%的Cardionet,這種葡萄據說只有智利有,是百多年前法國人在智利種的,但是後來全世界其它地方的這種葡萄都滅絕了,只剩下智利還有,而人們以前以為Cardionet是Merlot,到DNA技術出來以後才發現是另外一種葡萄,所以我們晚上喝的Purple Angle只是這家公司釀制的第三代,很新的系列。然而真好喝,不像Cabernet那樣幹,而且一點酸頭都沒有。這個酒配了豬排,其實我覺得配什麼都會不錯。甜品是橙子口味的冰淇淋,配Chardonnay(白)。我本來還奇怪為什麼用Chardonnay配甜品,結果發現他們的Chardonnay非常清爽,確實適合配甜品。
我覺得這個晚宴的好處在於把酒文化和食文化結合起來,而且弄得讓你覺得這個過程很有文化。其實說句實在的,我雖然知道這幾道菜在西餐裡已經算是很好的了,但是真的不能算多好吃,要我憑口味說,一晚上只有那兩個帶子好吃,其它的東西雖然又漂亮又昂貴,但是真算不得好吃。可是被他們這麼一弄,你都不好意思說不好吃。呵呵。我覺得這種吃飯方式,我們中國人在某些場合也可以借鑒一下。
當然啦,我們還總想著60塊的東西被我們30塊吃到了,而且不用再加稅和小費,貨真價實的30塊,就更不好意思說不好吃了。只可惜我們兩個對酒都不算特別熱衷,晚上的酒是可以喝完再添的,他好像只有一種添了一杯,我全部都沒有添。
我一直以為星巴克的咖啡近30塊一杯,常常在心中罵他們搶劫,結果在北京國貿裡面喝了一杯才12塊,不免心中慚愧,錯罵了他。後來有一天晚上和老貝出去喝咖啡,要17塊一杯,居然比北京還貴,又有些不爽。
按照現在1:7的匯率(好快啊,一年前回去的時候還是1:8,真不習慣),12塊一杯咖啡基本上和曼哈頓的starbucks持平,其實還是很貴的,我之前雖然搞錯了他們的價錢,但罵他搶劫其實沒有冤枉他。尤其是加了點花樣,比如Cappaccino,Latte之類的,不過多點牛奶,就要差不多30塊一杯,真是豈有此理。不過星巴克開在國外好像都挺貴的,像台北是60塊左右一杯,也貴過曼哈頓了。
倒是走出美國的Starbucks都比較講究,起碼不像在美國本土那樣走快餐化路線,店裡裝璜頗舒適,也肯用瓷杯子給你喝咖啡。歐洲人總詬病美國人喝個咖啡居然敢用紙杯,Starbucks走出美國,就老老實實的用真杯子,我第一次去歐洲的時候還頗驚訝Starbucks入鄉隨俗的能力。小面說星巴克在中國鼓勵你自己帶杯子去,就總琢磨帶個大桶去裝咖啡,我就笑她,估計你這樣來一次,以後也不再想喝咖啡了。
但還有很多其它咖啡店30塊左右一杯咖啡,比如上島,還有北京城裡面無數小型咖啡店。我覺得這些咖啡店很像台灣的店,咖啡豆種類多,點過之後現煮(我不覺得所有都是現磨的)。這樣差不多120塊新台幣,在台北應該不能算貴。只是這一類咖啡店,目前都有同時成為西餐館的趨勢,比如上島已經提供多種西餐了,去年還沒有這樣,價錢當然都貴得離譜;我在北京和G小坐的一家咖啡館裡也能吃pizza。這應該算是大陸特色。
當然,在國內,咖啡店還沒有開到大街小巷的程度,喝個咖啡很可能需要折騰一下,也許這也成就了它搶劫式的價格。我倒希望茶館多些,像西湖邊就很好。咖啡到底是暗夜鐘鼓,不若茶悠閑清淨。

三鮮者,茄子、土豆、青椒。皆生於地,故稱地三鮮。東北菜。最早在網絡上聽說,後來見到阿貝做過一個類似的,只沒有青椒。某日奮而畫虎,大受好評。從此屢戰屢勝。這道菜雖然極其家常,但用來請客亦能增色。我所見過的,從南到北的人,似乎無人不愛(不吃茄子的人除外)。
做法其實簡單。三鮮分別過油,然後再匯在一起炒炒就是了。但我懶,也不想吃這麼多油,所以簡化了一下。這三樣裡面茄子最吸油,而且沒有油不好吃,所以還是會專門煎一遍。開始做還切滾刀塊,後來都切這種扁平的樣子,因為可以少用些油,做得也快。然後用一點油炒炒土豆,就先將它煮到半軟(我發現我現在能買到的土豆都很硬,要煮蠻久才會軟),下青椒和茄子一起炒炒,一點醬油,一點水,再稍微煮一下。本來如果前面沒有簡化,茄子吃透了油,這裡可以不用再煮的,一起炒炒就好了。但這樣煮也有這樣的好處,尤其我有時候會用燉肉的高湯來煮,更香了。起鍋的時候要加蒜末,茄子很吃蒜,相得益彰的。我通常還會加點糖。今天糖沒了,吃的時候覺得少了那麼點鮮味。
我這麼做,算是改良了東北方式的蘇式地三鮮吧。記得阿貝的做法是要先用蔥和蒜來嗆鍋的,而且最後一定不會加糖。我發現做飯這個東西一旦形成個人風格,做什麼東西都容易打上自己的印。
做這個菜讓我終於可以買美國茄子了。以前只在唐人街買中式茄子,美國茄子粗大得像大葫蘆一樣,肉也老,不好吃。自從會做地三鮮,我發現土豆可以吸收茄子的老氣,平衡它的粗澀,而青椒能改善整個菜的質感(其實中國人燒茄子,很多時候都會放青椒),所以用美國茄子來做也一樣能做得好吃。
剛剛又買了一盒Baby Bella Mushroom。
蘑菇這東西吧,我基本是沒有抵抗力的,基本上只要是蘑菇我就認為是好東西,就喜歡吃。小時候曾經虛偽的號稱自己不喜歡吃香菇,不記得為什麼要那樣了,只記得終於有一天發現,其實我很喜歡吃香菇的,承認了,就不再號稱什麼了。
好像小學的科學課本裡就介紹過蘑菇是有無毒和有毒的區別的,我就總是疑心疑鬼,像我這樣完全不會分辨毒蘑菇的人,哪天中毒死掉可怎麼辦?但即使如此,也從來沒在餐桌上的蘑菇面前猶豫過。
小時候北方缺乏南方的蔬果,好似也沒有那種圓圓的小小的白色口蘑,北方的蘑菇都很大,而且是成片狀舒展開的。我家不吃那種蘑菇,就總一口袋一口袋的從老家一帶弄蘑菇過來(那時候家裡很多吃的都是這樣帶過來的,連薺菜都是)。帶回家以後,就在油裡把它炸一遍,那差不多是一整晚的工作,然後都收在一個陶瓷罐子裡,慢慢吃。那種小蘑菇吃了油以後,菌的味道被濃縮到極至,香到無法無天,俺就經常和俺娘搶著吃。炸蘑菇通常是俺爹的工作,他倒不很吃,俺姐也不太上癮,只有俺和俺娘,總是牽腸掛肚的想著它。初中的時候,有一次終於吃了個底朝天,當時以為幸福便是如此了,但半個小時之內就開始發高燒,從此聞到那種菌油的味道,就會反胃,俺娘也就不大這樣弄了。如今想來,很久沒有這樣吃蘑菇,有點懷念。
俺家主要還是吃這種小蘑菇,後來也不需要費勁從老家帶了,周圍很容易買。到美國之後還是吃這種蘑菇,只不過長相粗獷些,菌味少了些。慢慢發現,美國人很迷信一種叫做portobello(portabella)的蘑菇,說迷信是因為這種蘑菇總是賣得比別人貴,其實我看來就是小時候北方那種成片狀伸展的有點褐色的大蘑菇,意大利式的餐館最多這種東西(其實美國人生活的很多面向裡還是很崇歐的),我吃吃,也沒留下過什麼深刻印象。
但有時候看到超市降價,也會買,到底是蘑菇嘛。自己做過便有體會,這種portobello是很香的,真菌特有的味道比美國最普通的那種白蘑菇強烈很多,難怪比較貴。普通的portobello都比較大,肉厚,西方人喜它肉厚,常常會把它烤了或者腌了夾在什麼東西裡吃。可我覺得,這種蘑菇最好就是淺淺的炒了,才不掩其香。普通的portobello幾乎從不降價,但有一種小號的,叫做baby bella的,倒時不時降價。上次我買了一盒,煮面的時候放進去,只是清水煮煮,那香更純粹,吃得很過癮。今天看到降價,趕緊又買了一盒。
今天早上在附近的菜市場,看到一種一層層如花瓣展開的大型蘑菇,真是漂亮。當然沒有買,因為很貴。蘑菇種類一定很多,我吃過的不過一二。有次我們去一對朋友家,他們兩個都是東北人,剛從國內帶了些東北的某種蘑菇來,和肉炒了給我們吃,真是香。去年我回家的時候也置備了一袋野山菌,不知哪裡產的,但那種香味,實在是繞口不絕啊。
新創的做法。可惜相機壞了,不能拍照。
其實“創新”的部分不多,是從糖醋排骨改良而來的。前次買了點小排骨,骨頭大肉不算太多的那種,很適合做糖醋排骨慢慢在嘴裡琢磨的。但是做的時候,發現太少了,想到我們對肉食追求的熱誠,很怕不夠吃。臨時加了些配料,變了下做法。結果得到他的熱烈擁護。也算是無心插柳柳成蔭吧。我前兩年大獲成功的自創燉雞法也是從三杯雞改良而來的(不過那個改的比較多)。可見成功的“創新”總是有基點的,要先有繼承,後有創新,而且不能為創新而創新。
總體的思路還是糖醋排骨。小排骨煮沸去血,掛面糊在油裡煎一下(其實用炸的更好,但是為了省油和健康我一般都會把炸改成煎)。如果是做正宗糖醋排骨,就要換個鍋加水、醬油、醋慢慢燉了,但是我這個是改良版,所以在另外的鍋裡炒了一些差不多大小的土豆塊,然後和煎過的小排骨一起燉。另外呢,加了一樣更重要的東西:紹興嫩亁菜。這是夏天和他回台灣的時候帶來的。我覺得就是霉亁菜,只是沒有曬得那麼亁而已。這個霉亁菜會讓最後的成品香很多,而且也因為加了霉亁菜和土豆,就不能像糖醋排骨那樣放那麼多醋。燉到土豆酥了就好,當然要加糖調味。
小排骨肉少骨頭大,先煎一下,讓肉收緊,又用糖醋的法子來燉,本身會讓它變得很有嚼頭,只要味道燒得好。大排骨就不能這樣做,吃的就是肉,先收緊了,簡直是暴殄天物。當然我這個改良版裡加了土豆,醋太多就不合適,所以幾乎成了紅燒。成品中小排骨和土豆有質感上的對照,對味道的吸收也不一樣,像是雪裡走路,一腳深一腳淺,很有節奏感。霉亁菜我覺得讓味道醒目很多,但可能只是因為我自小就喜歡(霉亁菜燉肉我好像從來就喜歡找菜吃而忽略肉),有偏愛。不加的話應該也很好。
天冷,泡了烏龍茶喝。
烏龍茶很淳厚,很柔和,像范派,敦厚老實,讓人舒服。
我其實最近一年才開始喝烏龍茶。以前都喝綠茶,習慣,比如杭州的伯伯總會給我們龍井,俺爹總會給我碧螺春,還有其它各種各樣他覺得好的茶通常都會塞給我一罐,全是綠茶,導致我舊茶總是有很多,新茶也還是喝不完。
今年早間突然收獲了三大罐烏龍茶,分別來自他的同學、朋友、和父母,都是台灣的。剛開始喝的時候,很不習慣。一來味道是沉下來的,聞慣了碧螺春的香和龍井的清,很不曉得烏龍茶的味道怎會是這樣的。二來是口感的厚實,讓舌尖也跟著平了。可能像是聽慣了輕快的小調,低音部一起,覺得吃驚。
然而喝喝,就覺得也不錯。尤其如今天寒了,倒不喝綠茶了,只喝烏龍,覺得暖。
就好像范瑞娟的梁山伯,憨厚老實深情一片,倒並不似個風流書生樣。
天氣冷了,柿子又上市了。
我才來美國的時候,是不吃柿子的。不是不喜歡,而是美國的柿子,又小又硬,我總以為是變種,沒有勇氣吃。直到有一次和他去他的一個同學那裡,同學住加洲,晚秋的時候,隔壁院子裡的一棵柿子樹,有幾乎一半的枝葉伸了過來,墜滿黃橙橙的柿子。以前北大的三角地,是一片柿子園,每到秋天,碩果累累,我們雖不能摘柿子,看著工人們打下來,總是羨慕得很。後來建百年紀念堂,樹都拔了,很可惜。同學的鄰居似乎是不吃柿子的,由著他們摘,我們適逢其時,也摘了一些。同學說,他們摘下來都把柿子和蘋果放在一起,放軟了,才吃。原來美國的柿子也是可以放軟的,事隔幾年吃到軟柿子,心裡很是甜美。
從此以後我就開始吃美國柿子了。當然,總是順便買個梨,和柿子放在一個袋子,過兩天,柿子就軟了。那時我也告訴他的同學,梨的效果比蘋果好。水果成熟都會釋放乙烯,有催熟的作用,所以一棵樹上先熟了一個水果,周圍的也會很快成熟。而所有水果中,梨的乙烯釋放最多。但是美國人好像就是吃硬柿子的。我也跟著X試過,原來硬柿子也能吃,然則我始終覺得還是軟的香甜。
其實美國的水果,往往大而無味,上次招待他才出來留學的學弟,買了香蕉回家,把學弟震撼到。又比如草莓,也大多豪邁鮮艷,但吃起來,味道卻很淡。說起來倒像美國文化,快餐式的,大而無味。但其實這裡面恐怕有些客觀原因在。我疑心美國的蔬果大多長在溫室,或者噴了很多乙烯,生長周期短,又大約經過了雜交,選擇那些個頭大色彩好的,但是味道就比不得慢慢長起來的東西。但這又是全球的趨勢,中國的水果,也是越來越沒有小時候好吃的了;美國不過執此之牛耳罷了。
再一個原因,我懷疑西方一些蔬果的品種不好,比如美國黃瓜,又粗又老又澀又沒有水份。又比如蘋果,有一年我和E去紐約附近的農場摘蘋果(美國很多農場都有這個,自己摘,出來的時候論斤付錢),和農場的人說到富士蘋果的好吃,他們怎麼都不能理解。我記得以前在家時吃到的山東富士蘋果,那真是至美之味;美國也有富士,差老遠了。小的時候,國內流行一些美國水果,包裝極漂亮,價錢極貴,水果本身也是又大又鮮艷,總被陳列在特別的冰櫃裡,招人羨慕。印象最深的是美國紅蘋果,叫“蛇果”,還有美國葡萄,叫“提子”。因為貴,很久才吃到一次,吃過嚇一跳,那蘋果又綿又粗又無甚水份,好像還有點苦。提子也不好吃,水少肉硬,甜得膩人。當時還道萬里迢迢的運了來,一定不能好吃。到了美國才發現,美國的那種紅蘋果,確實就是那麼不好吃的,倒是也便宜,我剛來的時候,一塊錢可以買四個,但是吃一次就不想再吃了。所以在美國呆久了,人的味蕾大概會退化,每次回家都像餓死鬼,什麼都好吃。
我有時侯想,有些東西的好與壞,是屬於黑和白那麼明顯的,怎麼都沒人把好的品種引進來呢?比如中國黃瓜吧,沒理由在美國長不出來。如果我以後做農婦種黃瓜,不曉得能不能養活自己。

要推薦一下附近的一家希臘餐館,二大道72街附近,Café Greco。
我們今天中午(趁著美國人國慶)去試了一下。西方人吃飯麼,全套是從葡萄酒開始,然後開胃菜、到正餐,到甜點,還有咖啡/茶,好一點的餐館這麼吃一次是很貴的,所以我們偶爾出來吃這樣的飯,也只吃正餐而已。其實大部分美國人也這麼吃,除了價錢因素,畢竟吃一整套下來,對胃口也是個考驗。然而偶爾會有不吃白不吃的機會。比如紐約每年冬天、夏天各一個星期,許多餐館參與一個叫做restaurant week的活動,這段時間裡,餐館裡設定一個fixed menu,開胃菜、正餐、甜點各幾種可選,吃全套下來,午餐25,晚餐35(前兩年是20和30,但最近漲價了),再加稅和小費。從價錢來說,當然比一份份點要便宜,比起只吃一客正餐,也貴不了多少。午餐當然比晚餐合算,一般來說,午餐的食物品質不遜於晚餐,只不過大多數人中午沒有時間坐下慢慢吃,市場需求量選小於晚餐,所以會便宜些。這種情況下,當然撐死也要吃全套,呵。

而我們附近的這家Café Greco,好處是常年有fixed menu,中餐18,晚餐25。
俺覺得這是俺這些年來在美國吃過的最滿足的一次西方餐。
原因一,當然是好吃。我今天的正餐點的是Moussaka。這東西是希臘特色(其實是從穆斯林土耳其借鑒來的),我自在希臘吃過一次之後,就念念不忘。內容是很簡單的,土豆、羊肉(換在非穆斯林的地方可以用其它的肉)、茄子,一層層舖好,烤出來,極敦厚溫柔。在紐約曾在一中東餐館吃過一次,後悔不迭。到今天,終於又吃到了。今天的moussaka,擺設的很講究,也沒有土豆,只是茄子和羊肉,但味道讓我很親切的回想起當初雅典那一餐,非常開心。

他叫的是牛肝。中國人通常吃豬肝,牛的真沒吃過。也是貪新鮮。侍應生還問,要幾分熟?真把我們嚇一跳,肝也能吃不熟的啊?又不是牛排。他說well-done,把人家嚇了一跳,估計西方人真的都吃不熟的。結果well-done的牛肝還是很嫩,和洋蔥炒在一起,非常提味。
對我而言,吃西餐,不管多好的餐館,通常都會有不過如此的感覺,比如他們的魚總是當肉做,吃一次足可;肉總是勢不驚人死不休,吃吃就覺得塞住;蔬菜麼更是除了生的就是亂燉的,把精華破除殆盡。所以我幾乎沒有去同一間西方餐廳兩次的記錄,每次去只是試試看,不好的不用說了,好的時候呢覺得是嘗個新鮮,仍未足以再次光臨。只有這家,真的讓我覺得可以常來,當然,要先掙夠錢再說。
原因二,量大。本來普通餐館一個正餐的份量,基本夠一段飯,這原不足以拿來說嘴。不過本著顧客的心態,但凡見到多點東西的,都會驚喜一下;當然如果東西很少,比如我們曾去過一家全素餐館,貴也就罷了,東西少的沒天理,俺覺得全套吃下來,一個女生(正常飲食的女生)都吃不飽。那次事件讓俺對份量變得很敏感。
西餐館餐前會送面包,但是Café Greco送的份量不但多,而且種類花哨,居然還有crossaint和muffin,太讓人驚喜了。俺們兩個在吃開胃菜的時候就把面包類一哄而盡,直接導致我在正餐吃了一半的時候就飽了。當然,飽了還可以繼續吃哈。開胃菜要了一個湯一個沙拉,湯還可以,沙拉不好吃,下次要換一個cheese不是那麼多的,但盤子都很大,最後沙拉沒吃完就讓他收了,真浪費糧食啊。正餐不必說,又漂亮又多。連甜點都用巨大盤子端上來,氣勢不凡啊。
原因三,其它拉拉雜雜的東西,比如服務啊,環境啊,地理位置啊(就在家門口)都讓人覺得很舒服。店門稍微寒酸一些,會讓人誤以為裡面不過爾爾。但其實店裡的布置很精巧,竹籐桌椅,簡單朴素又有點味道,這樣就很好。牆上掛了很多希臘的照片,陽光海灘啥的算是從俗,我喜歡那些土房子、窄街道、一片片磚頂房,鄉土著,會讓人不經意間對著沉思一下,也不知想了些什麼,但那一剎那心裡好像有點東西。餐館的布置也不容易啊,這些年,我能記著的就那麼幾個。以前哥大主校園旁邊那個川菜館,我雖不喜它的辣(川菜麼),但很喜歡它牆上的老農照片,讓你有一瞬間感動,會去想,哪裡見過麼?略遜一點的是主校園旁的那家小小韓國店,牆上的擺設太擁擠了,但擺的比中國還中國,讓我呆著舒服。
今晚上自創的一個菜,算是中西合壁吧。他問我,你哪裡來的靈感?不知道,只是想這麼做而已。色香味都還過得去,便腆著臉擺出來。可惜我不會起名字。小時候學詩最喜歡用的一個題目就是“無題”,實在是可以胡亂混上幾句的東西統統能用,還“無題”著顯出深沉來。如今早過了為賦新詞強說愁的年紀,寧可要個最俗氣的也好,瞧它顏色不錯,就叫花團錦簇吧。

骨架用的是意大利黃瓜Zucchini。先在鍋裡煎了一下。因為Zucchini很吃油,而且必要吃了油才好吃、才容易熟,若是不煎直接烤,則定要多用去許多油才成。然後一層Zucchini,一層肉餡,再一層Zucchini,一層蘑菇番茄丁(是稍微炒過的),剩下的幾片Zucchini不夠舖滿一層,就插花著擺了。然後進烤箱,也不知烤了多久,中間另做了兩個菜,大約也有半個小時,看著這個也差不多了,便一起收了。
因為肉餡和蘑菇餡都是有味道的,Zucchini沒有加鹽,吃起來也覺得很好。下一次可以切厚片一點,或者每次舖上兩層再加餡,讓骨架的味道更突出。
也可以用茄子、土豆來代替Zucchini,都是吃油的東西,只怕比Zucchini還好吃。而且,土豆應該可以煮一下就好,味道未必比煎過的差。這點不是Zucchini和茄子能比的。

若下次心情更佳,可以考慮剪一張圓形的錫箔紙出來,和最大的盤子一樣大,舖在下面,然後一層層擺東西上去,雖然盤子沒有四周牆壁,只要堆起的層數不太多,也能支持,而且總體的樣子會比現在好看很多。烤出來以後,還可以切個花刀的番茄,放在最上面,自然更切題。呵,這樣的造型可以用來請客了。
龍蝦這東西吧,我一直沒有很大的熱情。感覺就是強壯版的皮皮蝦,但又沒有皮皮蝦的肉鮮。又像一個多肉版的螃蟹。可是吃螃蟹的樂趣就在於那一點點的啃、一點點的挖、一點點的吸吮咀嚼,如果一口下去一大塊肉,好像就沒意思了。比如櫻花總是成片成片的開,太熱鬧就經不得久看,遠不如“牆角一枝梅”來得可供賞玩。但在美國,龍蝦是件大事。美國人大概很少有人見過整條魚端上桌的,但是龍蝦卻總是完整的,鮮紅碩大,氣勢驚人。
今天提前一天慶祝結婚紀念日。出外覓食,選來選去,選了一家熱鬧的墨西哥餐館,Mo’s Caribbean,離家不遠,在1大道、75街附近。等位子的時候,發現幾乎每一桌都在吃龍蝦,一看菜單,原來周一晚上龍蝦特價,只要11塊一只(這真是太便宜了,大部分情況下一只龍蝦總要二、三十以上),忍不住就動心了。他原犹豫,可是一面等,一面聞著龍蝦的味道四面八方的繞過來,肚子裡空城計也唱得越來越響,實在忍不住了,等到位子之後,連忙從善如流的點了龍蝦。
我還點了一份appetizer,Guacamole,其實就是avacado(梨/牛油果?)做成的醬,用玉米片沾著吃。自從我會吃guacamole以後,就喜歡上了,平時也經常在家裡自己做,但是出來吃飯,碰上墨西哥餐館,還總是想要點。這一份醬可是貴啊,我估計成本不會超過兩塊錢,但是卻要賣8、9塊,點了之後又覺得後悔。他問我,你覺得這裡做的比你的如何?我就更後悔了。在家做guacamole最大的問題,就是不一定能買到新鮮適度的avacado,而一般餐館就沒有這個問題。有時候覺得餐館裡很貴的東西真的很不值得。比如上次叨老板的光,全實驗室的人一起陪來面試的博士後出去吃飯,據說是老板最喜歡的一家意大利餐館,死貴。每人吃了一份pasta。哎,真的不能不得意一下,俺做的pasta實在比他們強很多。當然,也許美國人的口味和我有系統差異。
但今晚的龍蝦還是很不錯的。每人給了個夾子讓你夾殼。我呢,向來喜歡用牙齒,反正老夫老妻的也不用裝淑女,直接上牙咬啦。還是牙齒好用,很快整只身子就剝出來了。他呢,就一個勁的說,人真是用工具的動物。呵呵。我覺得剝出整只身子不過自己得意一下,吃的時候倒是寧願費勁的去咬去剝,然後吃一點點肉,再繼續咬繼續剝,樂此不彼。還是腿肉好吃,像螃蟹一樣。我們兩個吃龍蝦的方式也不同。他一上來就吃腿,然後吃身子,最後再解決剩下的頭啊肚子啊。我呢,先把身子剝出來,咬兩口,留著,吃頭殼,啃肚子那些吸吸嗦嗦的東西,然後吃腿,先吃一條過癮,再吃剩下的身子肉,最後吃第二條腿。這樣寫著,都覺得自己真是小家子氣啊。
餐館裡給butter沾龍蝦吃。開始還好,慢慢的就覺得很膩,空口吃龍蝦本身也有挺清香的味道,就不再沾了。比較懷念吃螃蟹時姜絲配醬油,總覺得龍蝦這樣沾著總比butter強些。
我問他,美國人這麼喜歡吃龍蝦,為什麼不吃螃蟹呢?眼前道路無經緯,皮裡春秋空黑黃。也許龍蝦比較憨厚,紅煞煞的投美國人胃口。不過從吃法上和味道上,龍蝦和螃蟹的區別實在有限,不過肉多些罷了。於是他說,也許正因為肉多,美國人才喜歡吃。
一人一只龍蝦其實不少了,特別是餐館還送一籃子玉米片,後來我們貪心吃完一籃又要一籃,第二籃沒有吃完,已經撐得不行。吃完後在外面逛了很大一圈才回來。
以後吃龍蝦,在我家附近就好。不用千里迢迢跑Maine了。呵呵。

以前我煮意大利面是為了省事,懶得煮飯的時候就煮一鍋意面,冰箱裡什麼邊邊角角的東西都可以丟進去,最後用買來的sauce一拌,也蠻好吃,還可以吃上三兩頓。但這純粹是借用了點意大利主食和sauce煮的中國料理,屬於新瓶舊酒。後來喜歡上Brooklyn一家餐館的意面的調味,便模仿著自己做過兩次vodka sauce,但比起餐館裡吃過的,總是少了點什麼。沒有再回去那家吃,也就放下了。二月份他的姐姐到紐約來,把旅居意大利一年多的pasta經驗傾囊相授,於是,似乎我也能做點有新意的酒來。那晚上找M來看Volver,還show off的做了一次,大獲好評,――雖然不排除人家客氣的因素在。
我很久以前就大喇喇的說過,Italian food is all about tomatoes,很是讓實驗室的人手足無措。其實到現在我也覺得這話不能算錯,至少意大利食品和番茄的關系極為緊密,哪裡都少不了它。就說這個意大利面吧,俺覺得面條本身和中國面條很不一樣,在一定范圍內煮長煮短只是軟硬程度的差別,對於口感不起決定作用,至於面團如何、粗細如何,就更加沒有本質差別。所以真正決定意大利面好不好吃的就在於那個sauce。當然,這可能是我不喜面食的想當然耳。比如我總懷疑真正喜歡吃pizza的人對於面餅的要求很高,但於我而言,面餅越薄越好,上面的toppings越多越好,所以我對於plain的或者Sicilian的厚磚頭是沒辦法下嚥的。
以前我總覺得沒辦法自己在家裡煮那個sauce,所以總是從店裡買現成的來用。因為那顏色不是自己煮幾個番茄就能那樣紅的。後來姐姐說意大利人都是在家裡自己煮,每天十幾個番茄很平常。可是我用五六個番茄煮出來的效果也遠不如買來的sauce鮮紅欲滴,這就不得不讓我懷疑外面賣的成品是加了色素的。而且我不曉得意大利人自己煮出來的sauce到底有多紅,不過據姐姐的說法,意大利的番茄就是長得比別人紅。這倒讓我想起我第一次去歐洲玩之前,導師很陶醉的說,在意大利一定要好好吃,他們的番茄都比加州的好。關於這一點我真的很持懷疑態度,意大利的食物當然好吃,但是是不是連番茄都比較紅比較香我是真的一點體會都沒有。反而是希臘的番茄,真的比較紅,甚至他們的生菜葉子都比較綠。我在雅典吃第一頓飯的時候甚至懷疑是自己的眼睛出了系統誤差。也許是我很久沒有拿番茄當水果吃過了罷。小時夏天是常吃的,還有黃瓜。大學的時候,大家都在東門外買水果,一到夏天都改買黃瓜、番茄。到了美國,好像所有蔬菜都是溫室長大的,比較沒有味道,甚至他們的黃瓜種還老邁苦澀得驚人。番茄還貴。自從某一年據說佛羅裡達淹水而致使番茄漲價之後,價錢就再也沒回去過。所以即使用二三十個番茄也能煮出比較紅的sauce,還是算了。可行的方式是買一瓶店裡的sauce,每次自己煮的時候加一點調色,請客的時候會比較好看。但我們自己吃,就不必了。
除了番茄,常用的材料還有蘑菇、洋蔥和Zuccini(我戲稱其為意大利黃瓜)。以前我是不大吃Zuccini的,後來姐姐說煮sauce用這個很好,於是就拿來用,果然不錯。Zuccini其實和黃瓜不沾邊,它很吸油,而且不經油不好吃,比較像茄子的特性。放了牛肉末的就是肉醬。但是我喜歡吃meatball,總是買了意大利丸子來用。
所有東西都切小塊,一樣樣過油。我其實喜歡最終看到一些成型的東西,特別是蘑菇和zucchini,所以不會切太小。也可以不必一樣樣過油,而是根據吸油程度的不同依次加到鍋裡,比如蘑菇先炒,盛起來以後炒zucchini,然後直接加下去洋蔥,再加番茄,中間加一點點橄欖油潤滑就好,這樣可以少吃點油,也比較省事。
有三種香料是我過去不加而現在懂得的。一是黑胡椒,一是origano,一是pesto。姐姐還特地從意大利帶了一瓶origano給我用。Pesto是把一種類似香菜的葉子剁碎然後加一堆調料做出來的綠色的醬。我從來沒吃過的,因為它一般和cheese放在一起賣。不過最近發現,不同店裡賣的pesto口味很不一樣,比如我這次買的就比上次清爽很多。黑胡椒和origano都要多加,要它們的味道,pesto看個人口味罷。所有東西都炒軟以後,就放水煮,一直煮到,嗯,我目前覺得,完全看你想要怎樣的粘稠度以前番茄小塊融化到什麼程度。
吃的時候可以擠些檸檬汁,撒一點pasley(為了好看罷),切些核桃碎在上面。當然,外國人要加cheese的,這個我們還是省了則個。
Moussaka是中東/地中海食品,光這名字,moo-sa-ka,念在嘴裡就有很濃的伊斯蘭味道。不過我第一次是在希臘吃到的,由土豆、茄子、羊肉碎和面皮一層層組合起來,香膩得很。後來在紐約的一家黎巴嫩餐館又吃了一回,形狀、味道、用料全不一樣,到現在都不記得到底是怎樣的了。本來呢也沒想過自己做這東西,剛好前兩天在學校的party上吃到一種地中海風味的茄子泥,除了用的香料不同外,做法上很像印度的茄子泥,據我們實驗室的印度人說,這菜很容易做,便想自己來試一下。茄子都買好了,在網上查了一下菜譜,意外的發現moussaka,勾起當初在希臘的美好回憶,又覺得茄子泥做來沒挑戰性,亦不適合配菜吃,於是臨時改做moussaka。
參考的菜譜在這裡,我材料不全(諸如奶酪那樣的材料根本也不想弄全它),所以也只觀其大意而已,用量也只根據自己的感覺,未有按照菜譜來。而且這方子是素的,我想著希臘吃過的moussaka有肉香得緊,雖然手頭沒有羊肉,弄點豬肉也不錯罷。
夏天的時候發現學校附近每周六上午的跳蚤市場,其實也是個農貿市場,賣的蔬菜、水果很新鮮,又比周圍的超市便宜,這段時間就差不多每個周六都去報道。這一次,剛好買了那裡很漂亮的一種茄子。美國茄子都巨大無比,而且籽多肉老,我上過一次當以後這些年就再未買過。但這個農貿市場賣的一種茄子,比美國茄子小巧很多,當然比中國南方的長茄子還是要憨厚不少,不過皮光色深,看上去就很喜歡,雖然價錢也很好看,但偶一為之,還是可以的。
茄子切成片,半公分厚吧,抹了油、撒點鹽,先在350F的烤箱裡烤個十五二十分鐘。這個時候可以準備蘑菇、洋蔥和番茄,都切成片或者小塊,炒好,加些蒜泥、黑胡椒、幹的basil、parsley(這兩種香料其實可以省略),再加些紅葡萄酒,再炒炒,汁水炒幹後再加進去打好的兩個雞蛋,一起翻炒一下。這時候烤箱裡的茄子片應該已經軟了而且顏色發黃,拿出來,下面舖一層,然後舖上一層已經炒過的豬肉餡,再舖上一層炒好的蘑菇餡,再把剩下的茄子舖一層,余下的蘑菇餡一層,用一只雞蛋調碗面粉糊,加在最上面,蓋上錫箔紙,進烤箱,仍然是350F,35到40分鐘,去掉錫箔紙,繼續烤,到表面變黃為止,大概十幾分鐘罷。切而食之。當然,這所有的材料,該加鹽的加鹽,按照自己口味來就成。
味道麼,呵呵,自然是,嗯,好吃好吃。當然,比起希臘吃過的,沒有那麼膩,我想主要是因為我沒有在蘑菇餡和面皮上面加奶酪和牛奶的緣故,反正我不喜歡吃cheese,沒有這些,清爽著也好。還有,這菜譜其實可以生出很多變化來,那層蘑菇餡,完全可以用喜歡的任何東西來代替啊。
我向來對西洋人大塊吃肉的傳統敬謝不敏。在餐館吃個牛排還貴得不得了,可頭次吃算是吃個新鮮,再次吃就很沒有胃口。火候淺些就不免血肉模糊,深些呢又吃得很費力;而且塊頭大,西方人又好像對腥膻的味道不太敏感,那肉的味道就更不大對,再加上吃起來總覺得死肉一團,導致我這許多年都沒主動吃過幾次牛排。單純吃肉嘛,還是像紅燒肉那樣,燒得入口即化才好。當然,通常我也是對紅燒肉裏面的其他元素,--諸如霉乾菜、筍乾一類的“配料”更感興趣。
但是呢,架不住有人時不時會對著大塊的肉流口水,所以也嘗試著自己做了幾次。原來,做得得當,偶爾吃吃還是不錯的。
原本我對牛排這樣的東西總是生不得熟不得,生了嫌它有血,熟了嫌它咬起來費力,所以火候最重要。實驗幾次,發現就是用極小的火,一點點油(肉肥呢油就再少些),慢慢煎著它就好。肉就是要買來那麽厚的,千萬別片薄它。通常我會在案板上用刀背把肉敲一敲,讓它肉質鬆散,吃的時候口感更好。它那邊慢慢煎著,你就可以去做別的菜,中間翻個一兩次就好,鍋裏經歷過茹毛飲血的階段以後,時不時用筷子撥開肉裏面看看,裏面沒有了血、顔色稍微變了,就好了。這樣的肉,雖然也不小,自然遠及不上燉出來的肉好,但是火候剛好,易嚼不硬,不錯了。
在外面吃,我總是嫌腥,自己做的時候,都會在之前把肉用料酒醃一下,同時加點薑末蒜末、黑胡椒、鹽和醬油,讓它有些味道,再下鍋去煎。
配料我通常會用洋蔥和蘑菇,多多益善,特別是蘑菇,最後吸收了肉汁的蘑菇香得不得了。那邊慢慢煎著牛排,這邊的鍋裏就可以炒炒蘑菇和洋蔥,炒個七八分,煎好的牛排鋪在上面,把調好的醬汁倒進去,蓋上鍋蓋稍微煮一下,因爲我不喜歡澆汁,便用這種做法讓它入味,最後勾個薄芡,就可以起鍋了。
醬汁呢都是看家裏有什麽。像今天剛巧碰到超市里的羊排降價,就買來當成牛排做,不過開始的時候多加點料酒來醃,怕羊肉膻,結果味道也是一樣的好。調汁的時候除了切碎的蔥薑蒜作底,把家裏剩下的紅酒倒了不少進去,再加了醬油、醋和豆豉(豆豉這東西我其實不大會用,不過好玩買了來,結果用在這裏還蠻有用的),當然少不了糖。超市里也賣各種各樣的燒烤醬,我用過一次,但它那味道不是最適合我,還是要加些其他東西就是了。其實,最簡單的糖醋汁調一個就足夠好吃了。今天配了素什錦和青菜一起吃。
回來有三天了。大概在國內的時候過得太腐敗,剛到紐約就開始生病,燒便燒了兩天。今天掙紮著去實驗室,重歸原本的日子。才兩個星期而已,卻仿佛換了個人間。唯有在這裡重溫兩個星期的腐敗日子了。
吃
回國最大的腐敗,就是吃。
剛到北京的時候,和朋友簡單吃了個早餐,綠豆稀飯加一屜包子。就這麼簡單的,我忽然感慨起來。光是早餐,我們吃起來就可以千變萬化,別說有面、米兩個系列外加無數可入早餐的素材,光是個餅就能做出多少花樣來?粥又是百變不重復的,而那糯米團子又有多少景致?對比一下,在西方只有面包,再不一樣的面包它還是面包啊,那俄羅斯面包和法國面包,在我吃著差別可遠遠沒有千層餅和蔥油餅的區別大(嗯,對於餅,我的想象力實在不夠豐富)。這麼一感慨,由不得第一天就感動起來。其實呢,花樣還是其次的,最簡單的一碗豆花(咳,我不吃豆漿,除非咸的可略忍受一二)油條,就盡夠我感動了。
在國內兩個星期,天天吃,時時吃,見誰都要吃,吃是吃得過癮,苦就苦在胃口有限,很多吃席排不下啊。走的時候,我媽還念叨著,這裡沒吃,那個沒吃的。剛才還忽然想到在家時買的一樣東西還沒吃,心裡這個嘔啊,怎的忘了它涅?
吃的腐敗,難以一一描繪,就隨便挑點說吧。
吃的最鮮嫩的,是和L聚首時的醉蝦。端上來的是個大玻璃罐,蓋好蓋子,蝦還在裡面活蹦亂跳。罐子裡有半滿的酒,過了一陣子蝦都歇住了,我們這才揭開罐子,一只只剝來吃。嘩,那可真是鮮得眉毛都要掉了,嘴裡是說不盡的風光啊。只不知是不是我敏感,每只蝦咬第一口時,都覺得那身子輕輕一顫。餐館是粵式的,但醉蝦這種吃法,浙江應該也有的。
還在一家川菜館吃到了蟹黃豆腐(其實按蘇州菜的叫法,應該是蟹粉豆腐),還是他們的招牌菜。看賣相比較像是蒸的,下面埋了不少蟹黃和其它亂七八糟的東西,味道倒極好。他們另一道辣的招牌菜,菜根排骨,我吃起來倒平常。說到這家餐館,麻辣誘惑,裡面居然不許照相,當然,有J的掩護,我自然也照了個不亦樂乎。
還有俺娘一心要帶俺去的百餃園。北方人有句話:好吃不如餃子,好受不如躺著。這餃子吧,即算在我這不懂吃面食的人來看,也還真的蠻好吃。特別佩服那種極會包餃子的人,像G的媽媽,我姐姐的婆婆,包出來的餃子,平平常常一點不花哨,可那味道硬是讓你覺得舒服妥協得穩穩當當,再怎麼樣的山珍海味都比不得的。當然,更了不得的是,她們包起來都是談笑間檣櫓灰飛煙滅,通常人家包完全家份量的時間,還未必夠我和面的(如果我會和面的話)。不過出去吃餃子,又不一樣了,吃就要吃個新奇。百餃園,顧名思義,有許多種不同的餡,每種至少二兩才能下鍋,又有水餃、蒸餃、煎餃的花樣。我們那日吃的,最鮮美是蟹黃的餃子,嘩,真的從沒見過那麼貨真價實的蟹黃餡;最新奇的驢肉餡,平生第一次吃驢肉,味道蠻特別,倒也鮮嫩可愛。我們去爬長城那天,注意到附近的餐館都掛驢肉的牌子,不曉得從哪年開始,興吃驢肉了。本來以為這皮粗肉厚的未必好吃,想不到還不錯呢。
倒是知道這幾年興吃農家菜,原料新鮮嘛。我們在長城腳下,也湊了個趣。最家常的農家菜,便是所謂“柴雞蛋”,即不經飼料滿地亂跑亂吃的雞下的蛋。我口拙,每吃出幾許不同的味道,怪他油放多了。此外什麼野兔、小魚,都只吃個熱鬧。然那盤野山蘑,雖然賣相不大好,可真是香,仿佛真品上了山間的清風明月一般,香在嘴裡,繚繞不去。後來巴巴的買了一包野山菇帶回來,不曉得有沒有類似的味道。
旁的就不說了,總之這回足足吃了兩個星期,也難怪一回來就生病,大概吃得身體都受不了了。是了,如今國內的餐館,侍應生大多著旗裝,門口的接待小姐必是長長的旗袍,笑臉迎人。一路近餐館,但凡碰上個往來的侍應生,必大聲同你打招呼,熱情周到的讓我都覺得不好意思,然而這樣還不用給小費,相形之下更對美國所謂“自願”的小費制度咬牙切齒。北京的一家餐館,點菜的時候侍應生直接討出掌中寶來敲,根本連字也不用寫了,太先進了吧?
還同L喝了次咖啡。咖啡這舶來品,中國人本來是不大喝的。我中學的時候,流行速溶咖啡,那時候也時不時喝喝,覺得不錯,出了國才知道咖啡還是煮的好喝。那時聽說starbucks要在北京開店時,心裡暗笑,中國即算有人喝,只怕也會賠錢。誰曉得這些年咖啡店倒是越來越紅火了。我們這次去的叫上島咖啡,據說和starbucks不相上下。進去後可了不得,三層的樓,軟軟的大沙發,裝潢得極奢侈,別說美國快餐式的咖啡店比不了,歐洲講究情調的咖啡店也是相形見絀啊。咖啡的煮法是歐式的,瓷器是中西合壁的,份量是美國式的,價錢是宇宙無敵的。這一杯咖啡三十大洋,比曼哈頓還貴啊。搶劫啊,赤裸裸的搶劫。想來國內的咖啡店,是專調那種以錢為情調的“有錢人”的。
Shopping
除了吃,就是買東西。其實我也不需要什麼東西,同家人逛逛街,自不免買些衣服。這一買,又忍不住感動,又好看又便宜花樣又多。當然,也有不少貴得不象話的,這些我自動當看不見哈。
發現現在頗有幾個牌子,專營揉入了傳統因素的時裝,立領、盤扣、傳統樣式的繡花,有的典雅,有的奔放,都很好看。當然,目前這個傳統,基本還只停留在旗袍的層面,什麼時候再往前推幾個朝代,自然更好。
美容
姐姐還帶我去做了一次美容。
基本上我平時不用保養品化妝品的,更加覺得美容費時費錢也沒什麼用,長久下來,同自己抹東西一樣,大概壞處多過好處。我姐呢跟我的習慣其實也差不多,這兩年卻不知為何開始做美容,大概剛巧她們小區裡就有一家店吧。
美容院我還是第一次進。小姐們輕聲慢語的,外面原本熱的喧囂,進去以後人便靜了。原以為坐一張軟椅而已,誰知道是整個人躺在床上,小姐的動作又輕巧,開始還和你講講話,慢慢的人都昏昏欲睡了,不大答理她了。我也不曉得這一層一層的她都給我抹了什麼,不過反正偶爾一次,由她了。這家店我姐姐常去,那裡的人都同她很熟,對我也自然親切得很。手上的力道剛剛好,嘴巴也甜,上了面膜只要幹等的時候,她居然還幫我按摩。唉,這確實是享受啊。也許,大家來美容院也並不只是要美容的?
一個小時之後,我從床上坐起來,對面就是面鏡子,我嚇了一跳,覺得自己的臉熠熠生光,真不曉得她都給我抹了什麼。摸一摸,滴溜溜滑的,難怪有人愛到這裡來。
不過據姐姐說,我們這樣來一次,花費不少,小姐也辛苦得很,但所掙無多。老板拿大頭,人工還是便宜啊。
今天中午吃飯,我很不爭氣的又去吃了Falafel。
其實不應該稱這小攤為Falafel,因為攤主人根本不賣這個。只不過,現在我看見中東人開的麵餅卷肉的攤子統統稱作Falafel。這是在哥大的時候養成的習慣。
說起來,我對Falafel的概念,在前幾年中,幾乎就只集中在哥大樓前的那一個攤子。那是個比煎餅攤要稍大一點點的車,車上有塊下面燒著的鐵板,攤主人把肉堆在上面弄熟,卷到一塊厚厚的麵餅裡,再加點生菜葉子,就成一個三明治,攤子上的學名叫Gyro。又或者可以把肉和菜都放到一個飯盒裡,再配些米飯,兩個炸過的丸子,再加一張餅,成為更豐富的一餐。我剛到學校不久,就被這攤子吸引了,每到中午,車前總能排長長的隊伍,路過小攤,香氣縈繞而來,久久不散,饞得我不住的偷偷瞄它。觀察了一段時間之後,才鼓起勇氣去買了一個三明治。那時候不認識Gyro這個詞,按照英語習慣來發,攤主人也沒糾正過我,後來發現也可以直接稱呼三明治,就沒再糾纏于這個詞。其實這攤子的東西吃起來沒有聞起來香,雞肉更比牛肉味道差,而且每次吃過一頓,胃裡都會塞塞的不舒服很久。可是下一次再路過,聞到薰人香氣,還是會買。攤主人很熱情,每次看到我都說:You are my best customer,或者This is just for you. 我猜他對誰都這麼說。開始的時候那小攤到下午4點就收工,後來慢慢規模大了,車子換了個又大又新的,24小時駐守在樓外面,普通美國人會吃的早餐諸如bagel、muffin之類也都有了,車裡面常駐守兩個人,以前那攤主人也不大見了,估計呆在家裡坐擁鈔票就好。
我是過了一段時間以後,才發現週圍的人都喊這個攤子叫Falafel,又過一段時間才搞清楚,Falafel其實本意只是那種炸過的丸子,可每個人都說我買了Falafel,而手裡面也只是一飯盒的肉與菜罷了。這導致我也養成了看見類似的攤子就喊Falafel的習慣。Falafel是素丸子,因為炸過,外表棕黃,咬開後倒是能見到一些綠綠的星子,不過一直不曉得到底是什麼蔬菜做成的。Falafel其實沒有很好吃,至少我們那個攤子上的,總覺得麵粉攙了不少,又發干,比起小時吃的那種用蘿卜絲等等炸出來的素丸子不可同日而語。不過也不難吃,我每次買飯盒的時候都會要兩個丸子。有一次去off-Broadway看莎士比亞的話劇,回來的時候和一個美國同學一起走,他說想去附近一家Falafel的小店買一份來當宵夜吃,我便陪他去。那店該在Village附近,他說是紐約最好吃的Falafel,我當時沒在意,以後也沒再找過這家店。
學校樓下的那個攤子吃了好幾年,有段時間還沉迷其中差不多天天都吃一次。過了沉迷期,也會時不時想它一下子,又跑去買。後來他也說,他剛到哥大的時候,也曾經天天吃吃了好一段時間,不過他都吃雞肉的,日後我告訴他牛肉比雞肉香得多,將他引領上更加不健康的飲食習慣。有時候朋友來玩,我還會專門帶人家去吃這個小攤,告訴人家這是中東食物。----也是過了一段時間以後才知道攤主人是埃及人,這是中東的穆斯林常吃的東西。感覺上在美國很多東西都形成了一個刻板印象,比如意大利餐呢就是pizza和pasta,中餐呢就是beef broccoli和左宗雞,中東就是Falafel了吧。
不過一直沒有搞清楚Gyro這個詞是怎麼來的,又該怎麼念。後來去希臘玩,發現滿大街都能見到Gyro,越發堅定這東西是很穆斯林的。曾經在一家餐館裡問一個打工的小男孩這詞他怎麼念,他說念hero,這忽然讓我想到意大利餐館裡也會見到把類似三明治的東西稱作hero,這讓我懷疑hero和gyro是不是同源的詞,只是一直沒有確鑿的證據。
搬到東城以後,有一段時間,我們學校門口出現了一輛大汽車,從早駐守到下午六點,車上貼着大大的字樣:Kosher on the go。我們這附近orthodox Jew好像非常多,我曾經有個summer student就是,每天中午看他只啃兩個bagel,委實可憐,有了這樣一輛車,起碼午餐能豐富一點。不過我的summer student很虔誠,不敢相信那車,生怕一個疏忽就吃點不該吃的東西,所以照舊啃他的bagel。我倒是注意到那輛車貼出來Falafel的廣告,哈,原來猶太人也吃Falafel。一個冬天的傍晚,從實驗室出來,黑乎乎冷颼颼的,車子還在,就買了一份Falafel。他們的麵餅薄很多,做成口袋狀,裡面填上生菜葉子和Falafel。這家的Falafel讓人驚喜,比哥大的攤子來得溫軟細緻,而且每次都是熱乎乎的從火上直接拿下來。我便常去吃,都有點不好意思總是和大鬍子黑帽子的猶太人站在一起。後來這車就消失了,許是生意不好吧,我們還很是感嘆了一陣。
再後來就發現了另外一家小攤,在Cornell對面,攤主人也是中東模樣,個子高高的,生得很陽光。他不賣falafel,只有雞肉和羊肉,每天中午也都有不少人排隊。最最吸引我的是他那攤子上的羊肉做成一個巨大的圓柱穿掛在一根柱子上,人家要吃的時候就切些下來放到鐵板上去熱。這種肉柱我最早是在歐洲見到的,細細的很好吃。雖然我不該算是很嗜肉,特別不喜歡西方人大塊吃肉的方式,可是看到這種氣勢驚人的肉柱,反而覺得很受吸引。昨天下午我洗牙回去,路過這攤子,買了一份,和哥大的味道很像,最詭異的是羊肉居然和牛肉沒多少區別。吃下去之後照例胃裡塞塞的不舒服,可是今天中午又照例忍不住去買了一份。
後來查了查,發現Falafel這東西在中東還曾讓猶太人和阿拉伯人吵了很久,大家都覺得Falafel是自己的特色,對方不過照抄。現在好像已經偃旗息鼓,接受雙方都可以稱Falafel是自己傳統食物這個事實。Falafel的原料是一種荳子,chickpea,據說很久以前就種植了,甚至Cicero這個名字原本的意思也是chickpea。了不得,一個falafel,原來還有這麼多千絲萬縷的聯繫。
這菜其實沒什麽好說,簡單、取巧、沒有技術含量,不過有一樣,適合請客。那天有朋友來,臨時需要加一個菜,沒有好的材料,也沒有多少時間,要做番茄炒蛋罷,雖然人人都會覺得親切,可畢竟是家常得有點太沒有誠意,於是就換了方式端上來。每個番茄都把裏面挖出來,填進去了一些肉糜和鮮貝混好的餡料,因爲這兩樣東西冰箱裏也剩得非常少,填不完這幾隻番茄,於是把挖出來的番茄炒了雞蛋,等到裝了肉餡的番茄蒸得差不多熟了,再把炒過的填滿每一隻,加上蓋子就能上桌了。做出來的時候我還和他說,這個看起來不是番茄炒蛋,吃兩口原來是番茄炒蛋,吃到後面發現不只是番茄炒蛋。呵呵,貪玩而已。不過這種簡單好看的菜,用來宴客確實不錯,何況這番茄盞裡放些什麼可以千變萬化啊。
今天又試了一次Vodka Sauce。此前一個多星期,我弄了個小瓶子,切了些細碎的紅椒,用伏特加酒泡在裏面,蓋緊蓋子,置之冰箱一個多星期,到今天拿來用。這個法子是從網路上看來的,比起上一次直接用瓶子裏的伏特加,炒點紅椒進去,味道沒有什麽區別。
今天還專門買了一盒heavy cream,其實不確定是不是,盒子上寫著whipped cream,超市里沒有找到,不知爲何有個印象,whipped cream就是heavy cream,便買了來。回來以後才發現還有cheese這個字,又不曉得這cream cheese到底是cream還是cheese。揭開盒子,果然有點臭,不管三七二十一,咬牙就放了一大勺進去,原本紅紅的醬馬上變黃了。萬幸這cream cheese雖然臭,煮出來的醬倒還好。
其他方法,同上一次基本沒區別,用了洋蔥、青椒、紅椒、蘑菇、雞肉、鮮貝,而味道,唉,不得不說,也沒有什麽區別。嗯,看來我能做出來的味道,就是這樣了,雖然也蠻好吃,只是總是和記憶中餐館的味道不同,很好奇到底差了哪里,想來需要再去吃一次才成。
這兩天沒有球賽,很無聊,寫寫最近發現的家裏附近的餐館和小吃。
75街上有一家冰淇淋店,叫Maggie Moo's,這還是實驗室的人告訴我的。和普通冰淇淋最不同的,是他們會在操作臺上把你選定的冰淇淋和其他配料狠狠混合在一起。從來都只是見店裏舀出冰淇淋然後頂上澆點東西就完事的,這裏的額外加工讓人覺得很有趣。收銀台的先生很好說話,讓我照相,第二天晚上和他專門散步過去照相,那位先生還把他站的地方讓給我。店裏的冰淇淋口味不錯,是那種最最rich的。那晚上聽實驗室人介紹吃了Batter,有點膩了,打算下次用香草裹草莓,想來會不錯。哦,這家店的好處是你可以找他要一點樣品先嘗嘗,每種都嘗一下再決定也不遲,我那晚上先嘗了一種,店員見我面露不豫,主動遞給我另外一種。臉皮夠厚的,嘗完說我都不喜歡,大概也是可以的。
79街3大道有一家甜品店,叫Crumbs,專營cupcakes(布丁蛋糕?)。這也是我們實驗室的人告訴我的。這家店的cupcakes,上面抹了厚厚的奶油,奶油的顔色都極鮮豔誘人,味道更是好,不是其他地方的可以比。我們吃過的,都是水果口味的,像草莓、紅莓、檸檬,因爲蛋糕本身很甜,有這點水果的酸味,反而更對我們的口味。
我們附近,餐館也極多,然生意好壞,卻又差別很大。比如1大道上的一家sushi店,總是乏人問津,我們去吃了一次,味道不比別處差,份量倒還多些,但爲何就是生意清淡,我們也參不透。那家店因爲生意不好,不得不天天打折,每天晚上5點到10點,全部降價20%,而且送清酒。正因爲這樣,我喝了平生第一次日本清酒。不曉得爲何,總以爲清酒淡淡的如汽水,喝了才曉得,度數同葡萄酒差不多,聞起來很像我們酒釀的味道,喝起來則略苦些。
72街和三大道有一家Barbecue餐館,我們注意到它,是因爲周末晚間去博物館時,總能見到這家店門口等了無數的顧客。這家店其實非常大,大概能有上百張桌子,即使如此,周末的晚上還是一潮一潮的人等在外面,而且黑人非常多。看看菜单,才發現這店確實便宜,一份牛排才20塊,擱在曼哈頓已經不貴了,更何況我們這個區?有天上午,我們去趕了一次他們early bird的場。中午12點以前,一份包括半隻雞、薯條、玉米麵包和一碗湯的套餐,才5塊錢。5塊錢哪,同學們,比麥當勞都便宜,而且應該比較不垃圾。菜端上來的時候把我們嚇了一跳,好大一盤啊,麵包大、薯條多、雞更是嚇人。我們到底是不太能吃肉的,結果是把薯條吃掉了,麵包沒有碰,雞肉吃了一點點,剩下的打包回家,那些雞肉我把它切小片,攙和了很難吃的美國黃瓜片一起炒炒,又讓我們吃了兩頓。真的很難想象,那麽大的一盤肉,真的有外國人可以吃掉它。
義大利人吃pasta,好像可以舀一勺番茄醬到面上,撒上cheese,就完了。在我的概念裏這樣太粗糙,不過其實他們對那個番茄醬,還真是蠻講究,好像有個家創的煮法,都是件挺了不得的事情。Pasta我們有時也做,不過是爲了偷懶。買現成的pasta番茄醬(超市里口味雖多,其實吃起來區別不大),煮一大鍋pasta,多弄些青椒、香腸、蘑菇、雞蛋(偶爾有剩下的海鮮,也會放)進去,把醬一拌,可以吃兩三頓,還蠻香的。我個人對於配料很看重,要我只吃面還是很難的。原本這種方法也將就了,但上次Y和C帶我們去Brooklyn吃了一家義大利餐館以後,就對他們的Vodka Source念念不忘。原來醬料的味道還是會有不同。一直念叨著要自己琢磨了試一試,昨天買了瓶Vodka,今天終於嘗試了。
之前先在網上google,發現這Vodka Source的方子千變萬化,所以我也只隨便看看,便自己琢磨了做。一面煮了pasta,一面起鍋簡單炒了一些鮮貝,一些雞肉,盛起來留著打算最後用來豐富醬汁。然後呢,就依次往鍋裏丟洋蔥、青椒,加些黑胡椒,炒得差不多了,把上次剩下來的pasta番茄醬都加進去(其實也許新鮮番茄更好,可我總覺得光靠番茄顔色達不到外面pasta醬的那般紅法,不得不懷疑他們偷偷加色素)。然後就倒Vodka,小火慢慢咕嘟一陣,讓酒精揮發。醬慢慢變稠,加水稀釋。這時可以加cream。網上的方子都是加許多heavy cream,我剛好有一罐cream of mushroom的Campbell“湯”,反正一回事,就全倒進去。一加Cream ,醬馬上變黃,之前我還琢磨爲何餐館裏的醬那麽黃,如今卻想,不曉得他們加了多少heavy cream。還是小火慢慢咕嘟著,加了蒜末、一點香料和鹽,調味。嘗味道,舌尖居然辣辣的,才意識到Vodka加多了。我買的是200ml一瓶,大約用了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只得讓它再咕嘟一下讓酒精揮發得多些。冰箱裏剩的兩根香腸也切小塊丟進去,之前炒好的雞肉和鮮貝也丟回去。最終還加了些糖提鮮。旁邊pasta也差不多了,切了一捆蘆筍一起最後煮一下,篦掉水,可以吃了。
味道很不錯,他也大力讚揚(雖然不排除他錦上添花的可能,但我自己也還算滿意),只是同上回那家餐館的味道,仍然有些不同。印象裏餐館的味道更軟更甜一些,不曉得除了糖分以外,是不是和他們加過黃油和cheese有關。我今天倒是有黃油,不過覺得那東西也沒味道,平時我也不喜歡它,所以沒加。Cheese是堅決不用的。或者下一次一咬牙一閉眼,再多加點heavy cream?看到網上一個方子,提前把紅椒切小塊泡在Vodka裏,冰箱密閉保存一個星期。也許下次可以試試。我這次把冰箱裏很多東西都物盡其用,蘆筍、雞肉、香腸和鮮貝,都是爲了豐富pasta,下次該記得買些蘑菇回來,我琢磨著,多放點蘑菇在裏面,必然好吃的。

這其實是道餐館菜,吃過之後自己琢磨著做的。這菜他極喜歡,說是好看又好吃,應他的強烈要求,把這道菜貼出來。只可惜我的照相技術比較差,不懂得怎麽把照片也弄得好看些。
魚片用的是冷凍的龍利片。我很少買魚片,剛到美國時看到中餐館有魚片做的菜,覺得都是哄美國人的。中國人吃魚,講究的是吃新鮮的活魚,而且是整的,哪有人把肉剔下來炒菜這麽不通的?這些年了,也算稍微習慣一點,偶爾會買些魚片自己做來吃。哥大主校園附近的那家川菜館Dynasty還在的時候,有一道酸甜魚片,算是他們不辣的菜色裏比較好吃的一種。基本上就是魚片裹了面糊,在熱油裏炸過,然後燒個甜酸的濃汁出來,澆在魚片上。Dynasty的汁裏加了很多蒜,甜酸的味道是靠番茄醬和糖,最終當然勾了濃芡。
我覺得這道菜,走的是粵菜路線,其實是咕老肉的變種。粵菜的咕老版,相當于江浙的糖醋系列,只是不用醋,用番茄醬。在家裏吃,我是不願意炸東西的,最多兩面煎煎。這次偷懶,幹脆把魚片和調好的面糊混到一起拌勻,然後全部丟到平底鍋裏攤開來過過油就好了。其實我的鍋沒那麽大,是分了兩次弄的,即使這樣,也節省很多時間,比一塊塊放進去煎省力多了。然後炒青椒和紅椒,這是爲了顔色好看(之前的面糊用雞蛋調開,顯出點黃色,也是爲了好看),順便增大菜量,其實還可以放黃椒,或者徹底咕老肉化,放些鳳梨進去。炒的差不多再把魚片丟進去炒熟混勻。我的燒菜哲學,總是排斥澆汁的做法,所以只是調了汁倒進菜裏一起翻炒著色,一點點醬油,一些番茄醬,很多糖,一點水而已。雖然從了粵菜路線用番茄醬,但是排斥勾芡,所以水加得不多,免得最終剩許多湯汁。其實這個勾芡呢,大可不必。譬如我瞧有些廣東人用土豆燒菜還要勾芡,其實土豆裏都是澱粉,燒一燒已足夠讓湯汁稠起來了,不須另加。有些菜要加糖,糖可以令湯汁變稠,亦不須另外勾芡。這在我心中都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想來人人習慣不同,對勾芡的需要也不同吧。

這是他外婆教我的。他的外婆很會做菜,簡單東西都能做得很好吃。上次在外婆家吃到香菇素鴨,真是香甜美味,比外面買的餐館定的好吃多了,便自己琢磨了做。第一次試,在每張腐竹皮上都抹了醬,包了香菇蒸,可不大入味,手續也麻煩。後來請教外婆,才學到這個簡單又好吃的方法。
先在鍋裏把醬汁煮開,基本上就是醬油和糖,外婆說放些高湯更好,我這次剛巧沒有高湯了,便把泡香菇的水倒進去,一起煮開。醬汁調好嘗一下,我覺得稍微偏甜的最後做出來才好吃。用鮮腐竹皮,泡到煮開的醬汁裏一起煮一下,我用小火略略咕嘟著它,腐皮很大,要保證每個地方都被醬汁浸煮過,就可以拿出來,包著香菇,卷起來,用大火蒸。我用電鍋,蒸了可能有半個小時。稍冷一下,再切成小塊,就可以吃了。或者存在冰箱裏,慢慢吃。
外婆這個方法,我想訣竅就是用醬汁煮一下腐竹皮,這樣做好的素鴨非常入味,香甜得緊。我這次香菇不多,所以基本上都只包了一層。腐竹皮別切小了,可以多卷幾層,吃的時候有層次感。外面餐館,上桌之前經常會在油裏煎一下,吃時就是脆的。在家裏我看就不必,少起油鍋是一樁,且剛蒸出來的,香軟甜嫩。豆腐和香菇,都是素食裏的極品,配在一起,相得益彰,只要味道調好了,簡直比肉還好吃。

過去曾經在家居食話裏哀歎過我對面食的低下處理能力,曾經爲了雞蛋餅皮在flushing的超市裏拼命的翻找。如今唐人街也有蛋餅皮了,可是我好像學會了一種不依賴買來的餅皮做蛋餅的方法。
打電話和媽媽聊天,她同我說,許多年前,她就同人學會一種攤蛋餅的方法。把面糊調的稀稀的,雞蛋加在裏面,平底鍋少許油,一轉就是一張,非常簡單。嗯,雖然我很懷疑我這麽多年爲什麽從來沒有吃過這等早餐(我家早餐都是泡飯的侍侯),還是決定試一試。
第一次有些失敗,然而當下就明白原因在哪裏了:面糊不夠稀。後來再試,果然簡單方便,而且好吃。如今呢我都是打個雞蛋在碗裏(不用打散),加上兩三勺面粉,攪在一起,差不多雞蛋攪開了,再加水調成很稀很稀的面糊,加點鹽,細細的蔥花切一點進去。平底鍋中火,一點點油,一勺面糊下去,轉一轉(我的平底鍋是鑄鐵的,好重好重,這步最難,呵呵),翻個面,就好了。蛋餅很薄,香麽也蠻香。還試過在面粉裏加點玉米面,也不錯,況且是粗糧,心理上覺得健康。呵呵。有誰也像我這樣不會折騰面食的,不妨試試這個。
牛腩好像只在粵菜裏見過。我對其他菜系,見識的都很晚。俺娘每年也會做兩瓶辣椒醬,不過據湖南的親戚嚐過以後說是甜的,虧得家裏每次吃還只舀一點點出來“調味”。大四做畢業論文的實驗室經常合夥出去吃飯,他們必點的一個菜就是水煮牛肉,原來川菜用水煮,而且可以辣成那樣。還有一個就是當時食堂裏一旦出現就會讓男生們趨之若鶩的回鍋肉,當時我覺得回了鍋的肉可還怎麽吃?多年以後才曉得原來這還是川系名菜。至於水煮系列的其他菜,都是到了紐約才見識到的,一直很疑惑川菜到底是不是什麽東西都可以“水煮”,還是紐約的川菜館缺乏創意。在朵頤吃過一次水煮鱔魚,天哪,這不是生生糟蹋了鮮美的黃鱔嗎?
第一次吃粵菜也是大四,寒假去廣州和深圳投奔表哥,表哥請我去吃了一次早茶。除了不喜歡廣式甜點,鹹的點心一個賽一個的好吃。特別對蝦腸粉和蝦餃記憶尤深,用表哥的話說,我是吃得眉開眼笑。干炒牛河是從張國榮的《滿漢全席》裏看到的,第一次吃也是到了紐約了,大街小巷的小型中餐館都有這道菜。而牛腩面好像在港劇裏常常聽到,似乎是那種路邊小攤最常見的果腹食物。去年表哥帶我們在芝加哥唐人街吃了一次牛腩面,那叫一個香。上周末在唐人街走了條“非傳統路線”,看到一家店裏賣牛腩,馬上買了一塊,準備回家來燉。
回想我吃過的牛腩面,裏面的牛肉又酥又軟,想必是燉得久一些才好。所以周日吃過午飯,就開始做。牛腩該是牛肚子,一般人的肚子脂肪一定不少,但牛腩多的只是筋袢,並不見什麽肥肉。那麽多的筋,難怪會好吃,小時候家裏燉牛肉的時候,媽媽就常說筋多點的好吃。飛水去血時發現水的表面其實有很多油,遇冷就凝結成黃油,想來是隱藏的“肥肉”,把這些同血污一起棄去,就只剩瘦肉和筋了。我總以爲筋會讓肉變得很鬆軟,後來才曉得,正好相反,是要鬆軟了以後筋讓肉更加好吃。從兩點鍾開始燉上,到晚上七點才見酥軟,差點以爲晚飯要泡湯了。通常燉上三個小時,紅燒肉已經要化了,連排骨都酥到骨頭裏了,沒想到牛腩這麽堅韌,難怪人需要骨頭也要筋。下次索性從上午就開始,燉它八九個小時,要它的筋也化開。我在想,也許正因爲牛腩費時,才只有喜歡燉湯的廣東人常吃?
七點鍾以後,切了根白蘿蔔一起燉。最近發覺,白蘿蔔真是好東西,燉排骨燉肉,皆鮮美無比,而且宣行氣、化痰、消食,委實是好東西。最後調味的時候,把上次做pasta剩的番茄醬倒了進去,略略加了點鹽,不鹹,卻香氣逼人。吃在嘴裏,果然是想象中的酥軟。剩下的又吃了兩頓(當然還有其它菜),差不多所有的湯都用來做了一次牛腩面,畢竟這才是它最經典的用處吧。好像牛腩在湯裏更添一層香,其實那湯用來拌飯也是上品呢。
莫怪我不會折騰這種照片,味道要比看上去的好太多了。
以前在家,炖魚湯常用魚頭,有一種角胖頭魚的,頭很大,切下來專門炖湯,身子還可以紅燒了吃。又或者有新鮮的鲫魚,做湯也是極好的。如今呢,唐人街的魚,絕大多數的名稱是我聞所未聞的,哪種魚好吃,適合如何吃,都要試過才知道。但人懶,沒有一種魚買上幾條各種做法嘗試一遍的動力,往往估摸著做一種,如果好吃,就不會再試其它的。通常我的原則是,買的時候是現殺的活魚,可以用來清蒸,死魚多半紅燒。
只有魚湯,其實魚也是越新鮮越好,但還沒試過用清蒸的來炖湯(總覺得有點殺雞用了牛刀)。目前有兩種覺得不錯,一種是唐人街號稱黃花魚的東西,有些瘦長的身子,確實有那麽點黃色,這也是我這次用的。好像這種魚還有大陸黃花和加拿大黃花之分,然而我覺得哪一種都不是我們小時知道的黃花魚,而且買的時候一般都已死了,不過炖湯,還是不錯。再一種是體形很小的被稱做海底雞的魚,不曉得是什麽,但炖湯來吃很不錯,--陸上的炖湯講究用雞,水下的莫非就屬此物最好炖湯?瞧它那名字起的,好似專爲此而生一樣。因爲小,我一般至少用四條。
這次的黃花魚也不大,買了三條,一次都做了。洗淨,魚身兩面各自斜紋切上幾刀(視魚大小而定,寸許一刀就好),盡量控幹身上的水,放到熱油裏煎。鍋一定要幹淨,否則魚皮會粘在鍋上影響外觀,油要熱,但煎的時候不必用大火,中間或者稍大就好。煎到兩面微黃。給魚翻身很麻煩,而且容易弄掉魚皮,所以一邊煎好再翻過去煎另一邊,省得要翻幾次。至此,通常我會另起一鍋,若只有一個,則建議把鍋洗幹淨了再來用。煎過魚的油棄去,因爲比較腥,洗鍋也是爲此。加酒、姜片、蔥段(姜片和蔥段我最後都是要撈出來不吃的,只是要它們去腥而已,所以這樣切方便後面打撈,但若是吃蔥的人,可以切細點讓它化到魚湯裏去)、水,大火煮開,轉中小火慢慢炖。通常炖個十幾分鍾,湯就變白了,便可加你喜歡的其它東西一起炖。我常放的有豆腐(我只吃嫩豆腐,但其實炖湯可以用老點的都沒關系)和白蘿蔔(切成片,其實青蘿蔔也成),這次家裏只有豆腐了,就沒放其它的東西。你也可以放些你喜歡的,都丟進去一起炖。炖的時間越久,魚便越是化入湯中,哪怕炖上個把小時,都沒有問題,但這種情況,其它東西可以晚些再放,除非是需要炖很久的,否則吃的時候都沒了。若是時間不夠,通共炖上半個小時,也成了。湯極鮮,莫放多鹽,一邊放一邊嚐一下,鹹了,會掩去鮮味,可惜。
我曉得這個菜同你不吃油的原則相抵觸,但魚若不煎,湯便難白,又腥。其實這湯營養甚好,用過些油,又算什麽?
懶的時候,會做炒飯。其實也會饞它。可因爲沒別的菜,就總想往炒飯裏多放些東西,往往就變成圖裏這個樣子,一眼看下去,好像沒多少飯,都是些亂七八糟的配菜,有些喧賓奪主。
吃pizza也是如此。我喜歡吃豐富的topping,只要裏面沒有我不吃的東西,那就是多多益善。一直不明白怎麽會有人更喜歡吃plain的,除了西紅柿醬和cheese,空無一物啊。有時候學校有免費pizza,免費的啊,也會有很多西方人專挑plain的吃,那一定是真喜歡了。我不一樣,去Famiglia,一定點special,好像有七種topping。從Domino's叫外賣,也必叫一種extravaganza,聽名字就曉得有無窮多的topping。
最近發現家裏附近的一家小店,Giogio's,做的pizza別有種與衆不同的香,瞧店裏的廚師像是墨西哥人,不曉得是不是加了些非傳統意大利pizza配料。總之我們是愛上Giogio's了,更何況它的pizza面餅都是又薄又脆。是了,我很怕厚厚的面餅,那種Sicilian式的pizza,厚如磚頭,又沒topping,那不是把pizza裏面不得不忍受的壞的部分彙加起來,卻將精華盡數剔除嗎?然而還是有人喜歡吃的。我還記得那個燦爛的午後,在西西裏的敘拉古怎麽都找不到營業的餐館,好容易發現一家小店,卻只有那種磚頭式的pizza等待著我空空如也的肚子,最後只好吃他的冰淇淋。哎,苦啊。我猜真正喜歡pizza的人,定以爲我是喧賓奪主,就好像吃面條只吃湯和裏面的配菜,卻不肯吃面一樣。---- 不幸的,我正是如此。偷懶的時候煮面,也會加很多東西進去,盛的時候卻要將大部分面條給他,美名其曰:你的飯量比我大。我想我是喧賓奪主到不可救藥的地步了。
大家都曉得,鹽吃多了對身體不好(當然不吃就要變成白毛女,也不好),所以第一次在超市看到“少鈉”的鹽時,還是挺能理解其必要性的,只不過並沒有最明白,這種鈉含量少個百分之二三十的鹽,是不是真的說,同樣一勺子鹽,這種的鈉(應該就是氯化鈉了,總不成白色晶體裏面還有氯離子)比較少一些。曾經買過一罐這樣子的鹽,健康嘛,吃的時候就明白了,果然是同樣分量的鹽少一些氯化鈉,爲什麽會知道呢?因爲比較不鹹嘛。可問題也就出在這裏,菜的味道還不夠,爲了味道達到該有的樣子,只好繼續多加鹽,一直到味道對了。可這樣一來,氯化鈉還是一點沒少吃。那這種鹽的好處是什麽呢?
我曾經百思不得其解。後來終于想明白了,--至少我以爲明白了,西方人做飯都按菜譜,多少東西加多少鹽都是一定的,說一勺鹽就是一勺,決不多加,所以如果用少鈉的鹽,自然就稍微健康一點,至于味道不對,那也沒有辦法。嗯,其實呢,我還是覺得說,如果疑心自己鈉攝入量過多,不如從減淡口味下手才是根本。像昨天晚上,做了一個西方人常吃的菜,Green Bean Casserole,需要三樣東西,四季豆,一小罐Cambell的Cream of Mushroom湯(其實就是有些小蘑菇的稠乎乎的西方人所謂的湯),一罐French Fried Onions。周末在超市買的Cream of Mushroom,就是罐“健康食品”,因爲少鈉無肥。結果做的時候還是一樣,本來是不需要加鹽的,可因爲該有鹹味的東西沒了氯化鈉,只好自己把鹽補進去,一加一減之間,根本沒區別。所以以後類似這種的健康食品,還是不必買了。
不過這個Green Bean Casserole倒是值得推薦。這種東西好像在西方食品裏是很家常的一種,我買的那罐French Fried Onions罐子外面就寫好了食譜。原料和做法都很簡單,就上面說的那三樣東西,哦,其實還需要牛奶,但我沒加,實在受不了菜裏加牛奶,西方人炒雞蛋還要加牛奶,我踩過這種地雷,差點吐出來。先把四季豆在沸水裏煮幾分鍾斷生,撈出來和Cream of Mushroom,三分之一罐French Fried Onions拌在一起,喜歡的呢就連同一杯半杯的牛奶加進去,我不喜歡,又怕太幹,便加了點水。這個時候建議大家嘗一下湯汁的味道,該加鹽加鹽,改加糖加糖,啊,最好加點胡椒粉,很香。都拌勻了,丟進烤箱,350F烤30分鍾。建議中途拿出來再重新攪拌一下。再次懷疑我家烤箱的溫度,我昨晚上烤了四十幾分鍾才算好。然後把剩下的French Fried Onions撒在最上面,丟回烤箱再烤五六分鍾到表面金黃,就可以吃了。不喜歡吃豆的,可以換成Broccoli什麽的,都好。而且因爲是烤出來的,不需要怎麽照看它,做起來也簡單。很香,很好吃。值得推薦一下。昨晚上我們吃了全素宴,小米粥加蘿蔔絲餅再一盤青菜,因爲有了這個Casserole,完全不覺得是全素了。

最近粗糧吃得比較多,聽說這樣子健康啊。最早因爲要做玉米發糕,就買了一桶玉米麵來,買來之後呢,就總想著換換花樣來消滅它。周末先是又蒸了一鍋玉米糕出來當早餐和零食(這回多放了許多葡萄乾,味道更好了),後來又熬了一鍋玉米粥(好像北方俗稱棒子麵粥的),配蘿蔔絲餅和春卷吃(這是什麽配法啊,我也不曉得,呵呵)。今天一來懶得做飯,二來想消滅掉冰箱裏殘存的玉米粥和pizza,三來剛好在網路上看到一種名喚糊餅的東西,據說是北京小吃(真的是平生第一次聽說),那個“糊”還要念做“乎”再輕一些。看起來不麻煩,好,就它了。
基本上按照上面的方子來。只是覺得水量稍多,一點點加,到最後剩一點可以不必加了。另外,家裏沒有韭菜,反正我不吃這東西,就弄了點蔥花炒蛋,所以顔色看起來沒有韭菜熱鬧。味道還好,有玉米的香味(倘若加了韭菜,可能這點反而顯不出來),但到底是粗糧,口感不細膩,很有點行進大觀園看到稻香村的味道。嗯,“盛世無饑餒,何用耕織忙。”我們吃點粗糧,也就是這種不痛不癢罷了。